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草木流
主题:新闻 [15]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刚看到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看过,就转下吧!~
在海沧的新阳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派出所领导们的“宝贝”———申报户籍窗口女民警叶萍萍。为什么是“宝贝”呢?因为她在“江湖”上早已成名,已出版30多部小说,涉及推理、恐怖、言情、武侠等多个领域,温瑞安对她的评价是:“她对文字真是情到深处,她对写作才是大爱无言。才情对她而言是挥洒即就的,反而并不出奇,但难得的是她那一种别人拟摹不来的侠意奇情。”这在厦门公安系统可是绝无仅有的一例。
    从小学就开始涂涂抹抹的她,大学时偶然一次给出版社投稿,居然获得了该出版社正在举办的征文大赛一等奖,并和她签了约。从此,没有K歌、没有电视剧、没有一般年轻人的消遣,一到夜晚,孤灯下,电脑前,她的思绪就驰骋在一个不存在的江湖里。对她来说,这是最好的娱乐。多家杂志社和她约稿,她都很抱歉地说:“没有时间,我的时间都在写自己的小说了。”
    平时的工作事务繁杂,下了班6点,回家吃过饭已是晚上7点,磨磨蹭蹭地到9点开始写东西,一直写到深夜12点半。
    “工作和写作会不会有冲突?”小叶一笑,回答了这个她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当然是工作为先了。”也许就是这个“工作为先”,为她赢得了荣誉和领导的肯定,她所负责的窗口,是2006年度的优秀户籍申报窗口。
    “工作和写作各占我生活的一半。我也会遇到瓶颈,遇到了就重写,一直到突破瓶颈为止。所以,有时候,重写的东西比正文还多得多。”
    这股认真劲儿在工作中发挥得淋漓尽致,1981年出生的她,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2005年进入新阳派出所,多次获得内部嘉奖,2008年,27岁的她已经要晋升为二级警司了。
    “她进了我们新阳派出所,可是事业爱情双丰收啊。”教导员开玩笑。小叶的男朋友正是新阳派出所的刑侦民警小范。话说2005年的某一天,比小叶早到几年的小范,看到新来的小妹妹,是和自己一样的腼腆少言型,心里一动,于是约了她一起爬山,慢慢地两人就走到了一起。“他们两个人性格很像,都比较不爱说话,所以也很合得来。”
    可怜这一对都是警察,约会被值班“冲”了是家常便饭,逛街更是少之又少。“不过都能理解。”说到这里,不怎么说话的小范插了一句。因为工作,今年的情人节也只能在一起吃了顿饭就打发了,“也习惯了。”小叶搭腔。







№0 ☆☆☆关于藤的新闻,不知大 2008-03-19 20:23:52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上来占个SF,又有新的八卦材料鸟,乐~~
№1 ☆☆☆宛郁青2008-03-20 19:36:5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大消息啊~~
我也转
``好让更多藤粉知道~~~
撒花~~
№2 ☆☆☆音知鸣2008-03-22 02:04:1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幸福哦……
№3 ☆☆☆上原2008-03-22 11:56:0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她进了我们新阳派出所,可是事业爱情双丰收啊。”教导员开玩笑。小叶的男朋友正是新阳派出所的刑侦民警小范。话说2005年的某一天,比小叶早到几年的小范,看到新来的小妹妹,是和自己一样的腼腆少言型,心里一动,于是约了她一起爬山,慢慢地两人就走到了一起。“他们两个人性格很像,都比较不爱说话,所以也很合得来。”
    可怜这一对都是警察,约会被值班“冲”了是家常便饭,逛街更是少之又少。“不过都能理解。”说到这里,不怎么说话的小范插了一句。因为工作,今年的情人节也只能在一起吃了顿饭就打发了,“也习惯了。”小叶搭腔。
 
 
笑~好可爱~
№4 ☆☆☆822008-03-23 13:03:2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呃,果然是新闻……
№5 ☆☆☆薛紫妤2008-03-24 13:02:5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后宫里的各位啊,看到米?人家正宫出来啦
№6 ☆☆☆点点2008-03-28 17:35:2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诶?
笑眯眯爬过~
№7 ☆☆☆RRRRR2008-03-28 20:25:5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有爱·~~
№8 ☆☆☆锦城2008-03-29 08:30:3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藤  一定会很幸福!!!!!!
№9 ☆☆☆饼干2008-03-29 22:36:2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她是法律系出身的?
      還有是中大的?
       我還是今天才知道呢...
  看不出看不出啊...
法律出身這麼沒有維權意識...
№10 ☆☆☆2008-03-30 18:27:1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从发现她的第一本书开始,从学校到现在一直追呢
№12 ☆☆☆2008-04-16 13:50:0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藤..你要嫁人了么~~~
№14 ☆☆☆///2008-05-24 14:49:3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10 ☆☆☆殇于2008-03-30 18:27:15留言☆☆☆ 
 
那不是没有维权意识 到底怎么样 明眼人都知道 需要一辩么?
 
躲在暗处 鱼目混珠 何其不知羞耻
№15 ☆☆☆纳兰雪瑜2008-07-12 02:14:2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