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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斑竹手下留情,虽然我不是斑竹但是只是想强调下原创的含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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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饶有兴致的跑了个大有漫画的版块去看了下,发现几乎每版都有人在为抄袭非原创而争论着。可话题却让我感到可笑,而这些话题看来都出自1人之手的样子,这里妖王的帖子里也有这样的话题。某贴图版里也提到说寒露模仿由贵画风的做法也是抄袭剽窃行为什么的。我这里不想为任何人辩护,只是想说下我个人的观点。这个提出可笑(暂且就说可笑吧)观点的人认为模仿人家的画风就是种抄袭行为。先不说我个人看法吧,在某人的帖子中找到了相关的评价特此引用下。内容如下:


{权司[1999]第6号
   X X 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虽说还有很多不健全,但是事实就是,没有任何一条有指出模仿别人画风是种抄袭行为!我想各位漫画者都不是白手起家的吧,大家也有大家的老师,即使没有也是在临摹中漫漫成长的。在临摹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笔法类似或风格统一,即使最后演变出自己的画风了但是画里也脱不了你崇拜的那位画师的影子。我想说模仿并不是一种抄袭而是种学习。所以请那位老是说别人模仿就是抄袭的大人口下流情,即使你已经脱离了模仿觉得自己画出的是你自己的原创风格,你也别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与别人。你就当别人是在学习可以吗?
  最后发表下我个人对原创的看法(我想用最幼稚的话说,因为我觉得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原理):所谓的原创就是在一张白纸上很直接的用你最拿手的方法把自己想表现的画出来。  
     完毕

№0 ☆☆☆weaop 2005-12-21 01:51:5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
偶的画风绝对来自桔皆无,但只有人说偶"一定很喜欢桔皆无吧"而没有人说偶抄袭桔皆无.
大概是只有成名了的人才会被冠抄袭之名吧.
№1 ☆☆☆皆无2005-12-21 09:10: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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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想掐架的
№2 ☆☆☆ vienna2005-12-21 09:48: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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