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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妃离的落花成阵大量剽窃迟迟钟鼓初长夜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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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上面偶然看到妃离的落花成阵,大家看了没有?我刚看时发现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等看到32/33章,我可以肯定的说,落花成阵大量抄袭剽窃<迟迟钟鼓初长夜>,32/33章除了人名之外全部照搬,这样的行为太让人吃惊了!请妃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也敬请尊重自己!这样的文章我看不下去了!
№0 ☆☆☆的的 2009-02-03 09:40:51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看了32,33那几章,从情节到语言大段照抄。
够得上抄袭和剽窃的定义了。
 
抄袭者的老窝是不是就在连城?看见她在下面回复读者的留言了。
建议先截图保留证据。
 
不过似乎不是全部情节都抄的,也没有出版,估计最后也就是删除相关情节吧。
 
 
№1 ☆☆☆柳下系舟2009-02-03 14:08: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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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连城上发了帖子,可惜抄袭者妃离是斑竹,帖子一发她就删掉了,可耻!
№2 ☆☆☆的的2009-02-03 21:46: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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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阿。
 
现在有部分小孩都怎么了。
№3 ☆☆☆乐乐2009-02-03 23:03: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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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连城上发了帖子,可惜抄袭者妃离是斑竹,帖子一发她就删掉了,可耻!
№2 ☆☆☆的的于2009-02-03 21:46:08留言☆☆☆ 
 
看无弦打算怎么做了,先礼后兵?
以原作者身份和对方联系一下,要求对方修文。如果对方抵赖的话,那就只能去碧水,天涯之类的地方去发动群众了。
如果对方没有用于牟利,似乎法律手段也无法动用,只能舆论谴责一下。
№4 ☆☆☆柳下系舟2009-02-03 23:11: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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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我看到了,发现她抄的不是一点半点啊。很多句子都是照抄。我咋保留证据呢?一个一个截图貌似不太现实啊。
№5 ☆☆☆无弦2009-02-04 05:15: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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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已把她所有章节都保存了。发现从二十几章开始就大段抄袭了。我很生气,因为她甚至把打仗都抄袭了。我给她在那里私下发了信件要求删除,也不得不重新解锁迟迟的第一部。
№6 ☆☆☆无弦2009-02-04 06:09: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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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特别感谢的的。我等着看看吧。就是柳下说的先礼后兵,虽然怎么兵法我暂时不知道。而且我估计需要跟《今古》的编辑商量一下,真头疼。
№7 ☆☆☆无弦2009-02-04 07:01: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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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大能够尽快出书!!!我们都等待的太久了!另外希望大家都到连城去留言,投诉妃离的剽窃行为!我已经在连城的管理论坛上发帖投诉了!要从组织上和舆论两方面揭露他的无耻行径!
我本来从不发表言论的,这是第一次,怪只怪她为什么抄袭我最喜欢的作者的作品!!!
№8 ☆☆☆的的2009-02-04 09:04: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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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的的,老大你有这样的读者真是幸福啊。
№9 ☆☆☆乐乐2009-02-04 12:42: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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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雷到了:抄是明显抄了,其中又夹杂了她自己的改动——那些改动就很小言,不伦不类。
 
支持老大交涉,抱抱,莫烦。
№10 ☆☆☆镜花2009-02-04 14:54: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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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乐乐说的没错,我特别荣幸有的的这样的读者。
我刚才看了一下,她好像开始删除一些情节了。所以再给点时间吧。有些mm年纪轻嘛。我还挺幸运的,这种事情很快就悄无声息地解决了。
抱抱的的和你们所有。
№11 ☆☆☆无弦2009-02-04 15:45: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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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连城的投诉有结果了!希望给妃离一个教训!衷心希望大大的书快点发行!
 
 
http://club.lc1001.com/articlePage/161496/index.html
№12 ☆☆☆的的2009-02-04 21:20: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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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ub.lc1001.com/articlePage/161496/index.html大家可以点击这个网址去看看!无弦可以截图,和之前的文章一起保存做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13 ☆☆☆的的2009-02-04 21:23: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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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截图保留证据是绝对必要的。
很多当时以为很清楚的事实,几年后就众说纷纭了。证据是王道。
 
建议把的的投诉得到回应的那个帖子也保存一下,因为似乎人家很快就要删除了。这算得上是抄袭者间接承认抄袭的证据吧。
目前看起来无必要,可是世事难料啊。
 
那边儿倒是很保护作者,想让她悄悄删改了,投诉贴再一删掉,这事就当没发生。要我说抄的那么多,怎么删改啊,干脆把文锁了,自称没灵感,弃坑算了。
 
无弦真hd。
这事儿要是放到天涯和碧水公布,这个作者的名声就毁了,还是给人家一次机会吧。
 
说起来,这种抄袭总算还好交涉,要像新近出炉的v抄神那样,抄了170多人的200多篇文,每人被抄的多半就几百字,那可就费神啦,呵呵。
放地址娱乐一下大家: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3&id=444321&msg=%B5%A2%C3%C0%CF%D0%C7%E9
 
 
№14 ☆☆☆柳下系舟2009-02-04 22:19: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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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哈,这给全找出来可真不容易啊。
№15 ☆☆☆乐乐2009-02-04 23:44: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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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的的和柳下,我把这个帖子截图了。
这种事儿对原作者来说,除了不尊重外,还挺加大人工作量的,哈哈。
这个抄袭之风真是。。。。。。。
话说连城这个地方居然有人注册过我的名字,把迟迟第一部搬过去的。
№16 ☆☆☆无弦2009-02-05 05:2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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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注册了你的名字,再搬过去的,可能还能算得上是粉丝?:P
 
支持保留证据。
№17 ☆☆☆镜花2009-02-05 10:51: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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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给的那个帖子真是震惊到我了!寒。
 
另外小声说,为什么我觉得vivibear这个id有点熟。。。到底我曾经在哪个网站潜水灌水的时候见到过这个id么。。。我去找google大神去:P
№18 ☆☆☆镜花2009-02-05 10:5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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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老年痴呆了——这个id就是在晋江看到的,因为看到有人推荐过她的文~~~
№19 ☆☆☆镜花2009-02-05 10:58: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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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你给的网址我打不开。不过如果形势需要我们这些粉丝或摇旗呐喊的话,支一声,一定算上我一个
№20 ☆☆☆crossrain2009-02-05 14:27: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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