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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S,我喜欢你,可对你不时的懒病感到伤心……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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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常常说写文随缘,万事也随缘,于是随缘随到后来,总能成了一个躲懒的借口

我很喜欢你的文,这种喜欢是认真和不可替代的,我完全可以理解一个作者想要放松一下的心情,但是长假放到遥无止境,放到读者的心境可有可无时

我会觉得我对你的认真和执着显得有些可笑

网络维系的互动本就薄弱,一来一往间,没有什么规定了“必须”

但是我想对我喜欢的,网络另一端的你说:“我以认真慎重虔诚的心待你想你,我不奢望很多,只希望你偶尔只字片语,让我们知道你心里还有我们,就够了!“


(到目前为止,我似乎在水天阁发的每一个帖子都在说些不好听的话,可每一次,我发那些帖子时都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在里头,不用真名,套着马甲上,S,你就当这是我又一次斗胆,给你说点心里话吧!)

№0 ☆☆☆无奈的^_^ 2006-04-07 09:04:20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Agree! 虽无权强求, 但每等到下一篇时前一篇几乎都快忘了可得从头復習一遍, 觉得能3个月看一篇都可以偷笑了. 唉,我现在看文也跟著隨緣了!
№1 ☆☆☆Wendy8282006-04-07 11:38: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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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写文固然是无偿的,可我们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付出,用点击率捧红一个作者,换来几年的寝食难安,难道这也是活该的?
№2 ☆☆☆cb2006-04-07 16:41: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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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楼2楼的.
觉得3楼的搞笑.一个作者的红更多的是自己的真材实料,靠的是实力.而不是靠所谓的点击率捧红.
有实力有才气就会吸引读者看.反之吗.比如俺这样没实力的去写文,再多点击也只是个笑话而已.
№3 ☆☆☆匿名2006-04-07 21:00: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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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觉得我对你的认真和执着显得有些可笑
№4 ☆☆☆唉。。。。2006-04-07 21:49: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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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楼的
№5 ☆☆☆过火2006-04-07 22:44: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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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我已经不指望了...顶多四月底努力试试能不能催一章花犯出来
 
楼主&大家继续积极讨论...表太过火就行...
 
继续路过...
№6 ☆☆☆那瞬2006-04-07 22:59: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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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想对我喜欢的,网络另一端的你说:“我以认真慎重虔诚的心待你想你,我不奢望很多,只希望你偶尔只字片语,让我们知道你心里还有我们,就够了!”
 
  
☆☆☆无奈的^_^于2006-04-07 09:04:20留言☆☆☆ 
 
同意。
№7 ☆☆☆泡泡2006-04-08 05:34: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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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路过了```已经````
№8 ☆☆☆```2006-04-08 20:20: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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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在报告S的近况中那句“不过懒病发作”而致使LZ以及LS的几位大人对S心生不满,那么我在此对我所喜欢的S以及LZ大人致上最诚恳地歉意,很抱歉,那句话其实是玩笑话。那天我在MSN上碰到S,就问她身体是不是好了,她说好了,于是我问她没有写文是不是懒病发作,她说是的,这只是朋友之间的玩笑话。我也未经授权和考虑就贴到了这里,是我的不对,真的是对S感到非常非常抱歉。
我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S了,也是一路追她的文过来的,我也知道追文和等文的辛苦。同时我也知道S是个有工作的人,大约是前年的时候,我在清晨还碰过她,知道她工作辛苦。我不了解现实生活中的S,我曾经试过,发短信给S过了五个小时左右才收到她的回信,但是S真的不是一个感情淡漠的人。有些人对感情的表达不同,S说话向来言轻意重,所以LZ可以放心,您所喜欢的S绝对是将读者放在心里的作者,只是很多时候她没有表达而已。
希望LZ能继续保持对S的信心,她不来网上,不是那句玩笑话的原因(我原意只是通报S的近况,并且用自以为的幽默的话,没想到适得其反),您和我都是有现实生活的人,相信您一定能体谅她也是有现实生活的人;同时再次对S表示歉意,很抱歉,我给你添了这样的乱子>_
№9 ☆☆☆马甲N号2006-04-09 19:53: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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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mm,大约知道你是哪位了||||||||
 
pat...pat...作者如果长时间不写一般要么是思路接不下去要么是懒病发作,所以你说的也没什么错.............
 
所以继续等+多多催之吧...这人还在努力wow...只是不要聚而PK就成^^毕竟seeter若回来看到无数惨叫也有点惨淡的说
№10 ☆☆☆ 那瞬2006-04-09 22:47: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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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你应该叫我JJ……
№11 ☆☆☆马甲N号2006-04-09 23:06: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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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惨淡了的说~~~\
TAT
№12 ☆☆☆红傈2006-04-10 08:01: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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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S大一下,就算不贴文也露个头说说在干吗呀,没发现这里比以前冷清了吗?
№13 ☆☆☆兰兰2006-04-10 15:57: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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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冷清到我这个斑斑都快不来了~~忏悔ing~~
№14 ☆☆☆青眉2006-04-10 18:16: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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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与青眉拥抱一下,me 2,泪~~~
 
 
====气氛转换的分割线====
 
马甲N号姑娘...请找你自己认的那位姐姐拉家常去吧,我和你不熟,不惯与我无甚好感的人套礼貌之外的近乎。特别是不拿出主ID说话还要摆出要人以“姐姐”称呼的姿态,虚长几岁难道就代表我一定要以敬称用在阁下身上么?
 
以上与此栏无关,纯个人PK...浣儿或其他什么人请把我这忍不住爆发的小学生性格打回去,谢谢。
№15 ☆☆☆那瞬2006-04-10 20:47: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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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过.mm和jj难道不是对应的网络用语吗?有什么特别的不同?
楼上先叫人mm,人家觉得年纪比你大,改jj很正常啊.何必说话这么重的火药味?
№16 ☆☆☆匿名2006-04-10 21:23: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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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是因为我个人想踢这我已知道她是谁的场而已,我也非常看她不过,当然正义人士可以跑出来将我打扁,笑...
 
若觉得有聊,欢迎匿名人士继续顶贴,反正没有文看也有其他事情作
№17 ☆☆☆那瞬2006-04-10 22:47: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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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什么正义人士,上网发贴,觉得好的赞同,看不过的就反驳,很正常啊!这贴里就觉得3楼的和上面有分割线的那段说话比较没逻辑,也影响气氛,所以发表反对意见.如此而已.
№18 ☆☆☆匿名2006-04-10 23:25: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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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过~~
№19 ☆☆☆1032006-04-11 08:57: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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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力贴,留个印子
№20 ☆☆☆jw2006-04-11 09:12: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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