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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2005-01-13 10:02: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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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午會發信(待會要去考試),不過可能會變成繁體亂碼~ 詳細情形信裡再寫清了。我下午會發信(待會要去考試),不過可能會變成繁體亂碼~ 詳細情形信裡再寫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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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雨衣于2005-01-13 10:03: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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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名字的大人,你的帖子被删除是因为不想让盗文网址扩散,不当之处请多见谅 没有留名字的大人,你的帖子被删除是因为不想让盗文网址扩散,不当之处请多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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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理于2005-01-13 10:29: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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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谓的盗文网址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再掩着耳不放就能阻止什么的扩散吧。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当所谓的盗文网址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再掩着耳不放就能阻止什么的扩散吧。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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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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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传给别人看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传给别人看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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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黑线于2005-01-13 11:28: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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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拜托您去看看著作权法,留E索文难道不是侵犯作者的“传播权”?闪大爱传给谁看那是她的自由,是她的正当权利,何来“根源上的错误”? 不过从您的话看来,您是一个完全的法盲。是我多嘴了。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拜托您去看看著作权法,留E索文难道不是侵犯作者的“传播权”?闪大爱传给谁看那是她的自由,是她的正当权利,何来“根源上的错误”? 不过从您的话看来,您是一个完全的法盲。是我多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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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海于2005-01-13 11:40: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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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雨衣于2005-01-13 12:29: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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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谓的盗文网址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再掩着耳不放就能阻止什么的扩散吧。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汗...你是来踢馆的吧?总觉得别有用心...当所谓的盗文网址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再掩着耳不放就能阻止什么的扩散吧。况且留E索文何盗之有,今天之所以结出这样的果是因为当初选择了传文给别人看。根源上的错误没有谁去纠正她,忙于扼杀外界索文,这才是本末倒置自欺欺人。杀了一个索E的便会冒出第二个,这样她就不用写文了,整天盯着网路上的动静。 ☆☆☆于2005-01-13 10:48:33留言☆☆☆ 汗...你是来踢馆的吧?总觉得别有用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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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小木屋于2005-01-13 12:39: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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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您去看看著作权法,留E索文难道不是侵犯作者的“传播权”?闪大爱传给谁看那是她的自由,是她的正当权利,何来“根源上的错误”? 不过从您的话看来,您是一个完全的法盲。是我多嘴了。 ======================================================== 狂笑,原来借书给别人看也是犯法的拜托您去看看著作权法,留E索文难道不是侵犯作者的“传播权”?闪大爱传给谁看那是她的自由,是她的正当权利,何来“根源上的错误”? 不过从您的话看来,您是一个完全的法盲。是我多嘴了。 ======================================================== 狂笑,原来借书给别人看也是犯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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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lash于2005-01-13 14:5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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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sh于2005-01-13 14:55:23留言☆☆☆ 反正严格地说,把自己的正版WIN拿去在别人机子上装(也就是所谓传播),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借书嘛,请问这书是你自己的吧?是你自己花钱买的吧? 你付出代价了吧? 网文不是商品,你付出了什么金钱交易?☆☆☆slash于2005-01-13 14:55:23留言☆☆☆ 反正严格地说,把自己的正版WIN拿去在别人机子上装(也就是所谓传播),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借书嘛,请问这书是你自己的吧?是你自己花钱买的吧? 你付出代价了吧? 网文不是商品,你付出了什么金钱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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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奇怪于2005-01-13 15:07: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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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严格地说,把自己的正版WIN拿去在别人机子上装(也就是所谓传播),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借书嘛,请问这书是你自己的吧?是你自己花钱买的吧? 你付出代价了吧? 网文不是商品,你付出了什么金钱交易? ====================================================== 那么请问您装的所有软件,都是正版的?反正严格地说,把自己的正版WIN拿去在别人机子上装(也就是所谓传播),也是违反版权法的。 借书嘛,请问这书是你自己的吧?是你自己花钱买的吧? 你付出代价了吧? 网文不是商品,你付出了什么金钱交易? ====================================================== 那么请问您装的所有软件,都是正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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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slash于2005-01-13 16:27: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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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你没看见正版维护者的帖子里有个前提--“严格来说” 对待他人他事都可以“严格来说”,一点点的小余地小宽容就留给自己吧!
楼上的你没看见正版维护者的帖子里有个前提--“严格来说” 对待他人他事都可以“严格来说”,一点点的小余地小宽容就留给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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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__^于2005-01-13 16:38: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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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他人他事都可以“严格来说”,一点点的小余地小宽容就留给自己吧 ===================================================== 对,所以既然网上已经不贴文了,也就是留E当作朋友间的交流,读者的这点余地也要被剥夺吗?对待他人他事都可以“严格来说”,一点点的小余地小宽容就留给自己吧 ===================================================== 对,所以既然网上已经不贴文了,也就是留E当作朋友间的交流,读者的这点余地也要被剥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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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slash于2005-01-13 17:06: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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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以既然网上已经不贴文了,也就是留E当作朋友间的交流,读者的这点余地也要被剥夺吗? ☆☆☆slash于2005-01-13 17:06:51留言☆☆☆ 我無力....太無力了。 看了大人其他的帖子,得到的結論感想就是: 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 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 私下傳文算是讀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作者封筆是作者的風度差,自己寫文還怕人傳。 作者或許因此封筆封坑了,其他沒看到文的氣不過,乾脆加入“交流”行列。 然後有更多私下傳文開始,人數多到可以開一個論壇。 最後影響更多作者封筆,留下更多坑。 ...... 這樣對那些人有好處嗎?或許有人說不是所有人都這樣,不過一顆老鼠屎足夠壞一鍋粥;這種風氣就算無力改變,也不該到人家家裡大聲說:『我偷偷到你家拿書印去看又沒關係,反正我又沒拿走,你也沒損失!』這算什麼啊=_= 照你這個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列推: 讀者看文,就不要怕是坑。 讀者私下傳文,就不要怕作者發現後棄坑。 要不要寫文是作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讀者閱讀全文的權力,自己看免費文還敢要求人家一定要完坑。 許多讀者們因此怕了,不敢跳坑去找文庫或私下“交流”;許多作者心寒氣不過,乾脆加入“封筆封坑”行列。 然後有更多坑出現,數量多到可以打穿地球。 *** 是這樣嗎?疑惑?
对,所以既然网上已经不贴文了,也就是留E当作朋友间的交流,读者的这点余地也要被剥夺吗? ☆☆☆slash于2005-01-13 17:06:51留言☆☆☆ 我無力....太無力了。 看了大人其他的帖子,得到的結論感想就是: 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 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 私下傳文算是讀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作者封筆是作者的風度差,自己寫文還怕人傳。 作者或許因此封筆封坑了,其他沒看到文的氣不過,乾脆加入“交流”行列。 然後有更多私下傳文開始,人數多到可以開一個論壇。 最後影響更多作者封筆,留下更多坑。 ...... 這樣對那些人有好處嗎?或許有人說不是所有人都這樣,不過一顆老鼠屎足夠壞一鍋粥;這種風氣就算無力改變,也不該到人家家裡大聲說:『我偷偷到你家拿書印去看又沒關係,反正我又沒拿走,你也沒損失!』這算什麼啊=_= 照你這個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列推: 讀者看文,就不要怕是坑。 讀者私下傳文,就不要怕作者發現後棄坑。 要不要寫文是作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讀者閱讀全文的權力,自己看免費文還敢要求人家一定要完坑。 許多讀者們因此怕了,不敢跳坑去找文庫或私下“交流”;許多作者心寒氣不過,乾脆加入“封筆封坑”行列。 然後有更多坑出現,數量多到可以打穿地球。 *** 是這樣嗎?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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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雨衣于2005-01-13 18:20: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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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個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列推: 讀者看文,就不要怕是坑。 讀者私下傳文,就不要怕作者發現後棄坑。 要不要寫文是作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讀者閱讀全文的權力,自己看免費文還敢要求人家一定要完坑。 許多讀者們因此怕了,不敢跳坑去找文庫或私下“交流”;許多作者心寒氣不過,乾脆加入“封筆封坑”行列。 然後有更多坑出現,數量多到可以打穿地球。 ================================================ 你如果看了我其他的帖子,那么应该也发现我的确认为出书,弃坑都是作者的事情,最多可以说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我的确也从来没有指责过闪灵决定停笔的权利照你這個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列推: 讀者看文,就不要怕是坑。 讀者私下傳文,就不要怕作者發現後棄坑。 要不要寫文是作者的自由,即使影響到讀者閱讀全文的權力,自己看免費文還敢要求人家一定要完坑。 許多讀者們因此怕了,不敢跳坑去找文庫或私下“交流”;許多作者心寒氣不過,乾脆加入“封筆封坑”行列。 然後有更多坑出現,數量多到可以打穿地球。 ================================================ 你如果看了我其他的帖子,那么应该也发现我的确认为出书,弃坑都是作者的事情,最多可以说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我的确也从来没有指责过闪灵决定停笔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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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slash于2005-01-13 18:3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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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作者就是不尊重.. 再多的理論也還是不尊重... 這叫"做人的基本道理"....~"~ 只要作者沒說可以任意轉載任意傳播.. 那就是不能做... 作者傳給誰只是表示他認為這個人可以看... 不代表這個人就能代理決定某某某可以看.. 某些人的邏輯學好像不是很好唷~~ 至於有些人說[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等等之類的話... 那依舊只是將錯誤合理化的藉口而已... 就很像"敢結婚就不要怕會有離婚不要怕老公有外遇"一樣莫名奇妙的理論... 這些合理化藉口只是在積非成是的詭詐心態下形成的玩意. 是否造成傷害不是大家說怎樣的理論來決定.. 而是由當事人來決定.. 有的人認為這樣無所謂..有些人就是有所謂... 這叫個人差異..不叫什麼風度.. 請尊重個人差異.. 是不是將[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合理化的人也可以如此認為... 有天你的好朋友將你隱私的事情公諸於世.. 你也不會氣憤朋友不尊重妳?-->敢交朋友就不要怕被朋友背叛?? 哪天你生了孩子..你孩子長大了拿了錢走人叫你自己滾一邊老死去吧.. 你也不會感到悲憤??-->敢生小孩就不要怕孩子將來捲走家產惡意遺棄你讓你變成無依無靠的孤獨老人?? 如果無法將妳們自己創造出來的這種不合邏輯理論徹底實施貫徹在自己的生命中人生裡... 那就請勿把它當成真理要別人去遵守你自己定的規則...= =+不尊重作者就是不尊重.. 再多的理論也還是不尊重... 這叫"做人的基本道理"....~"~ 只要作者沒說可以任意轉載任意傳播.. 那就是不能做... 作者傳給誰只是表示他認為這個人可以看... 不代表這個人就能代理決定某某某可以看.. 某些人的邏輯學好像不是很好唷~~ 至於有些人說【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等等之類的話... 那依舊只是將錯誤合理化的藉口而已... 就很像"敢結婚就不要怕會有離婚不要怕老公有外遇"一樣莫名奇妙的理論... 這些合理化藉口只是在積非成是的詭詐心態下形成的玩意. 是否造成傷害不是大家說怎樣的理論來決定.. 而是由當事人來決定.. 有的人認為這樣無所謂..有些人就是有所謂... 這叫個人差異..不叫什麼風度.. 請尊重個人差異.. 是不是將【作者貼文,就不要怕被盜文。作者私下給文,就不要怨恨有人洩文。】合理化的人也可以如此認為... 有天你的好朋友將你隱私的事情公諸於世.. 你也不會氣憤朋友不尊重妳?-->敢交朋友就不要怕被朋友背叛?? 哪天你生了孩子..你孩子長大了拿了錢走人叫你自己滾一邊老死去吧.. 你也不會感到悲憤??-->敢生小孩就不要怕孩子將來捲走家產惡意遺棄你讓你變成無依無靠的孤獨老人?? 如果無法將妳們自己創造出來的這種不合邏輯理論徹底實施貫徹在自己的生命中人生裡... 那就請勿把它當成真理要別人去遵守你自己定的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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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貞子于2005-01-13 18:56: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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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件事儿来说,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想个办法解决吧。做读者的,多给点宽容。闪大也不要太伤心,被人出卖也好背叛也好在这个世界都已经不是希奇的事儿了。人心不古嘛。希望你可以好好收拾心情,再整河山。 就这件事儿来说,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想个办法解决吧。做读者的,多给点宽容。闪大也不要太伤心,被人出卖也好背叛也好在这个世界都已经不是希奇的事儿了。人心不古嘛。希望你可以好好收拾心情,再整河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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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LG于2005-01-13 19:09: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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