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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涯的贴子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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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天涯的帖子看得太少,就没看到一个能有信心一页一页往下看完的,不是看不进去就是太长,费话太多,这个帖子我看完了,别的等会儿说,第一至少语言好看,用最简单的话,说各类有意思的事儿或者道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motss/1/270992.shtml
№0 ☆☆☆筱禾 2011-01-15 01:11:37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接着说,算是建议导读。如果为了不影响阅读效果,过滤所有回帖,只看楼主的,楼主的回帖也可以看,别管是因为什么而回帖,就回帖本身也很有意思。
 
我在老严的回帖里引用过他的话“我看风景中的你,你看风景中的我,他人看风景中的你我”。他这帖子后面全是被谩骂,甚至是被诅咒,侮辱之类的。
 
之所以这么遭到反感和攻击肯定有原因,除了他的身份和观点以外,我觉得还有他的态度,或许他让某些人感觉到他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高高在上”,而又“为富不仁”,更有严重道德缺陷,容易让人产生“仇富”心态,和攻击的绝对优势。
 
他的“高高在上”严格说没有任何攻击性,更从来没挑衅过,充其量是自我防卫和保护。在回帖时一直保持“涵养”,但最后还是无声撤离战场说明够憋屈的,让我和擦哥这样的读者看不到以后的帖子,非常遗憾。
№1 ☆☆☆筱禾2011-01-15 01:47: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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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观点,可以完全反驳。喜欢来说书的朋友里或许也有乐于看,乐于听,乐于从别人身上吸取有益于自己的东西。至于反驳什么吸取什么,见仁见智。
№2 ☆☆☆筱禾2011-01-15 02:03: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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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
别的先不说,这作者非常实在,他说人是社会的人,但人终究只能一半爱社会为社会活,一半爱自己为自己活。
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是存天理灭人欲?还是只为自己活,又或者在两者之间找个平衡点?
№3 ☆☆☆2011-01-15 02:13: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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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板凳,回头再看。
№4 ☆☆☆比非2011-01-15 04:32: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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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去注意哪些没有营养的回帖呢,搞得心里不痛快。
 
我这是咋的啦,一看到老大有兴趣,第一反应就是去勾搭人家:)
№6 ☆☆☆花儿2011-01-15 19:12: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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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此楼主年龄太大,不适合勾搭。
№7 ☆☆☆花儿2011-01-15 20:26: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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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一楼,蛮好笑,继续看。
№8 ☆☆☆blue2011-01-15 23:34: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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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按时完成作业。
很多段落很温馨,几段文字浓缩20年人生。
读后感就是,不要轻易对人生失望,至少要先活到40岁再说。
№9 ☆☆☆kane2011-01-15 23:50: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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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居然都看完了,我才看到第6页。
№10 ☆☆☆比非2011-01-16 00:00: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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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有话明天说。
 
跟帖只看到第3页左右的就不看了,太差,后面的基本上只看楼主写的。
№11 ☆☆☆比非2011-01-16 00:27: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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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句:
 
我一直不认同一个说法:有人觉得幸福,和别人说起----这种行为叫做“炫耀”??!!
 
幸福感强烈的时候,本来就是容易向外倾泻的。我更多倾向于这种心理是“分享”。
 
只有那种自己觉得幸福,但又同时贬低别人用来凸显自己的,才叫“炫耀”、“晒命”。
№12 ☆☆☆比非2011-01-16 00:32: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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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此楼主的兴趣从说故事到后来转为拌嘴了。
№13 ☆☆☆花儿2011-01-16 11:45: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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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这地儿也有这样的一个贴,争论的焦点差不多。就是有婚姻的gay,无论他是如对老婆如何的做得好,婚外的同人感情,是否还值得肯定?
№14 ☆☆☆美飞2011-01-17 09:14: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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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不要轻易对人生失望,至少要先活到40岁再说。  
№9 ☆☆☆kane于2011-01-15 23:50:24留言☆☆☆   
我现在是真信了,别说20几岁的人,就是30,40的恐怕都可能跟咱炕有代沟了
№15 ☆☆☆筱禾2011-01-17 11:32: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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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些人特别把自己当跟葱,觉得别人的生活太需要TA的肯定或者否定,没TA给别人做判官,这世界必将无比黑暗
№16 ☆☆☆筱禾2011-01-17 11:38: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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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晚上,看完该天涯楼主的帖子及部分跟帖,说说自己的感受:
 
这个楼主开篇就提到这个帖子献给“南康们”,再看完他写的全部帖子,由始至终,我只觉得这个楼主是心痛“南康们”,希望将自己的一些人生经验写出来和面临同样苦恼的同志们一起分享,如果能带给别人一点帮助,他写帖子的目的就达到了。
 
他自己的路一定也是走得磕磕绊绊不容易的,只是人如果此次此刻感到很幸福,那些经历过的痛苦和难过都容易被淡忘,反而哪怕是一丁点的幸福感,都会被自己充盈的内心牢记、放大、反复回味。看得出楼主的喜悦感是自然流露,给这种自豪、自信撑腰的,就是他内心感到的快乐和满足。因为有这些,让他无论对自己还是别人、很多事情都显得比较豁达、不奢求过多、不苛求过多,心地善良柔软,善待身边的人和事,努力让大家都活得好、幸福、快乐。
 
我不理解的是,对于一个能把社会和自己平衡得比较好,让自己和别人都尽量得到快乐的同志有什么可指责的?能做到这点,说明这个人本身就不一般,智商和情商都是比较出色的,并且有一颗很善良的心,这从楼主的字里行间里都能看出来,他想事情就是比较全面、妥帖,对人对事都很用脑用心,一步步慢慢理清自己的思绪、情感、生活,慢慢摸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另外他积极乐观的天性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凡事都朝着积极的一面去思考、努力,也很敢做敢当,我相信就算有事情发生了,以这个楼主今天的人生积累,他也必定能承担他自己的所有选择,处理好出现的问题、将各方面可能受到的伤害减到最低。
 
楼主写这样的帖子,是觉得这样一路走来的自己有能让自己幸福起来的能力,相信别人也有让自己幸福起来的能力,只是再多付出一些、多承担一些、多尝试一些,对此他也没有太多抱怨,觉得这些都是自己该做该承担的,我丝毫没看出他有任何炫耀幸福感的意思,有的只是归纳、总结自己的人生经验以及与人善意分享。
 
跟帖中看不惯楼主,严厉指责声讨的声音,我大致看了看,主要分几类:
 
1、认为同婚中的妻子、同志的父母应该有知情权,知道同志丈夫、同志儿子的性取向;
 
2、不相信同志也能让自己的妻子、家人感到满足、幸福;
 
3、觉得楼主是在炫耀自己的幸福感,犹如暴发户;
 
4、谴责楼主拿殉情的南康说事儿。
 
第1、2点一般是谴责的声音联系起来一块儿说的,我觉得这里面本身就很自相矛盾:
 
楼主能做到让自己妻子、父母满意,他们不高兴、不相信,觉得是楼主在欺骗,不能让楼主的妻子和父母生活在谎言中,要让他们知道真相;可知道了真相又如何?一个家庭乃至几个家庭的和谐、安宁被打破,楼主的妻子、父母就会感到更开心快乐,欢心雀跃?从此更幸福了?我倒是觉得楼主如果从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们会觉得这才是属于楼主和楼主家人们的清白和幸福的人生!
 
有些人还说,楼主就应该和妻子离婚、净身出户,和同志爱人自己过日子去-------这些干涉别人生活的声音,不仅要替楼主的人生做主,还要替楼主妻子的人生做主。他们又怎么知道楼主妻子的真正想法和生活状态呢?楼主人到中年的妻子,要在这些声张正义的声音面前,突然面临失去自己的丈夫、家庭,再在茫茫人海中重新找寻自己的未来......异性恋婚姻中,有多少妇女情愿忍受家暴、一无是处的丈夫也要把家庭维持下去,这些人倒要劝楼主妻子放弃丈夫虽是同志却给她带来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去寻找真爱!!!!让楼主忍心割舍亲情,抛妻弃子地追寻真爱!!!!这都什么狗屁正义逻辑!!!
 
有幸向自己较为开明的父母出了柜的同志,也在叫嚣着让所有同志向父母出柜,过自己公开的、纯同志的轻松生活,如果父母不理解,就是他们自作自受、活该!这些言论,让我看不到一点同情同理心,一点人性,就是一帮自己爽了哪管别人死活的自私孙子!没有理解基础的中国父母,你让他们拿什么理解你?接受你?!!就算他们表面妥协了,内心还是饱受煎熬、痛苦和担忧的,不能给他们带去什么,也不能给他们添堵啊。
 
脱离中国同志的社会生存环境和自幼所接受的传统文化教育,用毫无建设性的教条、世俗道德去指责努力在社会和自我中找寻平衡的同志,毫无积极的人生经验分享,这样的声讨、指责何其苍白可笑。还有几个连半桶水都不是的家伙,张口闭口都是法律,我这不懂法律的看了都觉得说得真寒碜!无论是中国的社会世俗还是法律,都还没广泛接纳和承认同志、同志婚姻,这些“先进的走在时代前沿的”同志,却用明显内容滞后、片面的中国婚姻法来谴责楼主经营得不错的家庭婚姻生活......,而他们举例的所谓几个骗婚无耻的中国已婚同志,其所作所为根本就是个烂人,纯粹人品问题,这跟他是不是同志、是不是已婚同志完全无关,搁在异性恋婚姻里也照旧是个烂人。
 
觉得楼主在晒幸福、象暴发户的人,我就不多说了,这种虽小人之心、阴暗了点,倒还算坦率,没摆出一副正义之师、道德表率的模样,一般也一两句罢就。倒是越是正义、越是道德之人,越是长篇累牍地尖酸刻薄恶毒,通篇粗口骂娘,真把泼皮当风度风景了......
 
南康的死,因为不太了解,我就先不多说什么了,单就此楼主的帖子来看,我觉得他是心痛和惋惜南康的,也希望面对同样苦恼的中国同志,从他的故事里看到多一条活下去和让自己好起来的路子。
 
都为了社会而活,没有自我,生不如死;都为了自己而活,善良的人,做不到;我们这一生都会在社会和自我中找寻平衡,每个人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称,随时掂量天平的两端。这杆秤怎么才能端得好,端得怎么样,在最后都会有一个答案的。
№18 ☆☆☆比非2011-01-17 17:34: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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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顶再看
№19 ☆☆☆小明2011-01-18 00:26: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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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比非于2011-01-17 17:34:33留言☆☆☆ 
想起写彩绘坊的时候,阅读比非的长帖,很享受
№20 ☆☆☆筱禾2011-01-18 00:31: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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