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耽美闲情
主题:一篇值得YY的小说。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33]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http://cmfu.com/showbook.asp?Bl_id=21839

很有小受感觉的主角
№0 ☆☆☆玉心 2005-03-09 10:57:5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同感,我很想写一片推荐,可惜文笔太差
№1 ☆☆☆jiadei2005-03-09 11:11:3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就是不会写,才只放了一个地址啊
不过真的是篇值得追的好文
№2 ☆☆☆玉心2005-03-09 11:19: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完结再看,怕坑。
№3 ☆☆☆小妹2005-03-09 12:21: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确实有很多暧昧之处,我觉得还不错!
№4 ☆☆☆xian74642005-03-09 17:31:5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名家的诗词不能用在自己的文里面?
№5 ☆☆☆玉心2005-03-09 18:29: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她岂止是用,是大面积地抄袭啊,不光是前人之作,还有当代人的网络作品,并且不标明来历。用前人之作还勉强可以说引用,只是这引用太多太多,而且不作标明。用当代人的网文,不加标注直接弄进去,就是不折不扣的抄袭了。
更搞笑的是,抄了人家的诗词还顺便耍嘴皮子损人,说这个诗意境平凡,谁谁诗才普通之类的。
如果你的文章被人抄了,这人还顺便骂你几句,你会不会觉得这个抄袭者很可耻呢?
№6 ☆☆☆君忠厚2005-03-09 18:46: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至于那么严重吧,该文作者一直都承认他是在文章中引用了人家的诗词作品,读者们也都知道那些不是作者写的,双方都清楚明白,不会有误会发生。
    而且作者也不过是用这些东西为手段表现一下主角的才华罢了,并非对文章主线和情节发展有什么影响。更不是像郭四那种冒充别人的成果当成自己的版权,所以偶认为应该不算抄袭啊。
№7 ☆☆☆nan2005-03-09 19:06:5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笑,如果这么说,我直接写个文把江南、燕垒生、沧月全抄了,下面小小来一句:“本文部分情节可能引用了网文”,却既不写清楚引用了谁的也不对原作者说明,莫非你以为这就不是抄袭了?
GJM
№8 ☆☆☆君忠厚2005-03-09 19:13: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很明显,楼上的动机不CJ...
№9 ☆☆☆无奈秋花顺水流2005-03-09 19:15: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呵,是啊……我最讨厌有人狂抄他人,抄完了还损人,缺德。
№10 ☆☆☆君忠厚2005-03-09 19:17:5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55555555555......原谅偶,偶忘记分辨敌我鸟^^
№11 ☆☆☆无奈秋花顺水流2005-03-09 19:18:5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CJ滴说句,GJM好歹现在不抄香樟了,换抄梧桐了说。
№12 ☆☆☆无奈菊花顺水流2005-03-09 19:19:2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上的小菊花,偶们的协议怎么办捏?
№13 ☆☆☆无奈秋花顺水流2005-03-09 19:20:4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讨厌啦,秋花摘菊,菊花摘秋就是了么~~~ 来,亲一个,啵~~~~
№14 ☆☆☆无奈菊花顺水流2005-03-09 19:21: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里...果然的YD的地方啊...偶溜去战色开心下...
№15 ☆☆☆无奈秋花顺水流2005-03-09 19:22: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只是抄了诗词罢了,那个穿越时空文不抄名人诗词啊~~~
№16 ☆☆☆101069692005-03-09 19:24:3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知道作者这种不注明出处的引用确实有问题,但他还够不上抄袭。因为作者首先自己承认有很多引用,其次他从文章开始就大量引用名篇,基本上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诗词歌赋。这就给人一种印象,所有表现主角文学才华的东西都是作者引用别人的。
    作为读者,我就自然就接受了,说实在的,我对这种诗词什么的段落也是不仔细看的,既然认定都不是作者写的,那么我就只看情节和暧昧不就好了?
    最后,我得再次重申,作者无差别引用又不标明作者的做法确实不应该,但我认为这并不影响大多数读者对军师一文的阅读和YY,该文也够不上抄袭。
№17 ☆☆☆nan2005-03-09 19:25: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上的君忠厚,你先入为主的观念太偏,不是说你没道理,只是这气置得莫名其妙。有这闲心先把你自己的坑填了吧。
 
PS:我可不是作者的马甲。
№18 ☆☆☆WU2005-03-09 19:29: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所以楼上的手表项链就该被人说都不说就拿去用,用了还可以对楼上说一句“你连这个都买,太没品位了吧。”恩,楼上还不能发脾气。
明白了~
№19 ☆☆☆无奈菊花顺水流2005-03-09 19:30:0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无奈菊花顺水流于2005-03-09 19:30:08留言☆☆☆
俺只是觉得说是抄袭重了,并非要阻止君大人不满、生气。大人们尽可尽情发泄对此文中“乱引用、乱评价”现象的不满,不过别给定性为抄袭。。。
№20 ☆☆☆nan2005-03-09 19:39: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