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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好意思地跟过来。星际大,先打个招呼,我跟在下面咯,多谢~ 这个是回青菜大人的: 我以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接受”的行为本身没什么,但“强迫接受”绝对是屈辱,“永远只由一方接受”也有违公平原则。如果双方真的都认为攻受定位无所谓,那小攻干吗要坚持不让反攻,他们这种心态难道没问题吗。我也不太喜欢看到“像女人一样”一味软弱的受君,该属自己的权利,就要试着争取。 以上观念跟我的性别和“女性自卑感”无关,只跟性情有关。 至于下面的话,不知道大人是不是一时有感而发,似乎与本文无关。反正我不觉得凌川是那种渴求别人呵护照顾的可怜小受,而是恰恰相反的类型。 可能是我看的文还不够多吧,没看到哪里有“无不是的小受”,恩,如果有人说过,那我也不赞同。说话要从“理”字出发,没有谁一定对或者一定错。 我看过的文里(应该也有几千篇了吧),如果那种烂小攻不对无权无势的可怜小受欺负或穷追到底的话,后者多半会选择安静地生活,倒也不见得不是“好日子”。而小受在这时反过来耍威风的情形,还真的没见过,看来我们看的文都不同。但虐受是主流,我觉得基本还是没错,也许等大家都看腻了,这个风向会慢慢改变吧。 爱情故事通常都是两情相悦吧(结局是否在一起则另当别论),永远只有一方苦追的话就谈不上是完整的爱情了。而跳出这个巢臼的文章也肯定有,我也觉得《偷偷爱你》那样结束比较合理,因为那个可恨的小攻根本不知情为何物,很难想象如何掰出HAPPY ENDING。说实在的如果让我遇到这种可怕的男人,还是求求他不要来爱我比较好。 其实在某些观点,比如BL文中的女性形象太差这话题上,大家还是有点共鸣的。当然写得好的女性形象还是会受大家称赞,但在耽美文里毕竟她们是配角,焦点还在攻受双方身上:哪方更蛮横无忌霸道无情,我就支持另一方。还是那句,看“理”不看“人”。 ……如果继续对整个耽美界进行评论,这话题好大。未免有点偏题了,以前很多强人都讨论过,我能力不够,就此打住了:) 我之所以看耽美文,主要是因为厌恶了小白老套的言情文,而不是因为对同志的好奇。因而确实没有特别费心去了解这个圈子,也不曾去常逛什么专门的网站。 虽然这些年因缘际会,也交了个把较投契的同志网友,但交谈时基本不曾特别去讨论这些事,只是谈谈大家的日常喜好、生活感受。让我跟异性讨论这些成人话题,也还说不太出口,所以具体的名词还是从女生的交流中学的>_汗,不好意思地跟过来。星际大,先打个招呼,我跟在下面咯,多谢~ 这个是回青菜大人的: 我以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接受”的行为本身没什么,但“强迫接受”绝对是屈辱,“永远只由一方接受”也有违公平原则。如果双方真的都认为攻受定位无所谓,那小攻干吗要坚持不让反攻,他们这种心态难道没问题吗。我也不太喜欢看到“像女人一样”一味软弱的受君,该属自己的权利,就要试着争取。 以上观念跟我的性别和“女性自卑感”无关,只跟性情有关。 至于下面的话,不知道大人是不是一时有感而发,似乎与本文无关。反正我不觉得凌川是那种渴求别人呵护照顾的可怜小受,而是恰恰相反的类型。 可能是我看的文还不够多吧,没看到哪里有“无不是的小受”,恩,如果有人说过,那我也不赞同。说话要从“理”字出发,没有谁一定对或者一定错。 我看过的文里(应该也有几千篇了吧),如果那种烂小攻不对无权无势的可怜小受欺负或穷追到底的话,后者多半会选择安静地生活,倒也不见得不是“好日子”。而小受在这时反过来耍威风的情形,还真的没见过,看来我们看的文都不同。但虐受是主流,我觉得基本还是没错,也许等大家都看腻了,这个风向会慢慢改变吧。 爱情故事通常都是两情相悦吧(结局是否在一起则另当别论),永远只有一方苦追的话就谈不上是完整的爱情了。而跳出这个巢臼的文章也肯定有,我也觉得《偷偷爱你》那样结束比较合理,因为那个可恨的小攻根本不知情为何物,很难想象如何掰出HAPPY ENDING。说实在的如果让我遇到这种可怕的男人,还是求求他不要来爱我比较好。 其实在某些观点,比如BL文中的女性形象太差这话题上,大家还是有点共鸣的。当然写得好的女性形象还是会受大家称赞,但在耽美文里毕竟她们是配角,焦点还在攻受双方身上:哪方更蛮横无忌霸道无情,我就支持另一方。还是那句,看“理”不看“人”。 ……如果继续对整个耽美界进行评论,这话题好大。未免有点偏题了,以前很多强人都讨论过,我能力不够,就此打住了:) 我之所以看耽美文,主要是因为厌恶了小白老套的言情文,而不是因为对同志的好奇。因而确实没有特别费心去了解这个圈子,也不曾去常逛什么专门的网站。 虽然这些年因缘际会,也交了个把较投契的同志网友,但交谈时基本不曾特别去讨论这些事,只是谈谈大家的日常喜好、生活感受。让我跟异性讨论这些成人话题,也还说不太出口,所以具体的名词还是从女生的交流中学的>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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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lwaysbe于2004-09-24 14:26: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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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莹川于2004-09-24 14:53: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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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茶,瓜子,饼干......... 沙发,茶,瓜子,饼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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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之海于2004-09-24 14:58: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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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KK于2004-09-24 15:21: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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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lwaysbe于2004-09-24 16:25: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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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字喔,我已经晕了。借个凳子,上面有瓜子的也拿点来 好多字喔,我已经晕了。借个凳子,上面有瓜子的也拿点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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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铃于2004-09-24 17:28: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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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飘雪,跑到这里来啦?:) 呵呵,我看到你和alwaysbe,还有青菜和guoqing大人的争论,只有挠头傻笑了。 嗯,救我自己的观点,还是觉得你和alwaysbe的观点基本和我是一样的,另两位大人的看法,我很难赞同和理解,但是很感动于她们的认真。毕竟看的不投入的文,是不会这样对其中的人物怒其不争吧?…… 抱~~~报告一下,我文档路光是晋江的回帖COPY合集已经168K啦,大大的财富啊:)亲爱的飘雪,跑到这里来啦?:) 呵呵,我看到你和alwaysbe,还有青菜和guoqing大人的争论,只有挠头傻笑了。 嗯,救我自己的观点,还是觉得你和alwaysbe的观点基本和我是一样的,另两位大人的看法,我很难赞同和理解,但是很感动于她们的认真。毕竟看的不投入的文,是不会这样对其中的人物怒其不争吧?…… 抱~~~报告一下,我文档路光是晋江的回帖COPY合集已经168K啦,大大的财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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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闪灵于2004-09-24 21:36: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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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太认真了也是件令人不快的事,有的看文的大人已经发怒了。 我虽然真的抱歉,但自己也有点难过 ……其实说理有什么不对呢,难道对的道理反复说到让人厌烦,就变成错的了 无论如何,给闪大加油:)
原来太认真了也是件令人不快的事,有的看文的大人已经发怒了。 我虽然真的抱歉,但自己也有点难过 ……其实说理有什么不对呢,难道对的道理反复说到让人厌烦,就变成错的了 无论如何,给闪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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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lwaysbe于2004-09-24 23:22: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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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闪大和飘雪大鞠躬,呵呵,借光了,因为不想发新贴扰乱别人的视线 早知道不去别的地逛那么晚了,呵呵。大半夜的,又一篇长篇大论 to guoqing大: 算是我的想法,也替楼上的那只发言吧,仅此一次,基于alwaysbe的回帖,解释和强调和一些补充。无论大认是否真正了解or愿意接受,将不再徒劳去辩白。 想起在住校时代,也曾跟舍友不辩到底誓不休。其实当时也知道没结果,但好像谁先住口谁就输了,往往变成意气之争,呵呵。 明知多半不被别人理解而冲动地回贴,但愿过后不要恨自己的多此一举。 一堆废话在先,now let’s begin: 首先"帮助其逃匿"是仅限于帮助"逃脱追捕"的时刻,还是包括帮助"逃脱罪责"的行为——我也不是学法的,不知该引用什么典据。 如果吴非除了保持沉默没做别的的话,可以说是知情不举。考虑到人类感情的弱点,这种人倒很能理解。 而帮助罪犯脱罪的性质可严重得多,从原回帖引用的句子看,当时他不仅用钱让银海的人闭嘴和代为善后,而且明显含有威胁意味。其目的一是买通、威慑人证;二是请他们解决一切可能导致"官司"的可能,我能想到的至少有2件事:毁掉物证——凌川身上可能残留的证据和房间里的痕迹、器具,并且瞒过警方。 可见吴非做的很不少啊,凭着财势搞了n多小动作,使一起重大伤害案从头至尾悄无声息;如果没有他帮忙,老秦当然会成为一名犯罪嫌疑人。ken卧床不起2个月,银海的人还被特意关照过不要让他惹麻烦,故而ken无法报案、更没有证据;当日的n个目击者中没人敢依法尽举报或报案的义务,或帮他保留证据;也可能警方曾涉入过,却轻易就被打发走了。总之文中没有正面写他们处理的过程,但想来只有这2种:要么人证都没了,物证也毁了,警方无能为力;要么有个别人敢报案,但警方的关节被打通了,也没有物证,结果不了了之。这样的过程,称为"湮灭罪证和掩盖罪行"是跑不了的。 也不知道法学资料该到哪里去查,不过随手就搜到这样一个条例: 窝藏这类物品(指犯罪物品)的……因为这类行为实际上起了湮灭罪证(注意这个关键词)、包庇罪犯的作用,所以,可以视情况的不同,或者定为包庇罪或者伪证罪。 以上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根本不对。"罪名"叫什么本身并不是关键,法律条款上冷冰冰的几个字不等同于真理。吴非就算被控包庇罪,可能也不会伤到一根寒毛;反之就算不被控诉,也不能认同他的所为……不值得费这么多口水来说,到此我就住口了。 顺便声明,我不见得讨厌吴非,因为他就是这样一种人,虽然不是好人,但还算有人性,对凌云也算不错,至少现在感觉这点上表现不比老秦差——个人看法而已,有谁不同意我就收回好了,累。 凌川的报复行为确实也不算光明,好像看到已经有人说过了。称为知情不举算是轻的。 吴非对银海经理的话已经很明确了,给他们那么多钱也不是白搭的,得到了对方的"绝对保证"。不论他们知不知道ken是怎样的性情,都已经防患于未然地想到"不要任何麻烦"了,从他们熟练老到的交易和交谈能看到,都不是那么蠢的罪犯。 至于ken如何在那种身体状况和客观条件下成功收集且一直保藏罪证,虽然大人的假想不少,但感觉也仅止于良好的愿望,倒没看到有哪桩是可能发生的,详见前面回帖的反证:他在过程中手足不自由、过后处于伤重昏迷状态,同时银海经理向施暴者一口承诺了"不会让他惹麻烦"——我想人人都知道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有愿望绝不等于有可能啊。 人确实该有骨气和勇气,但在弱势下更不能盲目逞一时之勇。无凭无据无权无势,拿什么去告,法律不讲道理,只讲证据(和权势);若是孤单单无牵挂,还可以拿这条贱命拼口气,那ken要是等告到自己遍体鳞伤时,又让他哥情何以堪。 在凌川的失败发生之前,或许还可抱有一线打败老秦的幻想;而现在的结果正好论证了一点,大人说的那些特殊情况可不能作为真理来信仰,即便社会在进步,偶有闪光点,却仍然是个强权当道的世界——特别是在小说里。当年ken自己当侍应生、老哥是还要靠他供养的学生,毫无社会关系和地位;如今凌川是知名企业的首席操盘手,有真才实学、有职权地位,还能利用冯琛的势力,二者岂可同日而语。同样的对手,换一个更弱的挑战者——ken如果当初得到万一的机会,真跑去拼了命,结果当然是更惨的惨败。 我同前面很多人的看法相似,故不再强调工作上受赏识不等于受恩了,这问题实在重复太多遍。凌川最开始时用工作来回报收入,到后来发现仇人,已经是另一件事发生了,此时该考虑的就是仇恨——不要把“工作职责”和“报仇”的重要性相提并论或混为一谈。 当然有人说他可以辞职不领这份薪水,然后再去报仇,呵呵,可别把凌川当什么仁人君子,他所作的事在"正义"的眼中看来虽大错特错,缘由还是很清楚的。好像大人在上贴中强调的是,凌川应该这样那样报仇,否则就是渎职罪。其实即便想到了这点,他也只会选择这样做,哪有仁还在复仇前考虑这些有的没的。若居然主动放弃这个有利位置,才真荒唐搞笑——反正也不惧头上再落一项罪名了,最后也不过打算与老秦"同入地狱"。 再次说到攻受问题。我也认为ML应该双方都满足快乐,但是凌川对自己一直做受还是感到不满足的——不要告诉我他对此从无怨言,文章里明白写着呢。那他为什么要继续做受,为什么没有不甩老秦或干脆跑去找女人,不是正说明他放不下他么。 男女关系中谁吃亏多,看看社会舆论就知道了——当然这还是旧观念作祟,本人是不甚以为然的。不过女子的生理特点不同决定了……汗哪,在这点上可不能具体类比。 常听人说夫妻二人想和和美美,必须互相磨合、互相习惯。我觉得只要一方的感情够深,加上甘愿稍稍容忍,对爱情的长久倒是件好事。若他们继续相爱,凌川愿意让着老秦一点,平时偶尔老秦再让他两次、感动他两把,应该还不会出现过激矛盾。——当然凡事不能说过头,我可不赞同没有爱情的一味忍气吞声,或者强迫自己去容忍一个虐待狂。 凌川的心思确实不太形于外,这样的个性不被认同也不足怪,不过我觉得很多这种外冷的人还真有特别激烈的感情。对弟弟的亲情和爱护可以证明,凌川的感情能达到多深厚,为重要的人愿付出多少——但我不赞成兄弟恋的说法哦,想想他们二人艰难的成长过程,和小云为他的前途付出血的代价,应该就够理解这兄弟情深了。 他爱老秦是否多过爱自己,说了也会有人不同意。可惜还没来得及看着这爱情由激情发展到最深沉朴素的阶段,就被仇恨打断了,有没有爱到愿意为老秦死的地步,在下不知道。不过至少在攻受关系上,他确实表现了爱人的本能。别的没力气去细究了,这点上他当然是言行一致的:说爱一个人,就不勉强他作不愿意的事,自己可以让步。当然这是他在爱的时候做的事,跟后面恨的时候所作的不能混为一谈——到底应该爱深还是恨深,就懒得再争了。 可叹的是,恰恰是被很多人赞为痴情的老秦,说的是爱他爱他,却总不太愿意让这一步。现实里人们0、1不分,固然原因不一,我也认为其中有部分人可以说是感情没达到愿意长期容忍的程度——或者也可能是两人都希望为对方付出? 其实这些意思在很多人回帖里都已经表达得很明确了,可惜还是没被接受,最后再罗嗦一边。呵呵,尽完心意,至此罢休。 先向闪大和飘雪大鞠躬,呵呵,借光了,因为不想发新贴扰乱别人的视线 早知道不去别的地逛那么晚了,呵呵。大半夜的,又一篇长篇大论 to guoqing大: 算是我的想法,也替楼上的那只发言吧,仅此一次,基于alwaysbe的回帖,解释和强调和一些补充。无论大认是否真正了解or愿意接受,将不再徒劳去辩白。 想起在住校时代,也曾跟舍友不辩到底誓不休。其实当时也知道没结果,但好像谁先住口谁就输了,往往变成意气之争,呵呵。 明知多半不被别人理解而冲动地回贴,但愿过后不要恨自己的多此一举。 一堆废话在先,now let’s begin: 首先"帮助其逃匿"是仅限于帮助"逃脱追捕"的时刻,还是包括帮助"逃脱罪责"的行为——我也不是学法的,不知该引用什么典据。 如果吴非除了保持沉默没做别的的话,可以说是知情不举。考虑到人类感情的弱点,这种人倒很能理解。 而帮助罪犯脱罪的性质可严重得多,从原回帖引用的句子看,当时他不仅用钱让银海的人闭嘴和代为善后,而且明显含有威胁意味。其目的一是买通、威慑人证;二是请他们解决一切可能导致"官司"的可能,我能想到的至少有2件事:毁掉物证——凌川身上可能残留的证据和房间里的痕迹、器具,并且瞒过警方。 可见吴非做的很不少啊,凭着财势搞了n多小动作,使一起重大伤害案从头至尾悄无声息;如果没有他帮忙,老秦当然会成为一名犯罪嫌疑人。ken卧床不起2个月,银海的人还被特意关照过不要让他惹麻烦,故而ken无法报案、更没有证据;当日的n个目击者中没人敢依法尽举报或报案的义务,或帮他保留证据;也可能警方曾涉入过,却轻易就被打发走了。总之文中没有正面写他们处理的过程,但想来只有这2种:要么人证都没了,物证也毁了,警方无能为力;要么有个别人敢报案,但警方的关节被打通了,也没有物证,结果不了了之。这样的过程,称为"湮灭罪证和掩盖罪行"是跑不了的。 也不知道法学资料该到哪里去查,不过随手就搜到这样一个条例: 窝藏这类物品(指犯罪物品)的……因为这类行为实际上起了湮灭罪证(注意这个关键词)、包庇罪犯的作用,所以,可以视情况的不同,或者定为包庇罪或者伪证罪。 以上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根本不对。"罪名"叫什么本身并不是关键,法律条款上冷冰冰的几个字不等同于真理。吴非就算被控包庇罪,可能也不会伤到一根寒毛;反之就算不被控诉,也不能认同他的所为……不值得费这么多口水来说,到此我就住口了。 顺便声明,我不见得讨厌吴非,因为他就是这样一种人,虽然不是好人,但还算有人性,对凌云也算不错,至少现在感觉这点上表现不比老秦差——个人看法而已,有谁不同意我就收回好了,累。 凌川的报复行为确实也不算光明,好像看到已经有人说过了。称为知情不举算是轻的。 吴非对银海经理的话已经很明确了,给他们那么多钱也不是白搭的,得到了对方的"绝对保证"。不论他们知不知道ken是怎样的性情,都已经防患于未然地想到"不要任何麻烦"了,从他们熟练老到的交易和交谈能看到,都不是那么蠢的罪犯。 至于ken如何在那种身体状况和客观条件下成功收集且一直保藏罪证,虽然大人的假想不少,但感觉也仅止于良好的愿望,倒没看到有哪桩是可能发生的,详见前面回帖的反证:他在过程中手足不自由、过后处于伤重昏迷状态,同时银海经理向施暴者一口承诺了"不会让他惹麻烦"——我想人人都知道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有愿望绝不等于有可能啊。 人确实该有骨气和勇气,但在弱势下更不能盲目逞一时之勇。无凭无据无权无势,拿什么去告,法律不讲道理,只讲证据(和权势);若是孤单单无牵挂,还可以拿这条贱命拼口气,那ken要是等告到自己遍体鳞伤时,又让他哥情何以堪。 在凌川的失败发生之前,或许还可抱有一线打败老秦的幻想;而现在的结果正好论证了一点,大人说的那些特殊情况可不能作为真理来信仰,即便社会在进步,偶有闪光点,却仍然是个强权当道的世界——特别是在小说里。当年ken自己当侍应生、老哥是还要靠他供养的学生,毫无社会关系和地位;如今凌川是知名企业的首席操盘手,有真才实学、有职权地位,还能利用冯琛的势力,二者岂可同日而语。同样的对手,换一个更弱的挑战者——ken如果当初得到万一的机会,真跑去拼了命,结果当然是更惨的惨败。 我同前面很多人的看法相似,故不再强调工作上受赏识不等于受恩了,这问题实在重复太多遍。凌川最开始时用工作来回报收入,到后来发现仇人,已经是另一件事发生了,此时该考虑的就是仇恨——不要把“工作职责”和“报仇”的重要性相提并论或混为一谈。 当然有人说他可以辞职不领这份薪水,然后再去报仇,呵呵,可别把凌川当什么仁人君子,他所作的事在"正义"的眼中看来虽大错特错,缘由还是很清楚的。好像大人在上贴中强调的是,凌川应该这样那样报仇,否则就是渎职罪。其实即便想到了这点,他也只会选择这样做,哪有仁还在复仇前考虑这些有的没的。若居然主动放弃这个有利位置,才真荒唐搞笑——反正也不惧头上再落一项罪名了,最后也不过打算与老秦"同入地狱"。 再次说到攻受问题。我也认为ML应该双方都满足快乐,但是凌川对自己一直做受还是感到不满足的——不要告诉我他对此从无怨言,文章里明白写着呢。那他为什么要继续做受,为什么没有不甩老秦或干脆跑去找女人,不是正说明他放不下他么。 男女关系中谁吃亏多,看看社会舆论就知道了——当然这还是旧观念作祟,本人是不甚以为然的。不过女子的生理特点不同决定了……汗哪,在这点上可不能具体类比。 常听人说夫妻二人想和和美美,必须互相磨合、互相习惯。我觉得只要一方的感情够深,加上甘愿稍稍容忍,对爱情的长久倒是件好事。若他们继续相爱,凌川愿意让着老秦一点,平时偶尔老秦再让他两次、感动他两把,应该还不会出现过激矛盾。——当然凡事不能说过头,我可不赞同没有爱情的一味忍气吞声,或者强迫自己去容忍一个虐待狂。 凌川的心思确实不太形于外,这样的个性不被认同也不足怪,不过我觉得很多这种外冷的人还真有特别激烈的感情。对弟弟的亲情和爱护可以证明,凌川的感情能达到多深厚,为重要的人愿付出多少——但我不赞成兄弟恋的说法哦,想想他们二人艰难的成长过程,和小云为他的前途付出血的代价,应该就够理解这兄弟情深了。 他爱老秦是否多过爱自己,说了也会有人不同意。可惜还没来得及看着这爱情由激情发展到最深沉朴素的阶段,就被仇恨打断了,有没有爱到愿意为老秦死的地步,在下不知道。不过至少在攻受关系上,他确实表现了爱人的本能。别的没力气去细究了,这点上他当然是言行一致的:说爱一个人,就不勉强他作不愿意的事,自己可以让步。当然这是他在爱的时候做的事,跟后面恨的时候所作的不能混为一谈——到底应该爱深还是恨深,就懒得再争了。 可叹的是,恰恰是被很多人赞为痴情的老秦,说的是爱他爱他,却总不太愿意让这一步。现实里人们0、1不分,固然原因不一,我也认为其中有部分人可以说是感情没达到愿意长期容忍的程度——或者也可能是两人都希望为对方付出? 其实这些意思在很多人回帖里都已经表达得很明确了,可惜还是没被接受,最后再罗嗦一边。呵呵,尽完心意,至此罢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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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夜猫suci于2004-09-25 03:36: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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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原来有这么长,真是丢死认了 罢了罢了,一次说够本,也算满足发言欲望了。 今后没脸就不出来见人了,呵呵
OH MY GOD,原来有这么长,真是丢死认了 罢了罢了,一次说够本,也算满足发言欲望了。 今后没脸就不出来见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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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夜猫suci于2004-09-25 03:39: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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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闪闪~回头再看看正文贴,禁不住冷汗:俺的帖子居然那么多……辩论直到反复辩论,一时任性让那个帖子成了名副其实的水帖,看文的JM们大海捞针一样捞新文。 对于文的观点人物的理解已经说了很多,再往下去多说没什么意义了。天干物燥,还是安全第一。 亲亲夜猫suci,说出俺心里的很多话。亲亲楼上的不明就里的各位,真的不是笔仗。^_^ 握握alwaysbe的小爪子~塞给你一把从月月手里顺来的瓜子和饼干~消遣消遣,今天应该有新文了~抱抱闪闪~回头再看看正文贴,禁不住冷汗:俺的帖子居然那么多……辩论直到反复辩论,一时任性让那个帖子成了名副其实的水帖,看文的JM们大海捞针一样捞新文。 对于文的观点人物的理解已经说了很多,再往下去多说没什么意义了。天干物燥,还是安全第一。 亲亲夜猫suci,说出俺心里的很多话。亲亲楼上的不明就里的各位,真的不是笔仗。^_^ 握握alwaysbe的小爪子~塞给你一把从月月手里顺来的瓜子和饼干~消遣消遣,今天应该有新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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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星际飘雪于2004-09-25 06:14: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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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飘雪,又看见你了,哈哈... 最近我无论拜读哪篇文章,后边都有你精辟的回贴阿...我们的品位还真是相同呢...怎么不自己写一篇呢?我很想看看... PS: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吧...上次小楼大的那篇帖子,记得吗?我是和你并肩战斗的淫哪...
星际飘雪,又看见你了,哈哈... 最近我无论拜读哪篇文章,后边都有你精辟的回贴阿...我们的品位还真是相同呢...怎么不自己写一篇呢?我很想看看... PS: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吧...上次小楼大的那篇帖子,记得吗?我是和你并肩战斗的淫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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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太太于2004-09-25 06:22: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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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于2004-09-25 06:22:14留言☆☆☆ 啊~我的回帖谈不上精辟了,长倒是真的>_< 如果我真的去写上一篇文,最大的贡献应该是针对减肥领域,哈哈 那篇帖子没有找到,大概已经删了~你是不是唯呢?☆☆☆太太于2004-09-25 06:22:14留言☆☆☆ 啊~我的回帖谈不上精辟了,长倒是真的>_< 如果我真的去写上一篇文,最大的贡献应该是针对减肥领域,哈哈 那篇帖子没有找到,大概已经删了~你是不是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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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星际飘雪于2004-09-25 07:23: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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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那个"马甲",咱们在是否应该以真ID示人的问题上达成了高度一致...汗...这么晚了,还没睡那 不是,是那个"马甲",咱们在是否应该以真ID示人的问题上达成了高度一致...汗...这么晚了,还没睡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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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太太于2004-09-25 07:41: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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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认错了,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 你在国外吧?晚了,洗洗睡了吧,晚安~呵呵,认错了,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 你在国外吧?晚了,洗洗睡了吧,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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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星际飘雪于2004-09-25 08:01: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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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飘雪,其实对作者来说,真的是很希望看到这样的评论的吧:) 想象一下,要是文后全是催文和”好好看啊“之类的回复,作者可能反倒有点小小的不满足吧? 前几天和一个新近写文很红的作者说到回帖,其实读者可能想不到,正是那些看来很投入的回复才能真正让作者感动和觉得受到重视啊,如果一篇文写完了,既没收到推荐和长篇的回复,作者就很容易怀疑自己是不是写了一篇快餐作品啊:) 亲亲,要不以后有什么想法,发到我在晋江的小窝里,这样也不会叨扰只想看文而不喜欢回复的朋友吧:) PS,对于只看文不回复又不准别人回复的人,哼哼,我表示严重愤怒啊~~~(>_亲亲飘雪,其实对作者来说,真的是很希望看到这样的评论的吧:) 想象一下,要是文后全是催文和”好好看啊“之类的回复,作者可能反倒有点小小的不满足吧? 前几天和一个新近写文很红的作者说到回帖,其实读者可能想不到,正是那些看来很投入的回复才能真正让作者感动和觉得受到重视啊,如果一篇文写完了,既没收到推荐和长篇的回复,作者就很容易怀疑自己是不是写了一篇快餐作品啊:) 亲亲,要不以后有什么想法,发到我在晋江的小窝里,这样也不会叨扰只想看文而不喜欢回复的朋友吧:) PS,对于只看文不回复又不准别人回复的人,哼哼,我表示严重愤怒啊~~~(>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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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闪灵于2004-09-25 10:04: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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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握星际大人~没想到又看到那么长的贴,我都傻了……夜猫可能奋斗太久了,还在睡>_ 握握星际大人~没想到又看到那么长的贴,我都傻了……夜猫可能奋斗太久了,还在睡>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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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alwaysbe于2004-09-25 11:14: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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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偶来支持你!! 偶今天在加班,加班也要摸鱼…… 还有闪大,偶每次回贴虽然不够长,但素也很投入啊……星星偶来支持你!! 偶今天在加班,加班也要摸鱼…… 还有闪大,偶每次回贴虽然不够长,但素也很投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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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蝴蝶飞呀飞于2004-09-25 14:17: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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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闪闪的回复,真是亲切啊~呵呵,闪大,我的意思是不会再去坚持无意义的争执,帖子肯定是要回的,不然所有想法都留给自己,岂不闷坏? 蝴蝶,你也加班了阿,我说么,周末一般是看不到你的才看到闪闪的回复,真是亲切啊~呵呵,闪大,我的意思是不会再去坚持无意义的争执,帖子肯定是要回的,不然所有想法都留给自己,岂不闷坏? 蝴蝶,你也加班了阿,我说么,周末一般是看不到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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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星际飘雪于2004-09-25 18:04: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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