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闪兔二人组
主题:大笑,哇哈哈哈哈!!!终于被我找到了你们两个~~~ [22]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兴奋中
语无伦次的说
居然一下子找到两个心仪已久的作者的小窝
狂笑中~~~~~~~~~~~~~~~~~~~```

和颜悦色的问
海中离喜剧版何时对外开放?
——要求准确日期的说(不接受05年才能看到的说法)
还有
我要看黑白配
两位一定要多多加油啊~~~~~~~~~~~~~~~~
№0 ☆☆☆宇航服 2004-10-31 15:47:00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啧啧~~~现在马上是04年11月,假如一切顺利,明年7月《海中篱》出书,假如架空同意三个月侯贴文,也要到05年这个时候:(
№1 ☆☆☆闪灵2004-10-31 20:39:1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坚决反对文章未完结就出书!不贴结局或者弄出来两个结局,明显是在打广告,对读者太不负责了!!
№2 ☆☆☆黑线2004-11-01 13:59:4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大人我冒昧地问一句,如果您事先知道出版社是这种效率这种信誉,您还会把结局卖给出版社吗?现在看来您和我们都损失不小啊~~
  
☆☆☆小圆于2004-09-08 18:52:06留言☆☆☆  
 
--------------------------------------------------------------------------------
  
 〖博凯减肥乐 75折特惠〗  
  
  
好象我们的损失更大 :(
  
☆☆☆满于2004-09-17 13:01:19留言☆☆☆  
 
--------------------------------------------------------------------------------
  
 〖博凯减肥乐 75折特惠〗  
  
  
汗,请斑竹大人删了我的话吧,免得误会
  
☆☆☆郁闷的人于2004-09-20 11:50:05留言☆☆☆  
 
 
 
为什么海中篱只有悲剧版啊
 
不满意您作法的不止我一人,这个您不屑的贴子中间被删了好几段,去问版主大人都说了些什么吧~~
№3 ☆☆☆黑线2004-11-01 14:04:5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本来不想说,但是觉得自己的小窝里都要忍气吞声的话,未免无趣。
 
这位黑线大人:
第一:“坚决反对文章未完结就出书”
此文是完结文,不是未完结。你错过了,——是你的遗憾。过稿撤文是普遍做法,我至今瞒着出版社在小窝里留下全文,已经是偷偷为之。
 
第二,很多人喜欢这个悲剧结局,甚至说不要看喜剧版本。我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你不喜欢,——是你的口味。
 
第三,“弄出来两个结局,明显是在打广告,对读者太不负责了!! ”
我的喜剧结局,可以给出版社做广告,可以给我那篇《海中篱》写作以来一直热心回帖的真诚读者,(这一点,相信我的热心读者心里都明白,已经有多人收到了我主动发去的喜剧结尾)
看大人您的激动,显然是现在偶然看到了此文,为没看到喜剧结尾而愤怒。——既然是人生中一个过客,没有分享我写作时的辛苦少许加以鼓励,也没和其他读者一样分享追文的快乐,所以——我不是很明白,我要为您负什么责呢?……
我从来也并不认为需要为那些千年冰山看霸王文的过客负责——比如大人您。
  
言尽于此。大人不喜欢我的做法,可以过此门而不入,或者下次绕文行之,既然无缘,何必强求?
№4 ☆☆☆闪灵2004-11-01 18:56: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不喜欢海中篱的悲剧结局,因为好人最终没有得到好报,可我也不现执着于那个传说中的喜剧结局了.
一年前我看中了一款提包,非常喜欢,可那时它太贵我买不起.现在这款包降价了,降到了我能承受的范围内,可它已经引不起我的购买欲望,因为当时那种心动的感觉已经找不到了.
看文也是这样,除非是绝世经典.所以这位黑线大人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激动,闪灵也不必太计较,她也许只是为了发泄一下。一篇文章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比如终生操盘那么多人都爱得不得了,可我就是提不兴趣看下去,因为不太合口味。但这并妨碍我对闪灵的下一部作品充满期待,因为你的文笔和写作态度让我放心地等待。也不可能所有来窝里的都是叫好的,有个别不和谐的论调是很正常的,这就是居有定所后的缺点——总会有不速且不受欢迎的客人。但来捧场叫好的是大多数,那一两个也就可以忽略了~~
№5 ☆☆☆晚枫2004-11-01 19:15: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笑,抱抱闪闪~~~
 
给那位黑线大人:
  写文是件很辛苦的事,贴在网络上,本来就是免费提供给大家观赏。那么为何不能体谅作者的不得已呢?
  任何出版社用文,都会要求网络撤文,这是一种必然,也并非作者自己的意愿。
  你错过了已经贴过的喜剧结尾,那么该做的就是静静等待,等待书出来,或者是等到再次能贴的时候。
  再说了,不是还贴了个悲剧版吗?不管怎么说,这也还是一篇完整的文章,又何来广告之说呢?
 
  作为看文的人,我理解你想看文的心情;作为看文的人,我不能赞同你丝毫不体谅别人的难处,一味任性的要求。
 
  言尽于此,望好自为之。
№6 ☆☆☆冰叶2004-11-01 19:20: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错过了已经贴过的喜剧结尾,那么该做的就是静静等待
 
☆☆☆冰叶于2004-11-01 19:20:47留言☆☆☆
 
大人我没看错吧?喜剧结局已经贴过了?那就是说我也错过了……
啊~~~~~~~~~~不要拦我,让我找面墙撞上去吧!
№7 ☆☆☆冰露2004-11-01 19:29:3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晚枫于2004-11-01 19:15:47留言☆☆☆
 
同意!现在觉得这个悲剧的结局也不错,可以让三只眼儿痛苦一辈子,真是解恨!小篱那么好的人,如来佛祖会安排他幸福地转世的~~~
№8 ☆☆☆流云2004-11-01 19:44:0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另外;回冰露大人,喜剧版只在小范围里偷偷贴过,没在各大网站上贴过。
 
另外,那时的热心读者,基本都收到我主动发去的结局,现在,不欢迎任何人来信索要了,因为分不清是真正的读者还是盗文网的斑竹。
因为出版社明确对我说过,一旦在网上贴了,盗文满天飞的现状下,就不是你的了。
№10 ☆☆☆闪灵2004-11-01 20:07:4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抱抱闪大,不要生气
 
我也没有看过喜剧结尾,并且也非常期待,但是,我很不赞同黑线大人说的话,作者经过沟沟坎坎终于写出了一篇好文,不管作者开放多少,我都觉得应该带着感恩的心情去看这些文字,我觉得基于做人的原则来说,有些大人的话说得太自私了,需考虑一下劳动者的心情,太习惯不劳而获的人总有一天会付出代价。言尽于此,希望能给一些个别人一点提醒
№11 ☆☆☆黄泉2004-11-01 20:23:1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委屈~~我也没说要发信要结局啊,只是觉得遗憾罢了~~
大人眼里大概我就是那白吃果子的人,可我从没去过盗文的网站,光知道有这样的站,可门朝哪开都不知道呢~~
№12 ☆☆☆冰露2004-11-01 20:48:4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黄泉:)
“不管作者开放多少,我都觉得应该带着感恩的心情去看这些文字”大人这句言重了——其实有时候,我觉得遇见好的看文的知音和朋友,我也一样感恩。
№13 ☆☆☆feng2004-11-01 20:50:0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晕~~~~~~~~~~~~`
一头雾水的说!
 
如果一定要等出版后
请问可不可以尽早出书?
上海有卖么?
№14 ☆☆☆宇航服2004-11-01 20:55:1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写文是件很辛苦的事,贴在网络上,本来就是免费提供给大家观赏
 
 
呵呵,可以不贴啊,自己留着欣赏也挺好的,或者给小范围的几个朋友看看,大家互相夸奖一下,还没人批评拍砖。
 
要不就收费观看吧,价格自己随便定,不受出版社的压榨也很自由,就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掏银子,有一定的风险性。
№15 ☆☆☆2004-11-01 20:55:2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上大人好强的说!
一秒阿一秒!
№16 ☆☆☆宇航服2004-11-01 20:57:2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另:不管作者开放多少,我都觉得应该带着感恩的心情去看这些文字
 
我只能说你把自己看的太卑微了,读者作者是平等的,不存在什么施恩感恩~`
№17 ☆☆☆2004-11-01 20:58:3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汗,上面的feng就是我,刚在别处用这个马甲回答了闲情一个人的问题,那人问少紫怎么不见了,惆怅心起,想勺子当初也是被这般的事伤了,心淡求去的。
就我自己,也认为感恩之语言重了,大家能平等互爱就好——,如果不能,也希望大家不要再回复此贴,小窝不喜纷扰,谢谢各位大人厚爱了。
№18 ☆☆☆闪灵2004-11-01 21:09:3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要不就收费观看吧,价格自己随便定,不受出版社的压榨也很自由,就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掏银子,有一定的风险性。
  
☆☆☆笑于2004-11-01 20:55:20留言☆☆☆
 
只要是好文,收费也会有人看的,露不是实行过一阵看文付点券吗?APPLE大人的文虽然收券照样一大票人追着看的~~
№19 ☆☆☆果果2004-11-01 21:23: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另外冰露大人,我的话只是有感而发,绝对不是针对您说的,造成误会,有点抱歉。
№20 ☆☆☆闪灵2004-11-01 21:26:5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