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我是写短篇小故事的,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写文雷同了,算抄袭吗 [21]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我写了50多个小故事,然后,读者打了蛮多0分(几乎他的评论都是0分),我想问问,这个算抄袭吗
№0 ☆☆☆小竟 2011-01-31 09:42:0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 =没懂,到底是写文雷同,还是打0分,还有这和50多个有什么关系
№1 ☆☆☆方无2011-01-31 09:47: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个······好像抄袭有专门的尺度吧,尺度以内就不算是抄袭了啊
№2 ☆☆☆雷教主2011-01-31 09:48: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写的短篇小故事合集,然后又一位读者,几乎在许多文下都打0分,语言就类似是我抄袭,然后我就想问问,现在写了文已经写了50个小故事了
№3 ☆☆☆小竟2011-01-31 09:49: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清者自清,你问心无愧就叫这读者上证据,没证据就投诉删评。
№4 ☆☆☆透明2011-01-31 09:51: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很多都是我写完之后,读者说和什么什么像,然后我才去百度,后来百度回来,自己觉得也不像啊(可能是我主观了)
№5 ☆☆☆小竟2011-01-31 09:52:1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没抄袭就不怕=V=
 
直接问他要对比,给不出就是胡说。
№6 ☆☆☆晴天2011-01-31 09:54: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1 ☆☆☆方无于2011-01-31 09:47:05留言☆☆☆ 
 
l1滴,咱又投了篇短文滴到乃收文楼啦~~~
O(∩_∩)O哈哈哈~
№7 ☆☆☆雷教主2011-01-31 09:56:2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抄袭这种东西,怎么问别人啊噗
你自己不知道么?
抄了就抄了,没抄就没抄,简单死了……
№8 ☆☆☆= =2011-01-31 09:59: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7 ☆☆☆雷教主于2011-01-31 09:56:21留言☆☆☆ 
教主的生子文我在看....我觉得白雪公主无敌啊....小矮人基因很好
№9 ☆☆☆小竟2011-01-31 10:00: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8 ☆☆☆= =于2011-01-31 09:59:39留言☆☆☆   
 
没抄
№10 ☆☆☆小竟2011-01-31 10:01: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没抄不就得了。没抄别人还能硬说你抄袭?
№11 ☆☆☆晴天2011-01-31 10:02:1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要是神马白血病,癌症,出国,父母离异,早恋早孕之类的雷同了……肯定不算抄袭
№12 ☆☆☆= =2011-01-31 10:06: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么说吧姑娘……其实你改编几个故事没什么大碍,注明灵感的出处就可以了,事实上我看的时候确实也发现和以前看过的一些恐怖漫画非常像,在文下指出相似的时候打了两分,我说的很婉转,不过姑娘还是忽略了,当然这没什么,我会当作只是没有注明。
但现在如果姑娘说是没看过原作仅仅撞了创意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本来很喜欢姑娘的文,现在对姑娘的态度有些失望。
№13 ☆☆☆fish2011-01-31 10:07:4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语言就类似是我抄袭,然后我就想问问,现在写了文已经写了50个小故事了  
  
№3 ☆☆☆小竟于2011-01-31 09:49:17留言☆☆☆   
还有那位琥珀姑娘指出的并不是言语相似,是创意和故事……
你写了五十多个故事,有几个改编自曾经看过的故事可以理解,注明出处的话别人也不会深究,但是你一口咬定是自己想出来的……抱歉,我绝对不会相信的。
№14 ☆☆☆fish2011-01-31 10:09:5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感谢楼上。
我在文下注明了,是改编自哪里的,并不是死鸭子嘴硬,但大多数确实是自己写的,却被此读者打了0分,有些难受,其实我很欢迎读者给我挑刺
№15 ☆☆☆小竟2011-01-31 10:10:0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恩,我相信大多数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创意,但有几篇似曾相识,哪怕只是从以前看过的东西中灵光一现想到的,在用到别人的灵感的时候一定要注明出处啊。
当然还没有抄袭那么严重,请继续努力吧。
№16 ☆☆☆fish2011-01-31 10:17: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16 ☆☆☆fish于2011-01-31 10:17:27留言☆☆☆ 
谢谢,我会继续努力的
№17 ☆☆☆小竟2011-01-31 10:20: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正装上来回一帖~
首先,请LZ去我的收文楼里领评。
其次,关于雷同的问题。我在给LZ的评里有这样一段:
 
无论如何请相信你是一个出色的作者,写出的故事足以打动包括我在内的很多读者——尽管也许这些故事并非都出自你的原创(如果可以的话,建议非原创的故事标注一下会比较合适。不过若都是你的原创,我的感觉有误的话就忽略括号里的话吧)。
 
说实话我看你的第一个故事就觉得熟悉,当时没有多想,到今天才想起是与哪部漫画熟悉——不是你文下读者指出的《学校怪谈》,而是另一部漫画。我猜你在BS发这个帖子是因为你确实没有借鉴《学校怪谈》,所以行得正坐得直。不过如果如果你确实有借鉴的话,我真心建议你标注一下。
 
今天看到你说你在文下都有标注,我很高兴。然而再跑去看第一个故事,发现章节下一片空白,并没有什么标注。不得不说我现在心情复杂,一方面我怕真的只是创意撞了,但另一方面,我也怕自己的信任被辜负。
№18 ☆☆☆PW2011-01-31 11:14: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抄袭这种东西,怎么问别人啊噗
你自己不知道么?
抄了就抄了,没抄就没抄,简单死了……  
  
№8 ☆☆☆= =于2011-01-31 09:59:39留言☆☆☆   
哪有那么简单,好多人被掐抄袭都是别人认为他抄的,如果作者自己觉得是抄袭,他就不会这么写了.就是因为作者觉得自己没抄才敢发了出来,然后才被别人看到认定为抄袭.
 
所以,抄没抄,自己说了不算.
№19 ☆☆☆小路2011-01-31 12:43: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想指出,海伦凯勒就曾经抄袭……但那是她不自知的,曾经听过某故事然后自己用了那个故事结果不记得自己曾听过那故事……
被指出后她再次听(其实也不能算是听,众所周知她失明又耳聋)总之是接触那个故事,然后她承认了!
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站出来为其辩解,表示一个与世界隔绝的孩子,所写的也一定是从所学的东西中抽取出来的,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当然,我绝对不认为能看到这贴的人是海伦凯勒那惨况。
№20 ☆☆☆马甲2011-01-31 13:25:1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