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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回复“狗依巴草”大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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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睡眼朦胧爬起来到小窝一看,傻眼了,多么奇妙的事情。……
第一反应是前一阵的风波的余韵,有人上门栽赃陷害,再仔细一看,时间不对。就只能感叹这个世界的奇妙了。

狗依巴草大人,你给出的那个博客链接非常有趣,(那个就是所谓的“博客”吧?)很多看过的朋友也非常迷惑,在此解释一下:
呵呵,请所有看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东西的朋友放心,我家住安徽一个小城市,所有在我这里购书汇过款的几十位朋友都知道我的地址。
另外我是一个教师,生活简单朴实,这一点我们同城版聚时所有的耽美朋友也都知道。
另外见过我的耽美朋友虽不多,有名的几位写手是有的,恕我直言,我比这位博客网上很“臭屁”把自己照片发上去的、很嚣张的MM年龄大,但是比她好看一点点,哈哈^_^。

这位博客MM日记里提到的她过的那种居然可以出席“礼拜4晚上lv在恒隆开专卖店……被邀请做嘉宾”的“高级生活”,是我过不上的。
再仔细看看这位小MM日记里提到的生活,再次确认这位MM在9月过了生日,呵呵,我出版的书和所有的采访里都说到我的星座是双鱼,和9月差了不止三两个月。
还有,这位MM的生日会开在“君悦酒店最大的那个会场而已。”狂羡慕啊,有生之年俺那月工资数千元的男友要是能为我在君悦办一场生日会,我会立马嫁给他:)

笑?这位有趣的MM我的FANS?不会吧,干吗用我的名字?有点恶寒呢。 当她是对我极度崇拜好了,笑。
我这样说会不会显得象那位MM一样“很臭屁”?^_^
№0 ☆☆☆闪灵 2005-02-03 11:11:44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原贴存档…………
 
…………某个地址…………
感觉不像文中表现出来的闪大
  
☆☆☆狗倚巴草于2005-02-03 00:43:02留言☆☆☆
 
  
嗯…我也觉得不太像的说
  
☆☆☆寒玥于2005-02-03 01:03:26留言☆☆☆
 
 
  
  
天哪,这相差也太大了,根本就是两个人啊!这个闪灵好像很张狂的样子啊,感情经历也很复杂,还喜欢拍照做PS,有时候出口成脏!可是她又说自己是同人女,出席漫展,关心时雨堂,最重要的是终身操盘在晋江排第一高兴不得了!我是彻底被弄糊涂了!难道这才是真正的闪灵?
  
☆☆☆木木于2005-02-03 03:05:35留言☆☆☆
 
 
  
PS:那个豪华的生日,真让我目瞪口呆啊~~
  
☆☆☆木木于2005-02-03 03:05:59留言☆☆☆
 
 
  
赶紧先去存下来,明天可能就删了
  
☆☆☆嘻笑于2005-02-03 03:17:08留言☆☆☆
 
 
 
2004-9-15
 

 
终生操盘晋江原创月度排行第一,半年榜倒数第六,就让我臭屁下吧。。
 
yeah~
qqxueqing 发表于 >2004-9-15 22:42:10←
正式确定是闪灵本人,睡觉去~~~
  
☆☆☆嘻笑于2005-02-03 03:26:08留言☆☆☆  
 
 
偶也糊涂了~~~~
 
不过闪大很喜欢摄影吗?好像没听说过呀~~~~
 
确定一点:那个blog的“闪灵”真是一个有钱的女人~~~~~~~
  
☆☆☆galdis于2005-02-03 07:04:42留言☆☆☆
 
№1 ☆☆☆闪灵2005-02-03 11:14: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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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
闪闪蒙受了不白之冤,抱抱~~~~~
 
那个"闪灵"应该是闪闪的粉丝吧
她应该也上JJ吧,估计也可以看见这个贴字,最好她也来澄清一下,就可以完美解决这此事件了
№2 ☆☆☆cad2005-02-03 11:26: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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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刚才一直泡在那个MM的博客网上研究,居然用SK-ii的化妆品,厉害啊,我得写多少本书出版才能买的起这种平时看看就好的东西?:)
 
“曾经有一次失恋是在悉尼柏悦,这次在上海君悦,两次失恋都在凯悦旗下的酒店啊,似乎这里并不适合我`”
qqxueqing 发表于 >2004-8-28
……真的有点羡慕她了,^_^,老实说我没住过这么好的酒店,嗯,俺要加 油写书,挣那3000块人民币,争取有生之年去一次这位MM说到的悉尼:)
 
呵呵,综合说来,这是一个生活优越,一年中有一般时间生活在上海或者北京的大酒店的空中飞人MM,不知道我要是这样一年到头飞来飞去,学校会不会抓狂?:)
 
最后一句,看到她把我的在《终身操盘》说成是她写的,虽然很想大度点,还是有想抽人的冲动啊~~~~
№4 ☆☆☆闪灵2005-02-03 11:39: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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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影君,我决定下次我们版聚的时候大家不要AA制了,也不要吃人均30元以下的食品,不然你们会觉得我“用着SK-ii,出席LA开幕,在人民大会堂参加记者会”还和你们AA制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_^…………
№5 ☆☆☆闪灵2005-02-03 11:45: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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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我也看到那个网址了,当时就觉得不会啊,这个人的样子挺年轻的,口吻也是80年代的小孩子。我记得闪闪很早以前就说过自己是70年代的人了。
闪闪好像在《翻云覆雨》的采访里说过,嘻嘻。
№6 ☆☆☆草儿2005-02-03 11:48: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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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还没想到到底应该给这张照片配点什么文字……或许,我对于文字就是比较不感冒吧。”
qqxueqing 发表于 >2004-9-14
 
嘻嘻,这段露陷了!这个人肯定不是闪闪啦,闪闪对于文字的热爱大家有目共睹啦!
№7 ☆☆☆草儿2005-02-03 11:52: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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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草儿,但凡有点熟悉我的读者朋友都能明白这其中的荒谬吧,呵呵。
我去把那个网址发给我几个朋友,让他们狂笑去:)
№8 ☆☆☆闪灵2005-02-03 11:56: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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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影君,我决定下次我们版聚的时候大家不要AA制了,也不要吃人均30元以下的食品,不然你们会觉得我“用着SK-ii,出席LA开幕,在人民大会堂参加记者会”还和你们AA制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_^…………
  
☆☆☆闪灵于2005-02-03 11:45:03留言☆☆☆
这个就不用,下次去澳洲的时候,一定要把我带去就行了,顺便讨教一下,你怎么能从大学里请下假来?我这个不坐班的大学拿着个假条去人事处,那里面的人都会对我恶狠狠的,扣工资也是恶狠狠的……何况你那个死板死活要坐班的学校
№9 ☆☆☆影君2005-02-03 12:01: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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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哭……影君你太不厚道,没见我这哭笑不得呢?还嘲笑我:(
№10 ☆☆☆闪灵2005-02-03 12:10: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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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什么人都有啊,闪闪不用生气,觉得好笑就可以啦。
№11 ☆☆☆寒冷……2005-02-03 12:13: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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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要这样想:这是多么难得一见的人居然让你给撞上了,你是多么的幸运,生活是多么的奇妙,给我们提供了无尽的素材,也许下次你的故事里应该出现一个这样的人物……ps 至少说明你的名气在耽美界不小,不然人家怎么会看上你……
 
不聊了,我下午去买下学期上的英语书,立交桥那儿有一家旧书店,便宜的不得了,象我们这样的穷人,能省一点是一点,你的笔记本的钱稿费到了就攒出来了,我的还要加油啊……真羡慕博客上面的那个人的生活……暴,我可不要成为自恋狂
 
摸摸,亲亲~~~生活是一场悲剧,不过我们要当它一场滑稽剧^^
№12 ☆☆☆影君2005-02-03 12:2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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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明白,我要加油攒个笔记本,其实也不是买不起,就是觉得便宜的怕质量不好。上万的毕竟有点贵,我用的时间也少……
 
好了,这场闹剧也该到头了,最后再安慰一下看到那个网址的迷惘的朋友们,我不敢保证自己多么美好善良,但可以保证我人格完整,为人还算真诚;
不敢保证自己人见人爱,起码绝不会象那个冒充我的小MM一样让人看着想抽就是了。
谢谢大家关心,再有这等乌龙事件,一律关门放狗:)
№13 ☆☆☆闪灵2005-02-03 12:31: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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