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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怒了,掐同人还没完没了了?怒,说句不客气地敲同人要比敲原创耗费我更多时间!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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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同人比原创受局限多了,创作空间更小,因为要遵从原著,遵从人物本身!
怒了,这还没完没了了,我爱写同人,是因为喜欢!
冷笑,以为谁写不好原创,非要依赖别人的设定?!
不就是原创吗?老娘写同人累了,今晚挖原创!说句不客气地,我对原创无爱,现在我这个对原创无爱的写原创发泄!
一群可怜虫!
№0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 2010-04-23 22:30:4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沒掐同人吧,只是掐同人V
№1 ☆☆☆其實我只是路過2010-04-23 22:32: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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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有人不是像LZ一样为爱写同人的
№2 ☆☆☆= =2010-04-23 22:36: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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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 ,我也就V了,所有的V钱加一起不够我平时一小时时薪!连咖啡豆的钱都不够!
掐吧!
№3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2010-04-23 22:36: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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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為毛要V,為了咖啡豆都買不起的錢?
№4 ☆☆☆其實我只是路過2010-04-23 22:37: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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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可怜虫!
  
  
№0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于2010-04-23 22:30:41留言☆☆☆ 
 
 
写原创的人,不完全排斥同人。楼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5 ☆☆☆aaa2010-04-23 22:39: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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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為毛要V,為了咖啡豆都買不起的錢?  
  
№4 ☆☆☆其實我只是路過于2010-04-23 22:37:41留言☆☆☆
 
 
№6 ☆☆☆aaa2010-04-23 22:39: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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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V没好榜单的吧…
№7 ☆☆☆= =2010-04-23 22:40: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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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V没好榜单的吧…  
  
№7 ☆☆☆= =于2010-04-23 22:40:06留言☆☆☆
 
以爱出发了,钱都不要了,还要榜单这种身外之物干嘛
№9 ☆☆☆东西2010-04-23 22:4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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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觉得,很多人是来黑同人的。出来发帖的尽是这种脑子……逻辑……
№10 ☆☆☆aaa2010-04-23 22:42: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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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签约作者,我想要榜,想要和更多的同好交流,所以我要借助JJ这个平台,在我看来,V文是尽作者义务,付平台租赁费用!
冷笑,我还真不在乎那些数据了!写作只是兴趣,工作是事业,我的名与利不需要兴趣来成就!
工作中的成就感已经足以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了!
冷笑,掐吧,
№11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2010-04-23 22:42: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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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东西于2010-04-23 22:40:13留言☆☆☆
你更可悲!
№12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2010-04-23 22:43: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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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东西于2010-04-23 22:40:13留言☆☆☆
你更可悲!  
  
№12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于2010-04-23 22:43:32留言☆☆☆   
对呀,我突然悲从中来。。。。
№13 ☆☆☆东西2010-04-23 22:46: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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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不代表原作者乐意,原作者乐意你写,也不代表乐意你收费。
法盲就算了,知法违法还理直气壮。难怪有些小说那么爱写斯德哥尔摩情节,我强X你那都是因为我爱你啊我爱你(咆哮教主状)!
真傻还有得教,楼主…你自由地看地球为你而转吧。
№14 ☆☆☆= =2010-04-23 22:46: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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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aa于2010-04-23 22:39:05留言☆☆☆
我是说一直掐着同人没完没了的人是可怜虫,真正的作者是会去码字,真正的读者是会去看文
 
以后不回帖,一群可悲的人,撤
№15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2010-04-23 22:47: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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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aa于2010-04-23 22:39:05留言☆☆☆
我是说一直掐着同人没完没了的人是可怜虫,真正的作者是会去码字,真正的读者是会去看文
 
以后不回帖,一群可悲的人,撤  
  
№15 ☆☆☆我是同人作者,怎么了于2010-04-23 22:47:02留言☆☆☆   
白痴楼主,自己发帖找掐。。。
№16 ☆☆☆东西2010-04-23 22:48: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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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實我只是路過于2010-04-23 22:37:41留言☆☆☆
 
+1……
lz不必激动…… …… ……同人这种东西某虽不喜但也是可以勉强接受的…毕竟这也是出于退原作的爱…… ……但是……将原作改的乱七八糟不说……对同人v某实在无法赞同… ……lz说的有一点过分了吧……
№17 ☆☆☆夙君2010-04-23 22:49: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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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覺得LZ的冷笑很喜感嗎?
我是一個人嗎……
 
另,LZ,V真的不是義務,JJ有徵求你同意的……
№19 ☆☆☆其實我只是路過2010-04-23 22:50: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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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无聊的只是盗文的,HOHO~
№20 ☆☆☆》《2010-04-23 22:51: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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