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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晨报>陆悦事件的集合贴(1)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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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耽美闲情版面的秩序,参照版规,现对陆悦事件做如下处理:
1.将有关陆悦事件的帖子做一合集供大家参阅讨论.
2.即日起,在闲情版块不得再出现有关该事件的新帖,否则予以删贴论处,不再另行通告.
3.原有旧贴过300者锁贴.


PS:给陆悦的话:希望您还有点新闻人的职业道德操守和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

再PS:陆悦事件是xq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斑竹正在研究解决方法,也请大家集思广益,一起解决问题,找出既保护闲情利益又能满足大家要求的办法.


南京晨报那个叫陆悦的,自己滚出来!
大家进来认认自己发的帖子!
有种预感:“陆悦事件”将会成为继“湖绿”之后XQ产生的又一特有损人名词!
关于陆悦事件的讨伐方式!
你才陆悦,你们全家都陆悦,你们全街道都陆悦!
刚刚给南京晨报打电话,他们说确实有一个叫陆悦的记者在他们单位!
刚去南京晨报的网页,看到那篇《妈妈出钱把表弟送出国留学》也很眼熟阿,又是陆悦的
所有在刷XQ的JMS,无论知不知道“陆悦事件”的,都请进来下~~
你才陆悦你们全家都陆悦!
LY的自白
关于LY事件,请大家冷静一点吧
LY事件..jms去其他媒体投诉吧~
想问一下,有JM投诉ly了吗?
今天爆ly热线的jms来汇报一下战果呗
LY事件给偶的启示。。。  
吵着要讨伐南京晨报记者的都进来
№0 ☆☆☆星仔 2007-08-06 20:21:25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支持红大衣!
№1 ☆☆☆眼睛刺痛2007-08-06 20:22: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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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摸小受
№2 ☆☆☆-_-~~~2007-08-06 20:22: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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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红大衣~
 
顺便TX之..
№3 ☆☆☆TX~2007-08-06 20:26: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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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4 ☆☆☆AIAIQ2007-08-06 20:27: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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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爬来爬去2007-08-06 20:27: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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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一下.凡有讨论陆悦事件的请到这贴里来.老贴我们会逐步加锁
№6 ☆☆☆ 星仔2007-08-06 20:28: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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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PS:陆悦事件是xq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斑竹正在研究解决方法,也请大家集思广益,一起解决问题,找出既保护闲情利益又能满足大家要求的办法.
========================
象别的论坛一样要注册会不会好点? ........当然这个......天涯也一样有这类事~
№7 ☆☆☆美髯大叔控2007-08-06 20:30: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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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红大衣,顺便压倒tx之
№8 ☆☆☆人陆悦则无敌2007-08-06 20:31: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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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斑说得好!
№9 ☆☆☆抽抽更健康2007-08-06 20:31: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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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就在这一贴比较好,不会太分散。
 
其实我就是进来压倒红大衣的~~~~
№10 ☆☆☆瓜瓜和花花2007-08-06 20:34: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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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投诉还是不要暴露XQ。建议:
 
1。在TY或者一些公共论坛,发个南京晨报记者编造假新闻的帖子,隐去地址,概括一下事件。
2。然后说自己在TY看到了假新闻的帖子,好奇在网上百度,google“陆悦”,发现很多以前都在网上看到过。
3。LY抄了那么多,有没有抄的帖子不是XQ的,把这些帖子的地址给出来作为例证。
№11 ☆☆☆XQ小受不容侵犯2007-08-06 20:36: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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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的总编辑!!此人掌握着陆妓的去留 !
 
秦继东
 
电 话:025-4718428
传 真:025-4701387
Email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管家桥65号
邮 编:210092  
  
№118 ☆☆☆=。=于2007-08-06 16:26:50留言☆☆☆   
 
№12 ☆☆☆XQ小受不容侵犯2007-08-06 20:36: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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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别的论坛一样要注册会不会好点? ........当然这个......天涯也一样有这类事~  
  
№7 ☆☆☆美髯大叔控于2007-08-06 20:30:21留言☆☆☆ 
TY还不是照抄,跟注册不注册没什么关系。难道要改成做考卷才能进来?可是做了考卷他还是能进来啊。。。
№13 ☆☆☆...2007-08-06 20:37: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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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XQ小受不容侵犯于2007-08-06 20:36:17留言☆☆☆ 
我觉得把帖子转到留言区比较好,反正很多帖子本来就该转过去。
№15 ☆☆☆...2007-08-06 20:39: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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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把帖子转到留言区比较好,反正很多帖子本来就该转过去。  
  
№15 ☆☆☆...于2007-08-06 20:39:11留言☆☆☆   
 
这个蛮有道理的
毕竟我们也算某知名文学论坛。。。。。。
№16 ☆☆☆路过2007-08-06 20:40: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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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贴已被政审删除
№17 ☆☆☆-*****2007-08-06 20:42: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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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把帖子转到留言区比较好,反正很多帖子本来就该转过去。  
 
№15 ☆☆☆...
====================================
不明? 留言区加密吗? 转过去了她就不会抄?
№18 ☆☆☆美髯大叔控2007-08-06 20:45: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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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 留言区加密吗? 转过去了她就不会抄?  
  
№18 ☆☆☆美髯大叔控于2007-08-06 20:45:35留言☆☆☆ 
不会连累XQ~~
№19 ☆☆☆==2007-08-06 20:50: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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