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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冒此论坛之大不为的个人观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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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好 就是俗了点 尤其是车祸那茬儿 就像韩剧的那些白血病 癌症 车祸泛泛
挺早以前的事了,稀里糊涂的就看了这小说,看完之后才发现有人评论说看哭了,大汗了一下,本人在此小说中找不到敏感的地方,当然没觉得为此有至于去哭,不过情节还是很不错的,要不然我也不会出现在此.
给这个故事加上个人的些定语:大纲一样没有细节但是值得一口气读完而其有好多跟风者
作者的其他小说就不敢恭维了,因为领教了北京故事

№0 ☆☆☆★EXIT 2008-06-25 18:42:36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我有文字洁癖。嘿嘿,平生最受不了:
1、不会用标点;
2、不会用介词。
 
不过据说现在网络上这两点是不会有理、不会光荣,今儿还真是让我开眼了:D
№1 ☆☆☆与渡2008-06-25 18:50: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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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都有错字,还好意思晒品味,汗!
№2 ☆☆☆比非2008-06-25 18:51: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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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对敢冒天下之大不“讳”的人向来是由衷敬佩,这冒此论坛之大不“为”也相当无畏的说:)
№3 ☆☆☆与渡2008-06-25 18:53: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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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比非于2008-06-25 18:51:31留言☆☆☆ 
嘿嘿,居然敢强我前面:)
№4 ☆☆☆与渡2008-06-25 18:54: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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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其他小说就不敢恭维了,因为领教了北京故事
 
  
  
№0 ☆☆☆★EXIT于2008-06-25 18:42:36留言☆☆☆ 
 
晕了,那您看什么顺眼呢?
 
飘走,楼主必然被人骂死~
№5 ☆☆☆2008-06-25 19:56: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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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俗了点 尤其是车祸那茬儿
-------------------------
 
我相信要是楼主戒毒,一定是在身心折磨中心情无比愉快,绝不会有自杀的俗气想法!
 
№6 ☆☆☆2008-06-25 20:05: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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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比非于2008-06-25 18:51:31留言☆☆☆ 
嘿嘿,居然敢强我前面:)  
  
№4 ☆☆☆与渡于2008-06-25 18:54:46留言☆☆☆   
 
你們兩位,你們兩位 緹騎大人
№7 ☆☆☆月橘2008-06-25 20:12: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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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橘于2008-06-25 20:12:26留言☆☆☆ 
 
月橘,这緹騎二字可不敢当,那是抓坏人的主儿。我无非一欣喜于开眼界,二对大无畏表示敬佩,和緹騎有啥子关系:D
№8 ☆☆☆与渡2008-06-25 20:37: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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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走,楼主必然被人骂死~  
№5 ☆☆☆宁于2008-06-25 19:56:47留言☆☆☆
额不骂,额拍!   
№9 ☆☆☆为什么2008-06-25 20:52: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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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也来拍,既然不是你的菜那你干吗吃那么多
。。。。
№10 ☆☆☆杀杀2008-06-25 21:02: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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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也来拍,既然不是你的菜那你干吗吃那么多
。。。。  
№10 ☆☆☆杀杀于2008-06-25 21:02:39留言☆☆☆
对,对!★EXIT你吃那么多干吗?!
№11 ☆☆☆为什么2008-06-25 21:22: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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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回帖可以为楼主赚积分吗?
 
楼主明显是来找骂的
№12 ☆☆☆疑问2008-06-25 21:48: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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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也表达了心声,作者也看见了。
贴子锁了。
№13 ☆☆☆筱禾2008-06-25 22:26: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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