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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林天 ,请你不要再糟蹋古龙了,想出名也别尽欺负死人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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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 ,请你不要再糟蹋古龙了,想出名也别尽欺负死人
№0 ☆☆☆看不下去 2007-08-10 23:31:3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小天写的不是很好吗?我和我的朋友都很喜欢啊...
LZ看不下去的话接红叉叉不就好了,她写给我们这些要看的人看,
又没有人强逼你去看文- -
№1 ☆☆☆姫様2007-08-10 23:39: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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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某释说的对~
其实都说是同人了就肯定不坑像原著一样的了
既然不喜欢的话~
就关了罢!
№2 ☆☆☆小蕾2007-08-10 23:45: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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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就别看好了,又没谁逼你看.LZ也真是滴为了一篇文章竟浪费JJ的大好空间,你知不知道JJ最近抽滴很厉害啊!!你也要体谅体谅嘛~~~
所以说,别要在这里废话了 什么地方来就滚回什么地方去!!!
№3 ☆☆☆沧蓦2007-08-10 23:47: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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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写的不是很好吗?我和我的朋友都很喜欢啊...
LZ看不下去的话接红叉叉不就好了,她写给我们这些要看的人看,
又没有人强逼你去看文- -
  
  
№1 ☆☆☆姫様于2007-08-10 23:39:38留言☆☆☆   
小天写的好?那里好,你觉得好就是好?
如果他是原创,我二话不说直接点红叉,他爱怎么Y怎么Y。写的再烂也不关我事。
写给你们看的发JJ干嘛?发博客啊,发他的博客我一样不会吭声。
№4 ☆☆☆看不下去2007-08-10 23:48: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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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的fans群体素质如此,果然烂木头都会滚到一起去,呵呵,呵呵。
№5 ☆☆☆白掐手2007-08-10 23:49: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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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某释说的对~
其实都说是同人了就肯定不坑像原著一样的了
既然不喜欢的话~
就关了罢!  
  
№2 ☆☆☆小蕾于2007-08-10 23:45:05留言☆☆☆   
说的太对了,同人不可能像原创一样,满天YY。
写同人就应该有写同人的觉悟。
我们对同人的爱,你们怎么可能理解。
等你zenzen喜欢一个作者,喜欢他的文,喜欢文中的人物。
想看同人的时候,就会明白我的心情。
№6 ☆☆☆看不下去2007-08-10 23:51: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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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就别看好了,又没谁逼你看.LZ也真是滴为了一篇文章竟浪费JJ的大好空间,你知不知道JJ最近抽滴很厉害啊!!你也要体谅体谅嘛~~~
所以说,别要在这里废话了 什么地方来就滚回什么地方去!!!  
  
№3 ☆☆☆沧蓦于2007-08-10 23:47:07留言☆☆☆ 
 
要我不说也行,让你家林天把他的胡乱YY搬回自己的博客去。
什么地方来滚回什么地方去。这句话送还给你。
№7 ☆☆☆看不下去2007-08-10 23:52: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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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小天...古龙粉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了...小心~
№8 ☆☆☆xxx2007-08-10 23:52: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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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给地址吧,让我等瞻仰一下,看楼上那几个粉丝的素质,估计这作者也就个十四五岁吧。
№9 ☆☆☆..2007-08-10 23:56: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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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开掐了么?
我来说句公道话吧..
其实在JJ发什么文是作者的权利啊!
看什么文是LZ的的权利..
不喜欢就不看..没必要骂人嘛!
这文章一不H二不暴力血腥的...
怎么就不能发了呢?
№10 ☆☆☆某小鸡2007-08-10 23:57: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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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著没有爱就不要写同人。
 
还是那句话,
 
林天 ,请你不要再糟蹋古龙了,想出名也别尽欺负死人
№11 ☆☆☆看不下去2007-08-10 23:58: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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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的fans群体素质如此,果然烂木头都会滚到一起去,呵呵,呵呵。  
  
№5 ☆☆☆白掐手于2007-08-10 23:49:10留言☆☆☆   
 
那……我要生气了,无论LZ你怎么说我,我都不会生气,除非你能有删文的权利,那你删我的文吧!
但是,5楼那个,你太过分了!!我都要气的无力了!我写文不好,是我的事情,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的读者?
LZ最起码还看我的文了?5楼的,你看我的文了?你看我的读者留言了?如果你都没有看过,你就不要说其他人不好……还有,就算你真的看了,我也不允许你这么说我的读者……
还有,LZ,我该感谢你吗?我终于遇到真正的砖了,哈哈,这个不会是我脱离冷文的标志吧?谢谢LZ大人你的宣传与捧场了!
————————
特告其他人:
如果是支持我的人,体谅小天的人,不要在这里掐架,让这个帖子自己沉下去,或是让LZ唱独角戏,不然,别人以为我有做宣传的嫌疑……
第二,无论哪个对我不满,尽可以说我的文,其实,人身攻击,我是不太喜欢,说文就好了,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准牵扯到我以为的其他人身上!包括我的读者……
以上,就是我想说的全部话语……
№12 ☆☆☆小天2007-08-10 23:59: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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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不喜欢也用不着在这里骂嘛 这样反而让他的知名度提高了嘛!!不想出名也别你弄出名了!
№13 ☆☆☆@*@2007-08-10 23:5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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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不是死人.吧,
№14 ☆☆☆...2007-08-11 00:01: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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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写的好?那里好,你觉得好就是好?
如果他是原创,我二话不说直接点红叉,他爱怎么Y怎么Y。写的再烂也不关我事。
写给你们看的发JJ干嘛?发博客啊,发他的博客我一样不会吭声。  
  
№4 ☆☆☆看不下去于2007-08-10 23:48:20留言☆☆☆   
那反问,你觉得不好就不好?
毕竟是同人文,那么多同人文歪曲了原著怎么不见你来掐?你觉得这篇同人写得不好就按叉叉啊。同人同人,这是同人!
小天是我不久前刚在JJ上认识的。她写博客里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
 
 
林天的fans群体素质如此,果然烂木头都会滚到一起去,呵呵,呵呵。  
  
№5 ☆☆☆白掐手于2007-08-10 23:49:10留言☆☆☆   
好吧,第一次参与这种掐的贴。历史性时刻需要见证一下。
半瓶的水永远是晃得最厉害的。
恕我直言,您没有资格说我们素质差。
中主耶稣有说过,不要去评价他人,你也不会被他人评价。孰是孰非不是某个人能断定的。
 
个人看文口味不同。我觉得好,因为我喜欢。
还是那句话。
没有人强迫你们去看文。文是你们自己点进去的,看了以后又这么说作者。如果是你们自己会自己想?
 
-  -第一次掐...果然...发现俺打字的手是抖的...
 
№15 ☆☆☆姫様2007-08-11 00:01: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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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了2章,感觉还好哎。花满楼是我的最爱,还是不往下看了。LZ也太激动了,文案里人家说了是练笔,你还是说什么“想出名”“糟蹋”。同人不过是做个梦罢了,何况同人因牵扯到版权,一般也不能发表。所以说这是“想出名”,我有点想笑。
№16 ☆☆☆死人2007-08-11 00:02: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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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古龙.....欲哭无泪...
№17 ☆☆☆雪衣公子2007-08-11 00:03: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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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小天说得对....
都别掐了...让这帖子沉吧.....
掐架有害身心..可怜姫様的手还抖了......
№18 ☆☆☆某小鸡2007-08-11 00:05: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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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LZ让我们说你什么好呢,你纯心想挨一顿骂嘛.以后发这种帖子想想该不该发!!!!
№19 ☆☆☆@*@2007-08-11 00:05: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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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丢个地址上来阿,要维护你们小天天,那就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20 ☆☆☆..2007-08-11 00:06: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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