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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人愿意被我八八标题和文案吗?限原创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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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条君可能温油,也可能毒舌,所以BLX的大大慎投
可能会提出一些意见,但仅代表本人的观点和喜好,希望围观群众不要介意哈。
愿意被八的留标题和文案即可。本帖内发出,不发文下。
只要原创就可以,其他不限。
№0 ☆☆☆薯条君 2011-07-06 07:47:2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那啥,我颤抖着来,正如一会儿我会嗝屁着走。
 
《当痞子爱上痞子》
痞子女和痞子男在古代相遇,谁会占上风?
平凡女和绝色男在古代相遇,谁对谁痴情?
 
一桩官场冤案,一段武林奇缘。诙谐小白开头,轻松圆满结束,中间死去活来……痛着幽默,笑着流泪,嬉笑怒骂间,讲述男猪女猪及其亲友团于无奈命运中的一分坚持。
 
————————————————————————————
 
《当魔兽爱上天使》
顽劣的上仙之女和痴情的魔王之子撞到一块儿还能有什么好事!当然是犯法的事 - 他俩严重触犯了《仙魔相爱处罚条例》。众神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其实依照上仙女儿精灵古怪的个性,找魔王儿子拍拖本来就是玩玩而已,哪晓得惹恼了群众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于是上仙的女儿不干了,干脆来了个始乱终弃,撂下魔王的儿子逃到幻界 - 那个住着人类的地方自个儿happy去了。
 
于是,幻界乱了……
 
一切命数都与最初的选择有关,所以,这故事还是从上仙之女和魔王儿子出生的那一年说起吧。
№1 ☆☆☆忒么的high了2011-07-06 07:56: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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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风因爱停
 
 
偶然相遇,相看两相厌;
刻意相处,彼此多算计。
他说,他喜欢她;她说,宁死不愿嫁给他。
无奈,缘分命定,红线天牵。
白天,恩爱两不疑;夜里,她独守空房,他却爬上别人的床。
亲手作羹汤,亲眼看他喝下药,她冷冷地笑:且让我看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 ☆☆☆茗荷儿2011-07-06 08:01: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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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茗荷儿于2011-07-06 08:01:22留言☆☆☆ 
 
 
。。。他他她她。。
№3 ☆☆☆2011-07-06 08:04: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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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终于有客人上门了,鸡冻ing
 
先来八第一个:【内是点评】
 
《当痞子爱上痞子》 【男女主性格凸显了,觉得这个对对碰不够强烈,薯条君初看以为有可能是BL?如果改成"当痞女遇上痞男"之类的会不会好些?就很明显是BG文~】
 
痞子女和痞子男在古代相遇,谁会占上风?【这句话我萌了】
平凡女和绝色男在古代相遇,谁对谁痴情? 【话说绝色我有点雷~如果真遇上了,那自然是绝色男痴情吧,小言里都这么写= =】
 
一桩官场冤案,一段武林奇缘。诙谐小白开头,轻松圆满结束,中间死去活来……痛着幽默,笑着流泪,嬉笑怒骂间,讲述男猪女猪及其亲友团于无奈命运中的一分坚持。【这段不错,有悬念,而且故事情节和风格都基本讲清楚了。薯条君挺喜欢这种直白的介绍~】
№4 ☆☆☆薯条君2011-07-06 08:05: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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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魔兽爱上天使》 【魔兽?薯条君联想起大热的兽人文,虎躯一震~】
 
顽劣的上仙之女和痴情的魔王之子撞到一块儿还能有什么好事!当然是犯法的事 - 他俩严重触犯了《仙魔相爱处罚条例》。众神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额,那个我没有弄错的话,上仙是东方神话的称呼吧,魔兽、天使是西方神话中的,姑娘的文是东方神仙文还是西方奇幻文呢?】
 
其实依照上仙女儿精灵古怪的个性,找魔王儿子拍拖本来就是玩玩而已,哪晓得惹恼了群众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于是上仙的女儿不干了,干脆来了个始乱终弃,撂下魔王的儿子逃到幻界 - 那个住着人类的地方自个儿happy去了。 【这段话……看不出什么错儿,但感觉嘛……有一点小白~估计十几岁的读者会喜欢吧,薯条君有点儿老了~】
 
于是,幻界乱了…… 【嗯,为什么呢?我会想看看正文发生了什么事……】
 
一切命数都与最初的选择有关,所以,这故事还是从上仙之女和魔王儿子出生的那一年说起吧。 【这句话我觉得可以放在楔子里?】
№5 ☆☆☆薯条君2011-07-06 08:11: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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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http://www.jjwxc.net/backend/invite.php?inviteId=349302
现言~
№6 ☆☆☆002011-07-06 08:13: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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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她她。。  
  
№3 ☆☆☆囧于2011-07-06 08:04:56留言☆☆☆   
 
被雷到了吗?偶也想改的。。。。。。。。。
 
无能。。。。。。。。。。。
№7 ☆☆☆茗荷儿2011-07-06 08:14: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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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殃
 
草歆:
不就是顺手捡了一百块钱吗?
不就是顺手把他带回我家吗?
不就是顺手拿了他的耳钉吗?
怎么后面还跟着一妖孽啊?
能不能不要了?
夏尹:
不就是顺手拿了一把破刀吗?
怎么后面还跟着一祸害啊?
怎么,整完我想逃?没门!
 
SORRY
没看清要求
№8 ☆☆☆002011-07-06 08:14: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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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人了吗
№9 ☆☆☆002011-07-06 08:16: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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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薯条君于2011-07-06 08:11:33留言☆☆☆
 
建议很好!采纳之!谢谢!鞠躬!
 
我很庆幸,我还活着……好险好险。
№11 ☆☆☆忒么的high了2011-07-06 08:19: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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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0于2011-07-06 08:13:46留言☆☆☆
 
不符合主楼要求,无视之~
№12 ☆☆☆薯条君2011-07-06 08:19: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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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殃 【顺手带了个祸害回家于是遭殃了?为什么呢?嗯嗯,这标题我挺喜欢的】
 
草歆:
不就是顺手捡了一百块钱吗?
不就是顺手把他带回我家吗?
不就是顺手拿了他的耳钉吗?
怎么后面还跟着一妖孽啊?
能不能不要了?
夏尹:
不就是顺手拿了一把破刀吗?
怎么后面还跟着一祸害啊?
怎么,整完我想逃?没门!
 
【有悬念有萌点,而且文章风格应该是轻松向,薯条君萌了,爬去看文。额,没什么可吐槽的,如果硬要挑个骨头的话……
 
不就是顺手把他带回我家吗?
不就是顺手拿了他的耳钉吗?
 
这两句觉得可以不要,这样男女主(应该是男女主吧)的排比更整齐】
 
SORRY
没看清要求  【么么~】
№13 ☆☆☆薯条君2011-07-06 08:26: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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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很好!采纳之!谢谢!鞠躬!
 
我很庆幸,我还活着……好险好险。  
  
№11 ☆☆☆忒么的high了于2011-07-06 08:19:41留言☆☆☆
 
8客气~
领评什么的,最有爱了~
№14 ☆☆☆薯条君2011-07-06 08:30: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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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薯条君于2011-07-06 08:26:14留言☆☆☆ 
谢谢评价,已改
话说LZ很温油的撒
№15 ☆☆☆002011-07-06 08:36: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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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00于2011-07-06 08:36:21留言☆☆☆ 
 
羞射。。。不一定要按我说的改啊,一家之言而已~
 
PS:觉得文案字体的粉色太淡了看不清~
№16 ☆☆☆薯条君2011-07-06 08:48: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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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那是粉色吗?
为毛啊,我设定的颜色是浅紫啊!!!!!!
№17 ☆☆☆002011-07-06 08:51: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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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毛啊,我设定的颜色是浅紫啊!!!!!!  
  
№17 ☆☆☆00于2011-07-06 08:51:34留言☆☆☆
 
⊙﹏⊙b汗,请原谅薯条君颜色分辨无能。。。嗯,就是觉得颜色浅了点看不太清楚。。。
№18 ☆☆☆薯条君2011-07-06 08:56: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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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意见!!!!!!!!!
№19 ☆☆☆茗荷儿2011-07-06 09:13: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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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薯条君于2011-07-06 08:56:07留言☆☆☆ 
嗯,改的稍微深一点了,我想大修一次,改为第三人称,
这样看的人会不会多一点,貌似大家一看第一人称就点×了
№20 ☆☆☆002011-07-06 09:24: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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