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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我是顶着自荐的幌子,来求砖的,真的,偶只想要砖,因为,因为偶想知道,偶的孩子为什么这么不招人爱,偶的态度很诚恳,祈求路过的大神来指点迷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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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文3万的时候,问为什么我的文文点击那么少,BS大人们安慰我说,新人这样是正常,以后会好的,于是我淡定的去码字了;可是当我写文13万的时候,悲剧还是悲剧,而且貌似没有转为正剧的希望,我就更不敢奢望会有一个喜剧结尾了~于是,我又不淡定了···

原谅我暂时忽略了格式君,我只是想求个人告诉我,悲剧的源泉在哪里??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我的孩子这么不讨喜?

尽情拍砖,尽管我BLX,但这次我一定会挺住的,大人们不用客气!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0 ☆☆☆无名小卒 2010-10-20 15:57:3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宫斗文,我喜欢,收了。
№1 ☆☆☆蝶舞2010-10-20 15:59: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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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人,你要我怎么说呢···我想要的是批评意见~可你···我该窃喜还是无奈?
№2 ☆☆☆无名小卒2010-10-20 16:02: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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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喜,我第一篇文完结了还没你这数据漂亮。
№3 ☆☆☆蝶舞2010-10-20 16:05: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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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三章,进入情节太慢,前三章都是温吞的铺垫,没有正经戏
№4 ☆☆☆- -2010-10-20 16:13: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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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性子冷鸷,且间接性神经病发作 →间接性?间歇性?
 
……还是格式君吧。
№5 ☆☆☆飞扬的鼻毛2010-10-20 16:15: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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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章不算正经戏?大人的意思是可以删掉?
这篇文应该属于慢热的,前面很多都是为后文做准备的,是我太存气了?
№6 ☆☆☆无名小卒2010-10-20 16:23: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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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在剧情方面注意些,因为网文是快餐素食,读者思维相当跳跃。
№7 ☆☆☆蝶舞2010-10-20 16:27: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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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楼上的几位,鞠躬致谢~乃们一定可以看见偶是真的鞠躬了的~
LX请继续拍砖~
№8 ☆☆☆无名小卒2010-10-20 16:33: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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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章不算正经戏?大人的意思是可以删掉?
这篇文应该属于慢热的,前面很多都是为后文做准备的,是我太存气了?
  
  
№6 ☆☆☆无名小卒于2010-10-20 16:23:11留言☆☆☆   
就是没有入戏,没有进入正题。
 
比如说你本来想写的第一个冲突是女主被逼入宫,可是你开场不去写这件事的开始与过程,而是去写她平时跟谁谁谁的相处是什么情形,跟父亲相处是什么情形,跟嫂子相处又是什么样的,这几个场景基本上是静态的,发生的事都是跟第一个冲突没有直接关系,也不会推进情节进展的事件。
简单来说就是不在主线上,或者是说没有明显的冲突。
 
№9 ☆☆☆- -2010-10-20 16:46: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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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道理,我应该把前面几张的顺序调换一下,或许这样会好一点~
№10 ☆☆☆无名小卒2010-10-20 16:51: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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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几章,觉得楼主跟俺一样,问题在于情节推动太慢~~~戏剧冲突不够~~简单说就是不够吸引人~~~摸摸楼主,一起加油吧!!
№11 ☆☆☆小夏2010-10-20 16:53: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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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自荐的幌子,那套个自荐的格式吧?
补上就可以了,不用重发。Orz
№12 ☆☆☆芬國玢2010-10-20 17:14: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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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用自《碧水版规2010版》附件《作者自荐规范条例》
 
一个标准的自荐应包含以下内容:
 
文章名字:
作者名字:
文章类型:(耽美、言情、武侠、玄幻、穿越、女变男等等)
完成情况:(预计多少字,已完成多少字)
文案简介:
文章地址:(或传送门)
 
以上,即传说中自荐需要遵守的自荐格式。
 
注意:
1,请不要大段地粘贴文章内容,但特别请附上文章地址以方便读者阅读。
2,禁止在他人自荐贴及其他无关贴内进行自荐,屡禁不止者禁言处理。
3,禁止写一章发一个自荐贴,如的确需要自荐,请在原自荐贴后跟贴顶帖自荐。
4,对于不符合规则的帖子,版工有权见即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PS:一般来说,文章完成的太少,情节还没有展开,很难吸引读者的注意,也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
所以自荐的时候,短篇最好完结,长篇不要少于三万字。
№13 ☆☆☆芬國玢2010-10-20 17:14: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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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一个人被文案雷到了吗……
№14 ☆☆☆离离原上草2010-10-20 18:17: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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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一个人被文案雷到了吗……  
  
№14 ☆☆☆离离原上草于2010-10-20 18:17:00留言☆☆☆   
 
抬头看5L……我也是看了文案就不想点进文里╮(╯▽╰)╭
№15 ☆☆☆飞扬的鼻毛2010-10-20 18:24: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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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好吧,我决定把孩子塞回肚里重生~
№16 ☆☆☆无名小卒2010-10-20 18:55: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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