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写意白描馆
主题:耽美小说中你(男)是同性恋的三个理由!!!! [18]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两个帅哥相遇,甲喜爱看耽美,尤其是喜欢写意的凤于飞,是个催文高手!!!!于是,出现了以下对话:

对话一
甲:你讨厌同性恋吗?
乙:愤慨的说“讨厌,最讨厌了”
甲:那是因为你就是同性恋,又怕别人知道,所以做出一副讨厌的样子来掩饰自己的性向,不容质疑的你是同性恋!!
乙:~:_:~!!!……………………………………呜呜呜~!


对话二
甲:你讨厌同性恋吗?
乙:无所谓。
甲:你一定是同性恋,只是现在还没有遇见一个心仪的同性,一旦发现合适的肯定会迅速发展成同性恋的,我肯定你是的!!!
乙:疑惑,是吗?好像……………………

对话三
甲:你讨厌同性恋吗?
乙:不讨厌,还很喜欢那!
甲:………………
乙:你是吗?哎!咱们是不是见过,你那个单位的!有兴趣吗?
这是我号码◎#¥%※×()——有空…………
甲:呵呵~~呵呵~~不用我说了吧~~~
№0 ☆☆☆同同 2004-05-15 20:38:46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hahahahaha
№1 ☆☆☆砂砾2004-05-15 22:13:1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好象不管怎么回答,最后的结果多是一样的:你是同性恋。哈哈
№2 ☆☆☆mengshan2004-05-15 22:21:1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哈........
№3 ☆☆☆小邱2004-05-15 22:37:1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嘻嘻,强阿。
№4 ☆☆☆rowland2004-05-15 22:41:1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未遵守贴图规定,此图已删除!
同同啊  你不是说要一天三催么? 今天好象只有两催嘛 再接再励 努力的催文呀  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呵呵
№5 ☆☆☆风花雪月2004-05-16 00:48:4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这不是在催吗?
№6 ☆☆☆同同2004-05-16 01:19:5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添坑有理催文无罪!!!!!!
坚决抗议只看文不催文!!!!!!!
取缔一切看霸王文的单位!!!!!!
 
各位志同道合的催文同志们,我仅以个人的名义向广大支持催文的同仁们执意崇高的催文敬礼!!!
我是坚决本着倒下同同一个,幸福千万写意扇子的决心前来催文的,就算我真的为催文事业献出了生命,也请各位同志们一定要踩着我的催文足迹,前进!前进!!!!前进进!!!!
酱子,鞠躬敬礼!
 
还是支持写意!!!!!高举李写意同志的凤于飞大旗!!!!
紧密团结在李写意大人身边!!
抓紧落实一天三次催文!!!追文扇子的利益无小事!!!!!
请各级催文单位积极动员起来!!!
催文催文催文催文!!!!!!!!!!
(鞠躬~退下)
 
另,请大人们有空也关照一下同同的小坑,提出宝贵意见,
http://www.jjwxc.net:8080/oneauthor.php?authorid=12365
敬请光临!!!!!!!
 
№7 ☆☆☆同同2004-05-19 20:42:1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排除万难写凤飞,
坚定信念不后退,
千锤百炼出正果,
万众一心把文催!
 
№8 ☆☆☆同同2004-05-20 21:47:2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催~~~~~~~~~~~~~~~~~~~~~~~~~~~~~~~~~~~~~~~~~~~~~~~~~~~~~~~
№9 ☆☆☆同同2004-05-21 19:35:0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等文等到我心碎~~~~~~~~
盼文盼到众目穿~~~~~~~~~
长江后浪推前浪~~~~~~~~~~~
不见写意更新来~~~~~~~~~~~~~~
呜呜呜~~~~~~~~~
就等不见文,急得我都胡说八道了~~~~~~~~~~~
 
№10 ☆☆☆同同2004-05-28 17:52:1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11 ☆☆☆同同2004-07-05 09:09:2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ing
№12 ☆☆☆同同2004-10-05 14:47:0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哈——————
厉害厉害————————
:):):)
这样的夺命催文,大人敢不快快填坑不?:)
 
俺也加入扇子军团,做追文雄师的一名小卒。:)
№13 ☆☆☆清醒疯子2004-10-06 01:26:1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偶也加入
№14 ☆☆☆一叶飘零2004-10-06 20:55: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同同的窝
№15 ☆☆☆同同2004-10-12 21:13:3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感觉楼主真是没白受党的教育啊!
 
不过关于催文一事,我是鼎立支持的!
№16 ☆☆☆小不同志2004-10-13 10:42:1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也来踩一脚~
同催~~
写意大要加油哦~~
№17 ☆☆☆dongfengdo2004-10-16 13:01:0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是
哈哈哈
№18 ☆☆☆ahahoho2004-10-30 20:12:2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