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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道德经的辨析(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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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这一句可说是道德经的总纲,也是众人皆知的名句。在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本上,则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这句话的关键在于第二个“道”字。普遍当作“说出”来解释。沈善增老先生将其解释为“行为法则”,我以为是有道理的。在这里,道和名相提并论,相互作用,并不是说“名”达到了“道”的高度,而是因为道和名有相同的属性,都是处于动态中的静态体。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只是片面和主观的。老子强调这一点,是为下面的论述做铺垫。至于沈老先生将“恒”论述成世界本体,未免想得太深了,如果老子真的那么想,一定会单独强调“恒”,而不是这样一笔带过。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也有这样分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其实这一句要和上一句连起来看。道是有和无的综合体,天地之始也好,万物之母也好,都在道和名的范畴之内,但我们又无法真正的接触或掌握它们。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帛书本作:故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其所徼。“其”毫无疑问就是道,这是公认的,没什么好说。问题就在于“无欲”和“有欲”的主题是道还是人?沈老先生认为是“恒”。个人认为,还是人比较好理解。道也好,恒也好,都谈不上有欲无欲,只有人才是欲望的生物。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这一句是关键,历来争论不息。主要就是这二者指的到底是什么。道和名,有和无,有名和无名,有欲和无欲,妙和徼。其实很简单,看看下句就知道了。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应该说哲学家不是数学教,很少将数学理论应用到哲学中去,这里我们用一下简单的代数,将上面几个变量代入一下,就可以清晰地得到那个答案了。
“道之又道,名之又名”,或者“道之又名,名之又道”,都没有任何意义。同理,妙和徼也不行。余下的三个组合中,其本意是一样的,就是有和无两种概念。有名和无名,有欲和无欲都可以归属到有和无之中。所以我们可以将“玄之又玄”理解成“有之又无,无之又有,有之又有,无之有无”四种状态。其实学过电脑的人都很清楚,这东西就是“10,01,11,00”,按照“与或非”的思路则可以归结到“1,0”两个数,或者两种状态——有,无。道在这里则相当于数论。无论数怎么变,都不能够脱离它的数学规律。因为数是绝对的,道也一样。除非按本山大叔说的,“1+1在算错了的情况下等于3”。道的变化规律,便是众妙之门,就像那无数的数学法则一样。

也许1+1有一天真的会等于3,不过相信那时,已经是一个崭新的宇宙了。

№0 ☆☆☆杨叛 2008-07-09 11:27:01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大大,当初就是觉得“道”这东西“玄”得可以,起了这个名,呵呵呵,什么时候给点看的啊
№1 ☆☆☆道可道2008-07-10 09:16: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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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是什么?
№2 ☆☆☆幽幻2008-07-10 18:52: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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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 老大 自然法则里。。。。1+1=1 1+1=2 1+1=3都是成立的哟。。。。。。。
№3 ☆☆☆最稀饭9姐的狼2008-07-11 10:33: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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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
№4 ☆☆☆2L 果汁2008-07-12 10:29: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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