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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男人是怎样被训练成宠物的?谈冬虫的《小弟》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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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看了一半的时候兴趣很大
老实说文笔一般
但故事很吸引我
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相爱的
呵呵
可看到最后  心里有点像吞了苍蝇一般
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要讲什么
难道是说一个男人是怎样被训练成宠物的?
居对他根本没有爱情
可他居然愿意当他一辈子的宠物
让人看了着实气闷
好没意思
№0 ☆☆☆憨厚 2005-07-12 00:32:34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我是觉得冬虫以前的文章比较好看温情又可爱,现在么 放弃她的文N久了
№1 ☆☆☆kk2005-07-12 00:48: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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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满喜欢他的文章的
可是这次的文章
实在不合我的口味啊
不喜欢这样的一个软骨头 好没自尊
№2 ☆☆☆憨厚2005-07-12 00:59: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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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我只觉得狗狗好可怜啊~~被欺负~~~~
№3 ☆☆☆魑魅魍魉2005-07-12 02:03: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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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从玩物的角度讲,或许这篇文的主旨是有些过分,但是即使如此,文中的宠爱也不是可以轻易忽略的,居应风的恶劣性格本身就是此篇文章的一大特色,而谁又说男人(史建业)就不能懦弱?假如不是因为小兔在居应风的心中是特别的,就凭他最后的逃跑,居应风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就放过他,换了别人恐怕早就完蛋了,至于尊严……就凭史建业那臭运气、烂头脑,不向居应风低头他这辈子恐怕向谁也抬不起头来吧,不被压死、欺负死才怪呢!再说最后的结局,居应风的情人不少,但小兔是跟在他身边的唯一一个,这样的表达虽然不是很明朗,但是毕竟是点了个开始,才刚刚出发的爱情,没有必要那么苛刻吧……
№4 ☆☆☆清冷红尘2005-07-12 04:46: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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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论其他的,偶还是要说一句,虫子大人你太没经济常识了,法人与法人代表不分,合伙企业与责任有限公司分不清,错漏百出.......
№5 ☆☆☆2005-07-12 05:46: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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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应风的情人不少,但小兔是跟在他身边的唯一一个,这样的表达虽然不是很明朗,但是毕竟是点了个开始,才刚刚出发的爱情,没有必要那么苛刻吧……  
  
☆☆☆清冷红尘于2005-07-12 04:46:33留言☆☆☆ 
这个才好笑哩
我不否认文学故事的多样性
可这算爱情吗?
比如一女子  他老公情人很多
可她才是正牌老婆  是跟在他身边的唯一一个
你能说他老公爱她吗
这是爱情吗
同样的   不是苛刻不苛刻的问题
爱情的前提必须的人对人吧
人对宠物也是爱情吗  居对他明显是宠物般养着
你可以很爱你的小猫小狗  可你能说你跟它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
№6 ☆☆☆憨厚2005-07-12 22:15: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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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怎么都是这样无爱的文文啊?!
郁闷
没有感情
又有一方一个劲的倒贴!
确实没劲!!
№7 ☆☆☆菜菜子2005-07-12 22:22: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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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文章到结尾显然已经有逃脱出“宠物”的迹象,但也没有明确表示两人的恋爱关系,而“一辈子”之类的话已经是稍加提点的开放式了啊……
还有,大人的什么女子、老婆之类的比喻未免太牵强,因为故事根本就没发展到那个地步嘛!看到结尾的时候,我体会到的只是:这么多字数的一篇文章叙述的却只是个“爱情的开始”的故事,当然,这只是个人看法,就像大人你“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要讲什么”一样,见仁见智的东西罢了……
至于我说的苛刻的意思其实不客气地说应该是——以冬虫大历来喜欢用认真的写文态度用以恶搞、拿主角开涮的表现来说,大人你竟然还真的对此保持起极端来了(“心里有点像吞了苍蝇一般”)……
哭笑不得|||||||||||||
№8 ☆☆☆清冷红尘2005-07-13 01:47: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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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你自己的主观意见强加在别人身上行不行,你自己不喜欢就很肯定说虫大的改变不得人心?你以为你是谁啊?再说了,难道你就从没喜欢过虫大的文章?就因为一篇文章不能使你满意你就要攻击虫大、否定他以前的全部文文?你要不喜欢当初就别看啊,又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看,呢么喜欢评论别人的文你自己怎么不写啊?一个作者要写呢么多字的文你以为是件容易的事么?等你自己也能写出虫大呢样优秀的文再来发表意见吧~真瞧不起你~
№10 ☆☆☆凌乱2005-07-13 10:45: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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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得人心吧,楼上所说人心也只是代表一部分人吧,就像楼上自己说的这是各自喜好,用不着用上人心吧,最多是说说一部分人心而已
№11 ☆☆☆花生2005-07-13 10:47: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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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篇文章从作者的手中诞生的时候都是有思想有内涵的,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也很正常,毕竟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思想构成的深度都不相同,作者写文不易,只是,想想某位自己也没见到写文而对作者致以严厉批判的人,只能说是他的道德水平低下,没人教过你做人要厚道吗?说话有必要向你这么毒辣吗?如果是事实也就好说了,问题就是绝大多数人的看法未必和你相同^^
№12 ☆☆☆龟苓膏2005-07-13 10:5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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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说别人前,先撒泡尿看看自己
№13 ☆☆☆ball2005-07-13 11:02: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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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每次完结文文都有酱紫的帖子饿~~只不过是表达个人的想法而已,但后来似乎都有发展成个人攻击的趋势了..........
 
我不会对楼主的看法做什么评价,逼近每个人的口味不同.
 
虫子在怎么也是一凡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中央电视台的导演牛吧,春节晚会哪年不被人骂个狗血喷头.写文在某种程度来说是发泄的一种途径.任意支配手里的主角确实很有成就感.不管写文的风格如何,结局如何,毕竟人家写出来要表达的是人家内心的想法,要发泄的是人家对某些东西的不满.对此,我们可以批评,唾骂,但绝对不应该去否定这种风格.正因为差异的存在,我们才有选择的权利.用西方老亚的一句话来说:你可以一不同意我说的每一个字,但你必须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
 
虫子风格的转变,我们可以选择保留,也可以选择放弃,合则聚,不合则散,但在转变让自己无法适应的情况下,开始XXXXX就有点那个啥了.
说转变自己不喜欢,我支持亲的想法,这素内眼中的虫子,但说不得人心似乎就过于极端的说.
 
看文本也是放松调剂,作者愿意一戏,偶们何不也就跟着一笑而过,让人乐得轻松,大家都舒坦.
№14 ☆☆☆爱睡觉的猫2005-07-13 11:57: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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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5 ☆☆☆龟苓膏2005-07-13 12:00: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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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你自己的主观意见强加在别人身上行不行,你自己不喜欢就很肯定说虫大的改变不得人心?你以为你是谁啊?再说了,难道你就从没喜欢过虫大的文章?就因为一篇文章不能使你满意你就要攻击虫大、否定他以前的全部文文?你要不喜欢当初就别看啊,又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看,呢么喜欢评论别人的文你自己怎么不写啊?一个作者要写呢么多字的文你以为是件容易的事么?等你自己也能写出虫大呢样优秀的文再来发表意见吧~真瞧不起你~  
  
☆☆☆凌乱于2005-07-13 10:45:16留言☆☆☆   
支持,说别人前,先撒泡尿看看自己  
  
☆☆☆ball于2005-07-13 11:02:52留言☆☆☆ 
各位同学
请问我什么时候有攻击过作者本人啊??
我从来只是说文章啊
你能找出我说过冬虫的什么坏话吗?
 
至于说什么“先撒泡尿看看自己”这些话
我真是无话可说了。。。。。。
№16 ☆☆☆憨厚2005-07-13 18:51: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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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完了?
小兔到最后也没能争取到人权
我怎么觉得老大对小兔的感情不是爱情,甚至不能说是喜欢,只能说是对他感兴趣,喜欢虐待他,小兔也就是个招之既来挥之既去的宠物+床伴啊
虽然故事不错,可故事里缺乏感情,冷冰冰的。  
  
☆☆☆rapheal于2005-07-13 00:37:51留言☆☆☆   
№17 ☆☆☆憨厚2005-07-13 18:5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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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希望寄托在番外上 希望作者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0^
№19 ☆☆☆风起叶落2005-07-13 20:08: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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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可争的,我就认为这只是第一部,有第二部,我就看,没有第二部,就认为作者没时间写,这样,心理也就平衡了。
№20 ☆☆☆2005-07-13 21:20: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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