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读书心得区
主题:言情之于我 [7]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从小就是个爱看书的孩子,记得小学还没认识几个字的时候,就津津有味的捧着邻居哥哥的武侠当成启蒙读物看。为了看书过于疯狂,学习退步了,没少挨妈妈的打。
可是,一直到了初二,我才从同学那里真正接触到了言情小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我跟言情小说十几年的孽缘……可是,我很幸运,我没有耽误到学习,高考也很走狗屎运的超常发挥捞到了个重点上,学校网络发达,让我现在可以优哉优哉的上网看小说。。。
所以,我中言情的毒算是比较深的吧。。。特别是,思想性格方面。呵呵,从初中开始,我就信奉着“三千弱水,我只取一瓢饮”的原则,想着世界的某个角落有我的另一半在等待着我。。等待着我共谱美丽爱情。。。所以,我不可以轻易的动心,一定要有天干勾动地火,见面要噼里啪啦闪火花,一见钟情,有感觉才行……害得我至今都没有男朋友。。。
我是该庆幸言情教给我的纯情呢,还是说它毒害了我的脑子,让我分不清现实?我羡慕小说中的人物的爱情,他们一旦碰上了就是一生一世,爱的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可是现实中的爱情怎么可能那么美好?言情小说养刁了我的胃口,害得我对爱情的期待值提高。。有可能,它让我洁身自好;也有可能,它让我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有可能摔的更惨……嗬嗬,现在还不知道,一切都是未知的。。
№0 ☆☆☆kittycat 2004-08-07 07:58:24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有一种感觉,你怎么把我的心里话给说出来了!
№1 ☆☆☆清风中的悦耳2004-08-07 10:19: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呵,和你一样的经历,曾经对感情抱幻想太高了.
大学都快毕业,才有了自己的初恋,恋爱了才发现自己好傻.才发现故事毕竟故事,现实毕竟现实.飞的太高,摔的也最痛,梦太多,而回到现实也伤的最多.
和他故事就象老套的小说情节一下,他在感情上阅历丰富,而我却是一张白纸.情节的开始,我是幸运的,他对我很好,也很专一.第一次做为别人女朋友的我,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当自己完全进入角色了,他却告诉我说,我累了,我不适合你,你也不适合我.和你在一起好累.
然后,平静的分手.我才明白,也许一开始,他只想找一段,游戏一样的感情.却遇到我了,也许他是善良的,他没有爱上我,却我帮我完成我纯真的初恋.到最后,他失败了,也伤了我.
№2 ☆☆☆无泪~2004-08-07 10:40: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我觉得你可以自己去写写言情小说什么的,你文笔很好
№3 ☆☆☆呵呵2004-08-07 11:02: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是该庆幸言情教给我的纯情呢,还是说它毒害了我的脑子,让我分不清现实?我羡慕小说中的人物的爱情,他们一旦碰上了就是一生一世,爱的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可是现实中的爱情怎么可能那么美好?言情小说养刁了我的胃口,害得我对爱情的期待值提高。。有可能,它让我洁身自好;也有可能,它让我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有可能摔的更惨……嗬嗬,现在还不知道,一切都是未知的。。
  
☆☆☆kittycat于2004-08-07 07:58:24留言☆☆☆
 
 
这段说得特别不错.
up
№4 ☆☆☆本因坊迁幽2004-08-07 11:12: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为什么我就是完全的相反呢?
    9岁,我小学4年纪那年开始看言情,是不是看的太早的缘故?当我沉醉在梦幻的爱情故事的时候还太小,小到没有意识、没有胆量去亲自体会.然后不断的看,看各种各样的相遇,看各种各样的对白,看各种各样的误会……终于有一天看到麻木,看到越来越不相信爱情,越来越不相信所谓的天长地久。
    然后,变成了十几岁的女孩子,然后,遇到了我自己的男猪角。
    突然发现,情况很糟糕……
    不是说男猪角们有多糟糕(虽然实际上十几岁的男生基本上很糟糕),而是自己很糟糕!当他在说什么的时候,尤其在讲那些或甜美或惨淡的记忆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是在说在做那些称职的女猪角应该做的,而不是身为“我”想要说想要做的。因为太清楚什么样子的才是“称职”的女朋友……很少有那些发自内心的东西出来……自己觉得恶心,觉得一点意义都没有……
    再然后,只能开口说BYE-BYE!
    厌恶,厌恶这样的自己!
№5 ☆☆☆桃之夭夭2004-08-07 15:50:0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救命啊.有一本小说女主角最后死了,好像是跳马车死的.是古代的.有没有知道叫什么名啊.依希记得书名里头有个霸字,但不确定.有哪们好心人帮帮我告诉我.我最近有一种迫切的心情想重温此书,我想大家能理解我的这种迫切的心情吧.再次感谢.
№6 ☆☆☆lynn2004-08-07 18:05:2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大家都可以算是小说王了,所以就请各位帮帮忙啦.谢谢
№7 ☆☆☆lynn2004-08-07 18:06: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