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意见建议簿
主题:文章完结从5分掉到2.8分只有作者需要负全责吗? [6]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A是晋江文学城的签约作者,也是你们亲自挑选、推荐上榜的。

目前榜上的两本书,A作者这一次事件中的刚刚完结,评分直接跌到2.8,另一本作者B剧情敷衍,每天两张6000+有效内容还没三分之一,明摆着在“喂读者吃S”,估计评分也很难超过3分。

我不点名,你们大概也心里有数是哪本书——毕竟上线第二天评分就迅速跌到2.8,并且还在持续下滑,全站恐怕也只有这一部了。再加上大量读者要求退款,这本书是哪一本,答案一目了然。

我想问的是:对于这种读者反馈强烈、口碑崩盘的作品,平台是否有应对机制?是否会采取措施,或者至少展开内部讨论?还是说,平台选择视而不见,继续默认甚至鼓励这种创作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作者过往的完结作品,全订率普遍远低于同期水平,有的甚至连同期平均值的一半都达不到。此前已经有不少读者多次反馈其“太监”、“烂尾”等问题,但平台至今似乎并未给予重视。

据公开数据显示,该作品当前约有1900人订阅,评分人数726人,其中一星评分高达82%,也就是说,接近600位付费读者给出了最低评价。

目前已有读者整理出该作者可能的收益情况。虽然尚不清楚最终会造成多大影响,但希望平台能够对此明确表态:你们是准备认真对待,还是继续默认纵容?

同时,也希望平台尽快上线“拉黑作者”功能,让用户能够自主屏蔽特定作者的所有作品,避免再次踩雷:)
№0 ☆☆☆小丑是全订|3a2a5ee5 2025-05-25 23:36:28留言☆☆☆   来自广东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因评论反复被晋江删,现已开始进行公证保存数据:)
推介热度高的评论也保存相关证据,网站在开始大批量的删除读者评论并对读者进行禁言
1. 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六条(经营者义务)、第五十五条(虚假宣传赔偿责任)。
若文案中明确承诺“女主位极人臣”但未兑现,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操作步骤:
收集证据:
文案截图(标注“位极人臣”承诺及完结日期)。
小说结尾章节内容(证明未履行承诺)。
读者评论区负面反馈(证明群体性受骗)。
与客服沟通记录(证明平台不作为)。
(建议公证网页或录屏,防止平台删除证据)
向12315平台投诉:
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提交投诉,注明“晋江文学城虚假宣传、未尽审核义务”。
向网信办举报:
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举报平台纵容烂尾文侵害消费者权益。
2. 民事诉讼(违约或欺诈)
关键点:
合同关系:购买VIP章节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平台需提供符合约定的内容。
违约行为:若文案承诺构成合同条款,作者中途烂尾可能构成违约。
欺诈争议:若作者明知无法完结仍承诺“位极人臣”,可主张欺诈(需证明主观恶意)。
操作建议:
联合诉讼:联系其他受骗读者(通过书评区、社交群),集体起诉可降低成本。
起诉对象:可同时起诉作者(违约方)和晋江(平台连带责任)。
索赔范围:请求退还订阅费用,若主张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
因网站将前面公示的警告在无违规的情况下删除,两者将会同步走法律途径解决:)
如网站继续删除相关评论,会维权到底
№1 ☆☆☆小丑是全订|3a2a5ee52025-05-26 11:26:42留言☆☆☆   来自广东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2 ☆☆☆乌珂|22b536392025-05-26 15:48:32留言☆☆☆   来自江苏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3 ☆☆☆乌珂|22b536392025-05-26 17:33:50留言☆☆☆   来自江苏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4 ☆☆☆小丑是全订|3a2a5ee52025-05-27 17:56:01留言☆☆☆   来自广东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5 ☆☆☆乌珂|22b536392025-05-28 12:22:43留言☆☆☆   来自江苏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up
№6 ☆☆☆背道而驰|5d119a7b2025-06-01 22:52:31留言☆☆☆   来自河南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链接地址:
(请输入出现异常的链接地址,此信息只有管理员可以看到)
晋江客户号:
(如果问题和账户有关系,请提供客户号,此信息只有管理员可以看到)
QQ号码:
(特殊情况可能需要直接与您联系,提供QQ号码更有利于问题解决,此信息只有管理员可以看到)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