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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者,你为何溺爱写手?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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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虽然此话题导火线非耽美,但素原始导火材料中不少是耽美现象,所以贴这里一份。)


闲来无事,到处乱逛,看到一点让我不吐不快的事情。

起因如下,偶不会做链接,直接把网址贴过来吧: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25&id=146&msg=原创评论。

大约是一位看的书多的读者对几位原创写手作品中的片段考究,发现是从某些书籍中“借鉴”了一些片段,然后又有几位读者对楼主的贴表示不赞同。我们来看其中一贴的片段:
“虽说楼主纯粹是好玩,没有恶意,将心比心,如果辛辛苦苦写了一篇文章出来,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互相赏析,但是有人说,啊,你这几句话怎么跟某某的一样啊,我想那种尴尬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可能我点小题大做了.”

借鉴与抄袭中间有何争议,我无意去评,我想问的问题是:看官们,为什么要这样宠着写手?

写文章辛苦?的确辛苦,光是键入就可以要人的命,我曾有一度因为要输入资料,每天输入一万字,每天下来混混噩噩,如坠梦中,那样的强度终身难忘。而写文其实是差不多的,除了少数日键五百的异类外(估计在网上发文的写手中少有这种异类),很多写手都如同被狼群追赶般拼命压轧着自己的脑汁,忍着长期写文带来的腰酸背痛,往网上一点点搬动着大脑中的东西。的确很辛苦。

但是,这种辛苦能不能做为免死金牌,作为“写手一切皆可赦免”的理由?个人认为,是绝对不行的。

一位朋友语重心长地告诫过我:写文者,最需要的就是肚量,要有时时被骂的心理准备。如果一路吹捧,对写文者不一定是好事,而那些中肯的提意见者,或许说话尖刻,却也需要写手细细体味,是一种逆向的激励,对于写手而言,这种激励与正面鼓励一样重要。

而现在的网络上,时时会看到与前面贴出来片段般的论点:“写手们很辛苦,看官你要多体谅。”云云云云。

写手与读者互相体谅,这似乎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也是一种很和谐的处境。当然,读者并没有义务体谅写手,这是另一点。写手者,就如同在公开场合选美的佳丽,很多人会说你美,当然肯定会有人说你丑,这些都是正常的。你要承受别人艳羡的眼光,必要承受别人指责的指点。有得必有失,便是如此。但是这里说的“体谅”者,并不是指“溺爱”,而是指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人着想,给以谅解(据2000年版中小学标准汉语词典,对不起,没有更高级的版本了)。而写手以上的言论,我个人认为已经近似“溺爱”了。

溺爱与体谅者,端看看官们的态度会不会过了度。读者可以体谅写手,但没有必要去溺爱写手,读者与写手是同一个位置的,看到不平可以踩,看到不服可以骂,要不是人身攻击,一切都非禁忌。

而现如今,某些fans多的写手们似乎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只要谁跳出来说“XXX你的文章好像有点问题”,立刻就会有一大帮子人围过来叫嚷:“请尊重写手的劳动成果!你好端端看着就行了,要骂回家自己对着镜子骂去吧,干嘛要来刺激写手?你肯定别有用心,你这人不要好!”云云云云。一时间,骂的也不敢骂了,摸着鼻子回家去忏悔,以后看到这几位写手也是绕道直行,不敢再碰。再以后看到不同写手的问题,开骂之前免不了也要掂量掂量,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阴谋分子”或是“过街老鼠”。

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对写手们并不好。

在这个网络普及化,全民皆写手的时代(笑,夸张了点),找论坛发文章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在报纸和杂志,写手要出稿,得过无数关卡,而现在却不需要了,鼠标点一点,万事皆ok。没有人来替你的文字把关,也没有人来指点你文中的错处乃至错别字。不要以为这样子,写手就一定不会出错。事实上,最老练的写作者只怕也难保不出现低级错误。所以,这个时候,看官们充当的,正是编辑的角色:把关人。

这里指的把关,并不是说要把写手逼得以后都不敢写文章,而是说要以火眼金睛般的力度挑刺,让写手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才是真正的把关人。

而时时警醒,生怕说话一过火就惹得“写手”不开心的读者,虽然爱着,但并不利于写手真正的成长。好比是爱着自己瘌痢头儿子的父母,明知道有种药可以治好儿子的病,却怕儿子太痛了,惹恼了儿子,因此不敢下手,最后安慰自己:不用药很正常啊,隔壁王麻子也没有用药啊,不都是一样的么?天下瘌痢那么多,也没见过死人哪?要是治死了怎么办?以后都看不到儿子的笑脸了!还是不要治了!连带着,父母就怨上了拿药上门的医生:你这不是存心害人么?

正是如此,瘌痢头才永远不会好,永远都犯同样的错误。

正是如此,才有人堂而皇之地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是公理,是正常状态,是无可指摘的。

而每每看到这种论调时,我总会为写手们默哀:这样下去,只会永远原地踏步,永远不能进取。

最好的朋友是诤友,最好的读者是善于挑刺并且乐于挑的“刺儿头”。

而如果,只是如果,如果真有写手因为别人指摘了自己的错误(真实存在而非平空捏造的那种),因此火冒三丈怒发冲冠并且跳着反过来指责读者不体谅的,那么,恕我直言,那是这位写手的rp问题了。
№0 ☆☆☆飞天堕地猪 2004-10-15 16:01:3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深以为是
№1 ☆☆☆晋江螺丝钉2004-10-15 16:0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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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写手因为别人指摘了自己的错误(真实存在而非平空捏造的那种),因此火冒三丈怒发冲冠并且跳着反过来指责读者不体谅的,那么,恕我直言,那是这位写手的rp问题了。
☆☆☆飞天堕地猪于2004-10-15 16:01:37留言☆☆☆
 
也就是说,如果这人没有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这人人品不好,楼主逻辑真好,力顶!
№2 ☆☆☆。。。2004-10-15 16:07: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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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深以为是。
№3 ☆☆☆靡宝2004-10-15 16:0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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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真有错误死不认帐者,自然有rpwt,若是被白白打了白白骂了,那素另一回事了。楼上,请看清括号内词句。
 
力顶,自然是要谢的:P
 
再次微笑。
№4 ☆☆☆飞天堕地猪2004-10-15 16:10: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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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对不起,弄错一楼。
 
楼上指的是下面:
☆☆☆。。。于2004-10-15 16:07:27留言☆☆☆
№5 ☆☆☆飞天堕地猪2004-10-15 16:11: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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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这人没有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这人人品不好,楼主逻辑真好,力顶!
  
☆☆☆。。。于2004-10-15 16:07:27留言☆☆☆
 
您分析得真奇怪。指出错误不足和打骂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吧?
№6 ☆☆☆靡宝2004-10-15 16:13: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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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楼主说得有道理吧
不过我是我不好看的就当路过,不喜欢批评人家,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嘛
№7 ☆☆☆随随2004-10-15 16:17: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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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在指出作者文章有错误的时候只要口气温和,有理有据,口气表尖酸刻薄,那么接受建议、承认错误的作者和粉丝就会多一些。
    当然,也有个别作者和粉丝是只要别人指出错误(非人身攻击或语气刻薄)就会上纲上线,不依不饶,那样的啊,咱下回就不说了~~这样就皆大欢喜~~呵呵~~楼主又何必太认真呢。
№8 ☆☆☆2004-10-15 17:00: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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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不等于溺爱
 
 
不过,遇到喜欢的文,为何不能溺爱?
 
 
№9 ☆☆☆沙叶2004-10-15 17:12: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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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遇到不喜欢的文,为何不能刻薄?
№10 ☆☆☆阿荡2004-10-15 17:24: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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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楼主的观点
№11 ☆☆☆海之月2004-10-15 17:30: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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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遇到不喜欢的文,为何不能刻薄?
  
☆☆☆阿荡于2004-10-15 17:24:52留言☆☆☆  
 
 
同意!
№12 ☆☆☆蓝精灵2004-10-15 17:54: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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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
这是老问题了,在晋江上为此和人争论也有好几次了。其实偶原本也是个“不喜欢就敬而远之,三缄其口”的人,后来之所以看不过想说两句,主要是因为看多了某些专业风扇的作为...
批评文章如今在耽美界好象如履薄冰,搞不好就会招致人人喊打的局面。说实话fans们真是很宠着作者,偶看耽美有4年多了,当初默默无闻,却兢兢业业写文的作者,出了名后被捧的过高,摆足架子,写个文还要人求着,回帖不够就不写的人也真是看了不少。说实话,真是已经看腻了吹捧,抢楼之风的盛行。
 
偶没主动写过批评文章,但当看到有人出来发表不同意见就被众fans一拥而上,指责其无理取闹,没事找事的时候,还是要忍不住说两句。偶也不赞同无根据的谩骂,但适度的批评是需要的。批评不等于谩骂,偶觉得成熟的作者和她的fans应该有这个度量去接受批评,这根挨了骂不还口压根儿是两回事。
№13 ☆☆☆果冻2004-10-15 18:00: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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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所以晋江这种论坛设置很好,
少了很多其他论坛注册的繁琐,自由得多!!
№14 ☆☆☆kuta2004-10-15 18:07: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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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因为爱上了.
爱上了那篇文章,爱上了写出那些文字的人.
№15 ☆☆☆2004-10-15 18:21: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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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16 ☆☆☆kunimitu2004-10-15 19:04: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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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里也有啊,顶一下
№17 ☆☆☆KCE2004-10-15 19:07: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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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顶,真的爱这个写手,就应该想着让他/她进一步成长。
如果写手连批评意见也听不进去,那只能说这写手没有成长空间了,或许我还会追,但在心中多少会打个折扣吧。
№18 ☆☆☆尼克2004-10-15 20:32: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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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某个写手回帖子找BUG,反而被此人倒打一耙。
 
№19 ☆☆☆南泉斩猫2004-10-15 21:05: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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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楼上的,摸摸头:)
№20 ☆☆☆ytt2004-10-15 21:51: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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