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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讨银英文抄公之檄文!为诸神之黄昏之怒!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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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本多事之地,掐人黑人事常有之,是可忍而习以为常。

今又爆有人抄袭。是为银英同人,吾辈作为田中门下走狗已多年,对先生只得仰慕而不敢染指其小说得以同人之。然则作为银英党徒,看到此文抄袭,心情忐忑,此情此景,不得不怒!

忍无可忍,逼不得已,发文讨伐之!

世上艰难之时,著书立说算是一种,洋洋几十万字,不屡十月怀胎,其中之艰辛,皆不足外人道也!个中滋味,非本人不得知。删减文章,斟酌语句,费劲心思,摸索人物性格,同人一说,若非用心对待,则难以成文章。

然则今有人不耻盗他人之辛苦,作自己之文章,其无耻下流之至,唯郭公敬明堪与其比之。以借鉴分解重组之名,行抄袭之实,夺他人之思想,抢他人之结晶,与抢劫无异!此等行为,下流之至,无耻甚尤!

今有其人(这人是谁,想必大家都知道),抄袭若干翻译轻小说,是证据有之,讨伐有之。其人不知自爱,以论文可剪切拼接重组混淆大众之视听;以我未尝看过原著,资料来源百度以开脱自己抄袭之名。逆天愚民,莫此为甚。银英原著何其无辜!轻小说者何其无辜!据他人之句子为己有,以他人异议为妄言,此等行径,让吾为止不齿!帝国同盟霉运当头,既遭此等抄袭无妄之灾!此人简直非人哉!!“凡此诸端,不过略举大概。若详言之,则所谓罄南山之竹,书罪难穷;倾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者也! ”(本句借用梁启超)

呜呼哀哉!!严刑峻法尚有漏洞,无法严惩,世道混乱,以至文贼横行!泱泱晋江,吾辈仅为一己之身,单凭一腔对文贼不齿之愤慨而怒写檄文之!其人言之未曾看过原著,而损英雄之智以托女主之圣光万能,尚觍颜以银粉自居,脸皮之厚无耻之至,乃帝国要塞不能比!

不忍银英之光被其人所玷,人神共愤,帝国同盟不容!忍无可忍,发文檄之!


№0 ☆☆☆==!! 2010-04-25 13:03:1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 -+
我好想翻译白话文版本、
№1 ☆☆☆小孩慢半拍2010-04-25 13:05: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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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
№2 ☆☆☆= 皿=2010-04-25 13:05: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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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油菜花
№3 ☆☆☆白米饭2010-04-25 13:08: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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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啊,敢抄银英,不想活了?
№4 ☆☆☆遭遇极品男2010-04-25 13:08: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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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
№5 ☆☆☆今天不上班2010-04-25 13:08: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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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
№6 ☆☆☆阿呆2010-04-25 13:09: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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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喜爱田中大神,却不敢对田中大神的作品有半点非分之想的在下红烧大排楼主!!
 
以帝国同盟之名毁灭抄袭者!!!
№7 ☆☆☆马甲臭掉了2010-04-25 13:10: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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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胆子忒大
№8 ☆☆☆OTZ2010-04-25 13:10: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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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
№9 ☆☆☆= =2010-04-25 13:10: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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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GJ!特来膜拜!
№10 ☆☆☆鸾镜2010-04-25 13:11: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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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1
№11 ☆☆☆- -2010-04-25 13:12: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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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17&id=127061&msg=碧水江汀
 
相关链接在此!
 
诸位可以了解一下情况
№12 ☆☆☆= =2010-04-25 13:12: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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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至于么,那作者犯了多大罪?该修也修了,也道歉了也悔过了
你闲的蛋疼啊?
 
我纯一路人,看不过龟毛而已
№13 ☆☆☆= =2010-04-25 13:21: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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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特来围观
№14 ☆☆☆认准加菲猫2010-04-25 13:22: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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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了N部日系轻小说
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学术论文都是这么写的”
不停的打太极
№15 ☆☆☆>0<2010-04-25 13:22: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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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品了有人喷很正常
№16 ☆☆☆蓝蓝路2010-04-25 13:25: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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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楼的楼主来围观,楼主美极了!强烈求勾搭!
 
我纯一路人,看不过龟毛而已  
  
№13 ☆☆☆= =于2010-04-25 13:21:08留言☆☆☆   
 
嘛,不过是13章里抄袭了至少11篇轻小说而已,不算大罪,不过V婶而已。
№17 ☆☆☆犹豫中的=。=2010-04-25 13:2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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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威武
作为银英粉丝我无法坐视!
№18 ☆☆☆树洞一下2010-04-25 13:28: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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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银英的同人就少,作者不是道歉了也该文了嘛
№19 ☆☆☆真是2010-04-25 13:3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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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想起道明寺那一句——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20 ☆☆☆= =+2010-04-25 13:34: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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