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网友留言区
主题:平安夜的失恋 [10]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就是在这个平安夜,我知道了我爱的男孩子要结婚了的消息,发个贴子做个纪念吧。
№0 ☆☆☆某花 2003-12-25 09:14:0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彼此彼此,俺终于昨天决定和要结婚了那个人分手了
№1 ☆☆☆彼此2003-12-25 09:18: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Kao.
 
我还有个朋友情人节失恋的呢!
№2 ☆☆☆调皮小坏蛋2003-12-25 09:18:3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什么节日都只是365中普通的一天而已。该失去的总要失去的。
№3 ☆☆☆阿布2003-12-25 09:25: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那个陪伴你一生的人会在前面等你
№4 ☆☆☆娉婷2003-12-25 09:27: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阿布说的太对了,该失去的就让他失去好了,总会有更好的在等着你的
№5 ☆☆☆黯然2003-12-25 14:43: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抱抱,花花,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终于可以死心了!!
明天又是灿烂的一天呢!
№6 ☆☆☆镜花水月2003-12-25 14:50: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大家,亲亲镜子
№7 ☆☆☆某花2003-12-27 04:58: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今年的平安夜真是不太平啊。我也在平安夜决定要和老公离婚了。
№8 ☆☆☆海音2003-12-27 05:42:4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來來來~~~我的Dream Boyfriend不見了, 在Party遇見的, 現在找不找了.......我真是想哭~~
№9 ☆☆☆翼翔2003-12-27 06:51:4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如果可以把“失去一个我爱的人想成”-->“我不要一个不爱我的人”,感觉会不会好些呢?而事也是如此,不爱自己的人,即使他永远在你身边,还是陌路人,这样的他,你还要吗?
翼翔,有缘就能相会唷!当然自己也要努力,可以去问问party里认识他的人。
№10 ☆☆☆tiansu2003-12-27 09:46: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