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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蔷薇•断肠红•泡沫(再次修改)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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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蔷薇&【文章详情】《一生,一梦》;断肠红&【文章详情】《一生,一梦》;泡沫

  断肠红。上海百代出品。吴莺音原唱。
  一九四四年。


  CD:A:阵阵的春风吹开了断肠红 往日的甜蜜记忆重回到我心中

  我的婚期订在十月。她们说,秋季天气凉爽,适宜展示那些面目雷同的婚纱礼服。总是这样的程序。先要穿着白纱坐租来的加长花车,由娘家被接到饭店去。明森被人按着头在车门外鞠躬,鞭炮喧哗地响起。双双给喷了一身彩胶之后,尚不算完,还要站在台子上由那婚庆公司的主持人摆布,说出种种不知所谓的言语。那人插科打诨,时而逗得满场爆笑,我穿着白纱望着下面宾客,济济一堂,倒有一半以上的面孔未曾见过。
  他们笑些什么呢?心不在焉,其实我只想到化妆间去,脱下这双三寸高跟鞋。红色闪亮漆皮,尖头犹如锥子一般,夹得脚疼。有生以来穿这种鞋子的机会绝没超过十次,平时上班,也是穿球鞋的。
  此时如此地想念球鞋和牛仔裤——不,拖鞋更好。脚趾可以自由地活动,轻松凉快。明森买的那双木底拖鞋不好,敲在地板上会笃笃地响,太吵人了。明天还是应该去买一双塑胶的,那种厚底,彩色,透明,脚面上有朵大花的,可爱得很,还可以穿着洗澡——家对面的超市现在正在大削价。塑胶拖鞋,天气凉了,就便宜好多。
  不知道其他人结婚的时候是否也像我这样胡思乱想,想的尽是些不相干的事情。总之觉得无聊,那些刺目的灯光,喧嚣的笑声,满眼晃动的一屋子喜笑颜开的脸,感觉其实离得很远。
  像是布景搭得很假的一部电影。不如脚趾的疼痛更为切身。超市削价的漂亮塑胶拖鞋,还更接近。我在裙摆底下活动着脚踝。那蓬蓬的白纱直拖到地,一层一层又一层,被裙撑撑得中流砥柱一般,其中足够容纳惊涛骇浪。
  母亲把红包塞在明森手中的时候含着眼泪。
  “明森啊,小叶以后就交给你了。多照顾她。”
  我转过头去笑。其实婚后我只不过是由5号楼搬到15号楼而已。连小区都没出,何须搞得好像原始部落被抢亲一样,生离死别的对白。母亲对悲情连续剧研究有素,这回终于找到施展的理由。人们总喜欢观看激烈的剧情,痛切的感情。若有机会也不介意亲身投入扮演一次。但哪里有那么多悲情可抒发。过日子,大家都是按部就班地读书、考试、升学、工作、恋爱、结婚……而已。城市生活,水泥板分割出许多小格子,除了面积不同,其中内容每家每户,大抵并无分别。
  我坚决地认为那些激烈与悲切都只是连续剧里拖长来赚取收视率的噱头。明明两小时可以讲完的故事,偏要拉上四五十集,聚散悲欢,夸张离奇。把人的想象力及承受能力颠簸至风谷浪尖。
  哪里有那许多曲折呢。从念书时起,同寝室的女生午夜找人倾诉甜蜜抑或失恋心曲便从不会爬到我床上来。众人皆知我听不到二十分钟便会呼呼入睡,次日还要抹着口水说,昨晚睡得好香。不相干的男与女要如何结为夫妇?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了恰当的人,那便在一起吧。等到不对劲了,就分开。
  有什么牵扯不清?人生苦短,还要在这种事上耗费过多精力。实在无聊,就像看上去美丽却夹脚趾的三寸漆皮高跟鞋。感情不就是你情我愿,最好爱恨扯平两不相欠。若不是脚底太痛,我站着都要打起呵欠。无聊中脑子里轻轻哼着莫文蔚的歌。
  “下面请新娘新郎向亲朋好友讲述相识经过。你们是经由红娘介绍,还是——”
  略微谢顶的司仪说。席上有人发出哄笑声,都是他的同事。明森忸怩地望向我。
  “哦,很简单的。那时他休假,参加我们的旅行团,就认识了。大家感觉都不错,回来后约会了几次,然后见过父母,然后就结婚了嘛。”我道。
  我知道自己是个无趣的女子。任何事体,平铺直叙,一如我飞机场般的身材。一如这28年来的人生,不曾经过什么曲折。是这样按部就班地读书、考试、升学、工作,遇到了明森,然后,结婚了。在某一个晴朗的下午,他在麦当劳的奶酪气味中问我,苏叶,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衔着可乐杯子里的吸管说,挺好的。
  那么你是否愿意考虑,和我一起生活。
  我说,我不会跟人同居。
  他笑了。当然。我是说结婚。苏叶,你是否愿意。
  褐色液体里的冰块越来越小。可乐的味道在舌尖变淡。塑胶吸管上渐渐凝结细小的水珠。我的指尖自下而上,轻轻抚摸过它。
  挺好的。我说。
  “现在宣布,傅明森先生与苏叶小姐结为合法夫妻。傅先生,可以把你的新娘抱入洞房了。”
  我将手中花球掷去,人群中引起一阵波澜。明森把我横抱起来,在满堂掌声与喧笑中,郑重其事地穿过红地毯,自一扇雕花木门内消失。大门合上了。
  但,十五分钟后我们又出现在人群面前。那只不过是饭店为婚宴例行准备的化妆间。明森被化妆师赶出去。狭小的房间,容得三五个人转侧已是拥挤不堪。堆满桌椅、镜子,以及闲置的紫红丝绒幕帷,落了一层细尘,坐下时需小心翼翼。在头部被化妆师的手固定于某个角度摆弄的间隙,我转动眼珠,打量这疲惫而苍老的地方。此地据说是本城最古老的饭店之一,始建于解放前,不过前几年翻修过,暗淡的墙壁重新粉刷之后,显露出惊喜的细致花纹。蜷曲藤蔓,有陈旧的殖民地风格。可是粉黄色——鲜艳的粉黄色——像打碎了蛋黄调和草莓奶油——然后做成面膜涂在一个满面皱纹的老妇脸上。我只能想到这比喻,因为自从在出发前上了妆之后,至今还没有任何东西落肚。
  我尽量想象老妇人脸上的蛋黄草莓奶油。满口令人反胃的甜腻。
  即使如此,这饭店仍是本地最宏伟而知名的,喜庆宴会的首选地点。相较于几年前才建起的那些玻璃幕墙闪闪耀目的高层酒店,许多人趋之若骛,是看中它的历史与“品位”。
  “说到底,还是这样的地方有味道。你们年轻人哪,只知道新潮、新潮——最新的未必是最好的。味道,是沉淀出来的。”我那附庸风雅的老爸说。(沉淀?但蛋黄奶油总是浮在上面的。)
  我们听从过来人的建议,在婚期的半年前即已预订酒席,仍然被告之若再晚两日位子就满了。好险。这个季节结婚的人似乎前仆后继。是否秋天,春心萌动的也萌动过了,热情似火的也如焚过了,该折腾的都折腾得差不多了,于是瓜熟蒂落,争先步入平淡。
  而我和明森不是。
  我们从一开始就平淡如老夫老妻。怀疑那些萌动,那些如焚,大概只是看多了电视连续剧的男女心痒难搔的模仿秀,自读高中的时候开始,十多年来看着身边的人乐此不疲地折腾。从躲着老师家长、偷偷摸摸的早恋至令父母额手称庆的大龄青年之终身大事终于解决。在此类问题上,我与他大抵是最少让亲朋好友操心的了。
  从未出过什么岔子。单恋、苦追、失眠、吵架、赌气、自暴自弃、酗酒嗑药、痛哭自杀——以上皆非我的剧本。假如星座这东西略有可靠的话,我这个魔羯座女子与明森这个金牛座男子便是最为波澜不惊的一对。土象星座,双双似大地般的塌实和平凡。之间没有谁追过谁,没有谁为谁辗转,没有三角恋,没有分而复合,甚至连口角与些许微小误会也没有过。在一个恰当的时间遇到了恰当的人,恰当地举行了婚礼。这些即是全部。
  一如我无惊无险的人生。既没得到巨额奖学金被保送国外深造,也没被勒令留级辍学。在出生长大的城市念了个籍籍无名的普通大学,毕业后考了导游证,带些国内团穿梭于熟悉的几条路线。固定的季节,固定的旅游景点与酒店,固定的地陪。基本都是每年定向联系好的合作伙伴。在相同的地方说着相同的话,该是属于故宫的赞美与典故不会被用在秦陵之上。这工作并无想象中的流离浪漫。
  而明森,不过是某一次某公司旅行团中的一名成员。集体休假,跟随公司整个部门出行的白领。旅途上的相识,其实亦属定向联系的结果。
  并非好莱坞老电影惯用之神秘邂逅。那些事怎会是真实生活中常常发生的呢。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个意外。”我坐在椅子上对我的伴娘小敏说。
  她当即瞪起美丽的眼睛:“意外?大姐,拜托,今天是你结婚耶。居然在典礼上脱鞋晾脚,真是服了你!”
  “我没有晾脚,我只是穿高跟鞋穿太累了而已。”我委屈道,“你看这哪是鞋跟嘛!明明是钉子。人家穿不惯这种东西。”
№0 ☆☆☆小青 2004-06-15 01:38:06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大概会成为任务。白金戒只好又暂停,回头修改现代部分先。太BT了,而且包袱抖得忒早,以后没得玩了的说。现代部分男女猪脚的性格与生活都要全部推翻重来。
 
怎样才能做到平静之中见杀机。考虑ING……
№1 ☆☆☆小青2004-06-15 01:39: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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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变成一个极为无聊、几几歪歪的人,现在几歪个没完,烦死我了。睡觉去。
№2 ☆☆☆小青2004-06-15 01:42: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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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的记忆,在我脑中只是走马灯般地敬酒,敬酒,敬酒。整个厅堂的席面,依次穿梭过来,笑脸迎人。母亲跟在我俩旁边,随时提点顺序与称呼。老实说,要不是有她跟着,以我和明森早已丧失判断力及控制力的头脑,一准无法应付这冗长的木偶戏。
  全然让人晕头转向。相信明森和我一样,都不记得跟哪些人打了招呼,说了些什么话。来来去去晃动的人脸,一律喜笑颜开,说着恭喜。
  其实有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朋友,他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双方父母的老同事,老同学,老战友……七姑八姨,左邻右舍。一个人在世间,可以有这么多千丝万缕的关系。第一次感觉到。牵着扯着,将你牢牢固定于正常的轨道。
  我觉得满意。这是最安全及稳定的生活,我不想改变。只是有点儿疲倦,相信是那双三寸高跟鞋所致。想脱下它,扯掉丝袜,将脚浸入一缸温水之中。我这个懒散平淡的女子,习惯T恤与规规矩矩、既没破洞也无流苏的普通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球鞋,虽然已经“二八”年华,看去总像是还没毕业的学生,而且是最老实的那一种。他们说最适合魔羯座的装扮便是保守朴素,我即是范例。如此刻这般穿着带裙撑的露背绸缎礼服、漆皮红鞋,头发挽得奇形怪状还洒上金粉,就连脸上与胸前也无法幸免、被描上时下流行的闪亮彩绘——敬酒时我在一个人的眼镜片上瞥到缩小的、艳丽如玩具娃娃的人形。只觉可笑。
  诱惑众生非我所长。有些女子,或者并无天生丽质,然却有天生媚骨。读书时班里便有这样的女生。貌不惊人却赢得全校瞩目,语音、动作、看人的态度,种种无法用语言表述的东西,使她在严格规定必须穿校服留直发的学生时代依然成为校园里截杀眼球的风景——这人不是小敏。那丫头从初中时起便已立志冒充淑女。而我所说的那种娇媚,似乎与所谓淑女无关。我还记得那女生,她不但令男生颠倒,更令女生关注。她总有别出心裁的小点缀在不破坏学生着装规定的范围内巧妙地凸显自己。一个别致的发夹或是校服衣领的另一种折法,不出一星期便会成为全校女生悄悄模仿的样本。而她并不特别漂亮的脸上,笑容甜美得使人无法忽视。关于她“早恋”的新闻以频频更新的面貌在各个班级广泛流传。校篮球队长,教务主任的儿子,校园诗人……这些备受关注的话题人物总是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但大多数时候,只是听说,他们追求她,而她的反应,是个谜。校园里的恋爱故事有时亦是扑朔迷离,没了收梢。
  那样的左右逢源与扮靓自己的坚强意志,是天生的么?像我这样一直不起眼、从来就没起过眼的人,即便有这心思,也没那个毅力。要天天、时时地留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吸引,穿衣造型是否与众不同,简直是最累的事。在工作之后,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我依然是T恤与规规矩矩、既没破洞也无流苏的普通牛仔裤,终年到底。甚至怀念被迫穿校服的日子,多好。大家都一样,不用费神去考虑漂不漂亮。
  我只是个最老实不过的、乏味的女子。适合娶做家妻。是否这便是明森向我求婚的原因?省心,放心,不必担忧平地风波的可能。平平淡淡的肥皂剧可以一直演下去,天荒地老。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但没时间细细思索这些了。我已经嫁给他。大红的证书向在场所有人展示过,印章铁案如山。
  我正在自己的婚宴上。挽着我丈夫的手臂,面上挂着永恒的笑容,像个披挂整齐的玩具娃娃。挨桌敬酒。好多人脸,神情惊人地相似。晃动。并发出一致的对答。
  “恭喜恭喜。”
  “恭喜。”
  “恭喜,恭喜……”
  所有人都像机器人。事先安排好的程序,按部就班演完这场戏。没有意外。不容有失。
  我是最像机器人的一个。即使在化妆师的铁手、小敏的忙碌、母亲的唠叨之下,先后换过了四套礼服与妆容。但无论身上是绛红、水绿、淡紫或湖蓝,头发变来变去,眼影十色流离——还是相同的一个机器人。笑容僵硬在脸上取不下来,摆出个敬业的姿势,任来宾们一个个地过来合影。
  “宝宝来,跟新娘子照张相!”不知哪家亲眷,一个年轻的母亲拖着她极力挣扎的儿子。那孩子一路哭喊,蹬踢着狼籍的地毯想要回去找他刚刚认识的小伙伴。
  “不许哭!”母亲呵斥着他,然后又哄,“宝宝乖,我们跟新娘子照张相!哎——你看新娘子多漂亮——”
  一旁有人凑趣:“宝宝看新娘子漂不漂亮?你长大了也娶个这么漂亮的新娘子好不好?”
  我低下头去,对那三岁大的孩子笑笑。他不哭了,正仰着脸睁了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看,很是出神的样子。不知道这么大的小孩有些什么心思可想?我全然忘记了25年前的自己。太遥远。
  “宝宝?”我笑道,“我们来拍张照片好不?”
  “宝宝也想娶个新娘子吧?等你长大让你爸爸给你讨个漂亮老婆哦。”是谁这么逗小孩子?没道德。我取下头上插着的一支粉红百合,拉起他的小手塞给他。
  “给,拿着玩吧。”其实我是怕他那双满是油汤的手去抓我的裙子。看起来很有这趋势——妈妈呀,这可是要罚钱的!
  “快拿着,谢谢阿姨!说——谢谢新娘子,祝新娘子幸福——宝宝,说呀!”他母亲在旁催促道。
  宝宝不错眼珠地看了我半天,没有去接那支花。忽然,他嘴角一耷拉,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哭得这叫一个伤心啊。
№4 ☆☆☆小青2004-06-16 16:48: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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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阵阵的春风撩起了旧时梦
 
  推开防盗铁门。喀嚓,钥匙在锁眼中转动的声音格外动听。
  进得屋来,我将背包往沙发上一扔:“终于到家了。还是家里舒服!”
  明森跟在后面拖着旅行箱:“我还没玩够呢。才半个月,好象一下子就过去了。”
  “有什么好玩?走到哪里都差不多。我还是喜欢呆在熟悉的地方。”我脱了鞋子躺在沙发上,长长地出了口气,“累死我了。”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的脚,半晌。倒看得我不好意思起来。
  “干吗?”
  “唉,又要开始上班了。”——他叹息一声,说出来的竟是这么一句。我将手遮在额头上。
  “我还不是一样。”
  “你的工作有意思得多了。到处去玩,多幸福。像我,整天坐在办公室里,闷也闷死了。”
  我斜瞥他一眼:“……古有明训,宁跟明白人打架,不跟糊涂人说话。千万别跟外行争论,哼哼。”
  他奇怪地看我:“你真不觉得好玩吗?我知道你一般跑西北那边的线,这次特意挑了江南。你真的觉得没意思啊……”言下有些悻悻。
  “不是啦,我是说当它成为一项工作的时候就挺麻烦的。有好多讨厌的琐事要想着。这次是我们俩的蜜月旅行,当然不一样啦。”我感到过意不去。知道他为了安排这次旅行的确是煞费苦心的,本来公司给的婚假只有一个星期,他硬是又请了一周的假。要扣不少钱的,那种外企。但明森不管,他说反正什么时候请假都要扣钱,以后大概更没时间,不如索性趁结婚的机会带老婆好好出去玩一次。这个注重理财的金牛座男人即使出去游玩,事先亦是思量得周全,但于井井有条之中,未尝不浪漫。
  我能领会到他的细心与体贴。
  “我当然觉得好玩了。跟你在一起。”他走过来,在沙发扶手上坐下。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他的胳膊,仰脸看着他微笑,“我只是觉得有点儿累。江西,浙江,江苏,安徽……我们这次走了好几个省份呢。”
  他俯视,抚摸我的头发,面上带着一丝怜惜。
  “你好象很容易累。小叶,改天带你去好好做个全面检查吧?你身体是不是不太好,这一路上听你说了好几次累了……”他顿住口,定定地望着我,忽然露出诡异笑容。
  我心里有点发毛:“怎么啦?看什么?”
  “我们是不是大功告成了?”
  “什么啊?”
  他嘿嘿地笑出声来:“听说有了的女人比较容易疲倦……”
  “呸!哪有……哪有这么快!”我的脸登时红了,轻轻打了他一下,“你以为……你以为……”
  “你说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么?呵呵,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呀,我的实力你最清楚了。是不?”他俯下身来抱住我的脖子,“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我推开他。
  “检查什么啊,哪里有这么快。才半个月……别闹了,好好休息吧,明天我要回去上班了。”
  我去拿睡衣。背后传来他的声音:“小叶,才回来,你又要带团出去了吗?”
  “不会的,他们不会这么快就给我安排的。明天先回去报个到。”
 
  次日回到旅行社,少不得被她们拉住,说些什么有了老公的人,气色就是滋润之类的话。江南走了一遭,土特产扛了一批去给大家分享,虽然此地同事从来不缺各地土物尝鲜,对这些小食,没有人像小孩子一般真心去欢喜。
  那些西湖藕粉堆放在饮水机旁。来得早的同事拿它当早点。吃了一个多星期,还没有吃完。办公室里经常弥漫着一股桂花的甜香。那种气味令我渐渐开始感觉厌烦。
  有点想吐。十里荷花,三秋桂子,被真空密封包装起来的西湖的甜与风雅,长年供应。那清淡的热气也让我觉得腻了。我绕开捧着一碗藕粉、小心翼翼在调弄的何姐,走到洗手间去用凉水冲脸。
  “小苏,觉得不舒服么?”何姐像个幽灵般突然冒出来。我吓了一跳,满脸的水珠,瞪着洗手台上方那面大镜子。
  她笑眯眯地挨在我旁边,亲切的眼神。太亲切了,油然觉得周身不自在。
  “有点头晕。没事的。”
  “刚结婚的小姑娘……还是要多小心点儿好。”她在镜子里向我点头,满面熟络的关怀,压低了的声音在耳边,推心置腹状,“早晨起来,觉得恶心啊就嚼点咸菜,会舒服些。”
  我低了头走开。没有的事,中年妇女就是喜欢八卦。我只是闻那藕粉的气味闻得太多了而已。
  但十天之后,我的例假仍没有来。一周以前它就应该来了。
  明森有天下班从药店买了试纸带回来。隔了一日,又请假带我去医院复查。
  我真的怀孕了。
 
№7 ☆☆☆小青2004-06-18 00:12: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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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我去上班了。”他西装领带,穿着齐整。从卧室门口探头进来向我道别。
  我睡眼惺忪地自棉被中伸出一只手胡乱挥了挥:“再见再见,下班早点回来。”旋即闷头又睡。耳听得门锁嗒的一声,轻轻碰上了。
  很久没有这样睡过懒觉了,整个人犹如陷入一窝松软的云朵,暖洋洋地只是不想起来。我翻身向里,拉紧了粉色碎花被子裹住肩膀。难怪我妈说人是天生懒骨头,自从休假以来,没几天我便习惯了这样的生物钟,朝朝睡到太阳高挂。
  确诊怀孕之后我向旅行社请了长假。也许这所谓“长假”即是永久,可能他们会把我开除,暂且不去想这么多。现在安胎最要紧。我妈和明森的母亲异口同声。旅行社安排的那趟什么丝路之游——沙漠,那种鬼地方,怀了孩子的人怎么能去!想都不要想。况且长途颠簸,大人孩子受得了么?
  “小苏,你们年轻人不知道,我跟你说,这个养胎啊,就是刚怀上的那段时间最吃紧。这时候万一要是有点什么事,那……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啊!你听我的,好好呆在家里养一养。不是我干涉你们的生活,你这个工作又不比人家坐办公室,东跑西颠的,怀了孩子真是没法……”婆婆说。
  那我的工作怎么办?现在暂时办了停薪留职,但想想也知道,旅行社会替我保留这个工作到我十月怀胎完毕、生下孩子再哺乳直到孩子断奶?我宁可相信我会中到福利彩票头奖。
  “你先别想那么多,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肚子里的宝宝。明森挣的也不少,媳妇坐个月子又不是养不起……”
  也不差你挣的那仨瓜俩枣。潜台词是这样的,我不是听不出。是的,我只是个庸庸碌碌的小导游,学历、薪水都跟他没法比。况且年纪既不很轻了,人长得又不美,三天两头还要出去跑,将来怎么照顾丈夫孩子?当初公婆是颇不赞同这门婚事的。但事过境迁,已不必再提这些事。
  而我如今连小导游也不是了。十一月开始,我窝在家里,彻底成为一等待生产的住家孕妇。我已28岁。头胎生产,再晚的话就要吃力了。连我妈都这么说。我甚至根本没打算表示是否愿意要这个孩子。他带给所有人的惊喜与期望简直已容不得我置喙。
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等着生他吧。他,或者是她。尽管,他来得如此突然。
  以前我从来没有设想过婚姻会是这样的状况。一结了婚,马上就有了孩子。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还未来得及习惯妻子的身份,便要做母亲了。
  “我说,你倒是动作真快呀!”小敏拎了一些水果与零食来看我,还没坐下便坏笑着凑到我耳边,“喂,有什么秘诀?透露透露吧?”
  “死丫头!你又没结婚,要秘诀有什么用?想做未婚妈妈啊?”
  “切,我奉子成婚不可以啊?你知道我家那猪头,每次叫他结婚,他总说求学求学,死不肯回来——他当然不急了,比我还小两岁,男人,还年轻着呢。可是我们女人呢?”我知道小敏在外面读书时认识的那个小男朋友始终是她的心病,提起来,满腔幽怨。
  “说真的嘛,酥糖。”她叫着我读书时的外号,一脸贼兮兮地削着蛇果,“你们有什么秘诀?你看你这个28岁的老姑娘,才结婚一个月就一举成功……嘻嘻,你们不会是开门红吧?第一次就成功了?”
  “我怎么记得是哪一次!……讨厌,你这披着淑女皮的女流氓,不许再说了。”我侧过头去,躲开她递到口边的手。艳红的蛇果削了皮,散出浓郁的芳香。但闻在鼻端,忽觉胃里一阵翻涌。我用手捂住了嘴。
  小敏忙放下水果,拍着我的背:“怎么了?你害喜害得这么厉害,苹果都受不了?要不要去卫生间吐一下?”
  我摇着头,剧烈地干呕。仿佛胃与整条咽喉都痉挛起来一般,被一只手揪着,猛力撕扯。可是吐不出任何东西。小敏吓坏了,她甚至想打电话叫我居住在同一小区的母亲过来,我呛咳着,摆手制止了她,但说不出想要告诉她的那句话。
  我经常都会这样的,腹中剧烈的痉挛,来得快也去得快。
№8 ☆☆☆小青2004-06-19 03:02: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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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这一段若是电影的话效果就会好很多。那种眼神和神态的变化,应该是有点恐怖的,假如写得太明就没意思了,可是不写又看不出来。总之,没意思。
№10 ☆☆☆小青2004-06-19 16:45: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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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开白纸。在梳妆台上,移开有限的几个瓶瓶罐罐。冬天的阳光开始变得虚弱,但倍觉珍贵。窗子透进温情的光线,映在握着铅笔的手指上。
  要不是实在无聊至极,我也不会想起画画儿来。想当年我还是中学里的美术课代表呢,都没好意思对明森说。一直觉得像我这样平淡的女人,有这么“艺术”的爱好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甚至有点丢脸。
  我不习惯任何与众不同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只想要安全,稳妥的生活。
  但眼下实在是太无聊了。电视里几十个频道,轮流播放着几部大热的连续剧。遥控器按来按去,看到的都是那几张雷同的面孔,剧情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段被反复演绎。其实讲的是一个故事。看多了令人神经错乱。某天我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对着茶杯垫出了一下午的神之后,终于意识到一旦不用上班,我就像那些退休老人一样,突然陷入可怕的停滞。
  生活像个泥潭。空虚得只剩下温暖。软的,四面八方,淹上来。除了电视,除了现在已禁止我触碰的电脑,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当初商量结婚的时候,母亲执意要我们在同一小区买房子,她说她要就近照顾我。
  我哪有这么无能,被她说得我像个残疾人。其实我什么都会做,但母亲总是打个电话过来,以各种理由叫我们过去吃饭。结婚至今我只做过两餐饭,其中还有一餐是公婆来看我们时为表示贤惠持家而做的,事后明森在厨房洗了一个钟头的碗盘。怀孕之后母亲则根本不让我进厨房了。我的手指在纸上移动,沙沙,沙沙,寂静的房间里发出悦耳声音。抬头瞥一眼挂钟,11点了。再过一小时母亲便会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中饭。她精心调配的营养食谱,一周七天各自不同。
  旅行的照片洗出来了。厚厚的几大叠散乱在桌上。我和明森都不是玩相机的人,照片上二人笑容满溢,分别出现在各个风景名胜留下幸福的印记。是的。我们就是那种在很多作家笔下被屡次鄙视的每到一个地方,只顾挤火车一般匆匆拍照的游客。不带脑子,不带眼睛,旅行的意义似乎只是拍下一些千篇一律的照片,回来后藏诸相册,每逢亲朋好友来作客便取出请人观看,以证明自己到过那个地方。
  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少女时在同桌的怂恿下看三毛的书。她看到大漠的落日,她看到野马奔跑过长满百合花的原野,她看到南美高原的凄凉雨景。总是单独,一个人,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东西,然后感觉寂寞刻骨。我不认为这样就是幸福。
  我要的幸福,是仰着我不化妆的、并不漂亮的脸,挽着我丈夫的手,在各个人潮如涌的风景名胜赶火车一般照相,留下两个样貌平庸的人形于山青水绿中,成就一张可以拿来给亲朋好友观看然后过目即忘的照片。一如每次我带的那些团员。这样比较有益健康。
  傻瓜机拍出的相片上,江南的烟雨氤氲,是看不出来了。而且再加上我们两个在镜头前的笑脸。江苏、浙江、安徽、江西……背景中的山水与楼船基本上被遮挡无遗,偶尔漏泄一点,面目雷同的青绿灰白,还有人群。我翻遍了这些照片。其实那些作家说得也有道理,任何游客众多的地方,看起来总是一个模样。
  今天母亲大概该给我炖萝卜排骨汤了吧?心不在焉地瞟着时针,11点45,我想我来得及把这张画画完。
  是在江西的一个小镇上看到的古民居。一栋木质小楼,并不是很出名,但很漂亮。或许它是此次出门给我印象最深的建筑,我喜欢那些简朴的雕刻与花纹,在那天清晨的薄白雾气中。可能跟我在街边吃到的那碗馄饨也有关系,江西的清汤馄饨,那种传统的早点摊。美味的食物总是令当时的记忆变得格外美好。假如可能,我愿意用我的傻瓜机拍下这栋小楼,在没有我们两人笑脸遮挡的镜头里。但遗憾的是它现在仍是民居。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太麻烦了,况且方言又不通。
  我觉得所谓把最美好的留在回忆里这种说法很矫情。假如美要在遗憾或残缺中才能保留下来,我宁可不要它。美与满若不能两全,我选择后者。因此我想画下这次旅行中唯一真正想拍而又没有拍到的东西——以我初中美术课代表的水平。反正纸张很大,而我只是画一个小小的小房子在角落里而已。
  我已决定无论画得如何,都藏起来不给明森看到。快完成时接了一个电话,果然是母亲,今天中午果然是萝卜排骨汤。一切都在预料之中,知道下一个电话会是谁打来,下一顿饭吃的是什么。这样的生活,我很满意。
  这样的幸福已经没法更增添。对母亲说十分钟之后就过去。记得刚才多画了一个游人在门边,画得并不好,还是把他擦掉吧。我放下电话,回到梳妆台前坐下,拿起橡皮准备涂改。
  但是纸面上,深灰浅灰的铅笔印迹,勾勒出来的那是个什么?
  ……
 
  十分钟后我坐在娘家的饭桌前喝着萝卜排骨汤。母亲不时催促吃快点,免得凉了。我舀起汤里的萝卜块,它很清甜,比排骨还好吃,但我没有心思细嚼。
  “妈,你知不知道有什么房子,是小小的,很低很低,三角形的?”
  她诧异地看我,仿佛我在说印第安语。
  “什么小小的三角房子?你在说什么啊?”
  “就是那种很小很小的房间,很破旧的样子,窗子开在屋顶上的。我们有没有住过这样的房子啊?比如在我小时候、还不记事的时候什么的?或者,我们家有什么亲戚住这样的房子吗?”
  “……你快点喝汤吧,什么房子房子的,难道你还嫌现在住的房子不好,还想再买房不成?我们家没有人住这么奇怪的房子,你这孩子都快当妈了,说话怎么还颠三倒四的!打哪儿冒出来的这念头啊,什么三角四角屋子……”
  “是三角形的小房子。”我重复地咕哝道。端起碗,喝光了剩下的汤汁。
  是的。那种屋顶呈三角状、上面开了小小窗户、里面极其狭小和低矮的房子。根据比例来看,人如果想要直起腰来,身体恐怕要探出窗外。
  它出现在那张大纸的一角。淡淡的,灰色的铅笔线条。我不知道它是怎么画出来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房子。
  我记得我一直在画那栋江西小镇上的老木楼。那美丽而简朴的建筑,我明明记得一笔一划,勾勒出了它的模样。但,它到哪里去了?
  何以,何时,变成了这样莫名其妙的东西?
№11 ☆☆☆小青2004-06-19 21:53: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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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唤回那逝去青春 只有这断肠红
 
  明森下班回来,照例在推开门的时候先喊一声,人未到而声先至。
  “老婆,我回来了。”
  “老婆?”
  “老婆,你在家吗?”
  门口悉悉簌簌的换鞋声、脱外套声。放下那个沉重的装着笔记本的工作包。他一路走进来,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音。
  “老婆,你在家啊,为什么不理我?”他站在卫生间门口,讶然道。
  我坐在马桶上,膝上放一本杂志。打开门,抬头看他一眼:“我在上厕所。”说完迅速将门关上。
  他站在外面,磨砂玻璃上影影绰绰,映着他的影子。
  “我知道,可是刚才我喊你你怎么不理我啊?”
  “因为我在上厕所嘛!怎么回答你,讨厌。”
  他笑,然后声音紧张起来:“你……你上厕所的时候很费劲是么?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上厕所费点劲是应该的嘛。”
  “不不不,孕妇如果便秘,是很危险的。你听我说,千万不要乱吃泻药,不舒服的话我们去看医生……”
  我冲水,洗手,哗哗的水声。开门出来,把杂志夹在腋下推着他往客厅走:“哎呀,哪有这么严重啊!好罗嗦,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像女人了!”
  他反身抱住我,又小心地离开我的肚子:“老婆,你倒越来越像男人了,嘿嘿……”忽一转头,“哎,都八点了?刚才在路上你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你在睡觉,拔了电话线,她又不敢来吵你。叫我下班回来跟你一起过去吃饭呢,她炖了一下午的沙锅鸡汤,现在还在火上温着。快去吧。”
  一直没有开灯。客厅里充满冬天的暮色。深蓝色窗帘变得暗淡,一些酒红条纹凌乱地凸显出来,看着暖和。白墙上那只黑铁挂钟滴答滴答,自顾悠悠走着,分针划过清晰的轨迹。我望着它,不觉出了神。
  “快去换衣服,我们走吧。你妈肯定等急了,我们不去,她也不会开饭的。”
  “哦,稍等,我马上换好。”
  我走到卧室,找出厚毛线外套罩在睡衣外面。然后将摊在床上的那张纸匆匆卷起来,塞进衣橱。
№13 ☆☆☆小青2004-06-21 22:16: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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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一个人的曼可。我记得这句台词,从男主角,那个银行小开的嘴里说出来,款款柔情。但他的眼里有不安跃动。他清俊的眉宇间阴云暗涌,我知道,过分的强调只表明没把握。所以格外的咬钉嚼铁,有如盟誓,藉此哄骗自己。他不确信自己能拢得住她。她太媚,一头卷发太张扬,又凉又滑,抓在手里也会溜走的。转头轻轻一笑,发丝半掩间那唇角能勾人发狂。但他固执地像个小孩得到渴想已久的玩具,日也抱着,夜也抱着,死不肯松手。不能设想会失去她,这念头,连稍稍触及也不敢。
  是的。他要她也只有他一个。即使后来,当他们从永庆里搬到祥和里,从祥和里搬到春风里,然后终于搬到天源里——的一间小阁楼。
  他早已不去圣约翰上学了。那时候,他在家中,替人抄写文书。换来小菜场的萝卜青菜,与从前的并无分别。只是当锅碗瓢盆不再被镀成金色,看清楚贫贱夫妻,本是这般油垢污黑的面目。冬日里他呵着僵硬的手指,夹一筷咸白菜,嚼在嘴里有苦涩的味道。原来有的时候就算两个人想要过家家,也不能了。
    是的,我记得。我记得他说他不后悔。湿冷的江南冬天,他手上生了冻疮。抄写的时候,也把她抱在怀里。当两个人只剩得一件棉袍。她用它裹着他,他用自己裹着她。
    曼可,对不起。你跟着我受苦。他说。她不说话。后来沉默的微笑成为她的常态,她眼里的神色始终温婉,从不流露怨恨或者悲伤的表情。她平静得明媚,在这样的贫寒之中。令他心疼,然后渐渐觉得深不可测。
    他始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从过去到如今。但是他还爱着她,以磨损残旧的心。越多伤害就越爱得凶。我还记得他的母亲一直叫人来劝他回去,是揣摩着他父亲不肯承认的心思。每当这时候她便对他说,文滨,你还是回家去吧。我真的不怪你。换来他的愤怒与痛哭。他说,他还要她。他只要她。跟着他抄写文书的差事丢了。父亲想要以此逼他回家的计策,只是将他逼入了空空如也的米缸里去。
    然后有一天,曼可出现在一个名叫不夜天的地方。我记得,那是一九四二年的冬天。急景凋年。
 
  “快点走,商场要关门了。”
  “不会,今天他们有特卖场,不会关门那么早的。我们先去哪边?”
  冬天,一开口,呼吸凝成白气阵阵飘散。我和小敏挤在商业街的人群中,周遭声浪嘈杂,说个话也几成喊叫。今晚是平安夜,明森他们公司每年例有聚餐活动,小敏打电话来说不如一起吃饭,然后去逛街。今天各大商场都在圣诞特卖,可以买到打折的衣服。
  于是跟母亲打了个招呼,今天不在家吃饭了,便和小敏出来……我早已料到这样的场面。今晚仿佛所有人都拥到商业街来。情侣,一对一对,在灯火辉煌的繁华大街上挽着手闲逛——也许是鏖战。人实在太多了。他们挤到教堂去感受平安夜的气氛,不管是否教徒。连门外的广场都挤满了人,树上挂满彩灯,一闪一闪,五颜六色的人群。我与小敏远远地向那教堂望了一眼,即绕路而走。她走在我前面一点,奋力替我挡开人潮。那苗条的小身板,即使裹在羊绒大衣里依然楚楚单薄,倒让我看得怪不落忍的。
  “没事的小敏,不用这么照顾我。”
  她回过头来笑笑:“没办法,你老公不在,我只好替他做护花使者了。记得叫他请我吃饭就行。唉,谁让您现在是重点保护动物呢?”
  “呸,我又不是大熊猫。死丫头,越来越贫嘴,难怪你那小弟弟不敢娶你。”
  “小弟弟?这个词儿可不能乱说啊!”她呵呵地笑起来。
  “……人家说的时候可什么都没想,是某些思想复杂的人,专爱往歪里想。”
  “谁知道你想什么来着?你这已婚妇女——你怎么啦?又不舒服了?”
  “撑死我了!你非要吃什么PIZZA,太腻了,吃得我直恶心。”
  “大姐,你现在吃什么不恶心?”
  ……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穿梭于各间商场。这里的人也不比街上少,每一个美丽时尚的女子,或挽着男友,或独自在各品牌服饰店里挑挑拣拣的,看起来都愉悦而满足,为扮靓不吝花销的样子。我呆呆地看着正在试穿一条ONLY的艳粉色镶皮饰长裤的小敏,终于忍不住说话:“你升职了?长薪水了?还是中了彩票?”
  “没有啊,怎么了?”
  我提起手上一大堆购物袋:“你今天已经买了9件衣服,如果不算这条裤子的话。虽然打折,你也忒大方了点。”
  她耸耸肩:“那有什么关系。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吗?不然为什么要赚钱?”我跟着她走出试衣间,看她在镜子前转侧腰身,反复打量,“怎么样?这条裤子衬不衬我?”
  “……”
  “哎呀,有话你就说嘛!死酥糖,我发现你嫁人之后变得像你老公一样温吞水了!”
  “我觉得……你的年龄和身份,穿这条裤子好象不太合适吧。”
  她挑挑眉毛:“有什么不合适的?它很合身啊。”
  “这颜色跟款式太惹眼了,十七八的小姑娘穿还差不多,还得是巨能折腾的那种。再说,跟你一贯的淑女造型反差也太大了。”
  “无所谓。淑女有什么好,我喜欢就行了。”她端详着镜子里自己修长的双腿,被那艳丽颜色紧紧包裹,更显出线条来。这么嚣张的裤子,经过的人不论男女,不免都多看两眼。小敏叹了口气:  “一眨眼,都快三十岁了。没关系,看来我还能再美几年。嘿嘿!”
  “臭美~”
  “帮我到银台交钱去,我不想换下来了,就穿着走好了。”她翻出钱包递给我,一面把原本穿着来的褐色长裤塞入购物袋。
  这丫头今儿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当我从银台回来时,她仍然在镜子前面顾影自怜。招摇的粉红女郎。莫非近来春心大动?据我推测,八成是她那小弟弟要回国来看她了。这披着淑女皮的女流氓。嘿嘿。
  “走,我们去买化妆品。”把钱包还给她,还没站稳,被她一把拖了又走。
  “……大姐,可以了吧。就算你男朋友要回来了——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地——但是,今天真的够了……”
  “不够。你今天光陪我逛了,自己什么都没买。不行,我要送你一件圣诞礼物。”她头也不抬,审视着柜台,“小姐,帮我拿这种粉饼看看。还有这款睫毛膏。不,不是这个,我要那种防水加长的。”
  “我?我有什么好买的。买了好看衣服,很快也都穿不下了。再说生完孩子还不知身材变成什么样呢。化妆品就更用不着了,人家都说怀孕期间不能用化妆品。对胎儿不好。”
  她扬起脸来望着我:“你真的这么心甘情愿,为一个男人生孩子?”
  我微微低下头去:“没想那么多。反正现在是不能化妆啦,你知道我本来也不喜欢化妆的,无所谓。”
  “好啦好啦,就知道你是贤妻良母。我可不行,别说身材变形,光是现在看你这难受劲儿我就够了。要受这么大的罪,我才没那么伟大。我才不要生孩子。”
  “那你家小弟弟能同意吗?”
  “他?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她短促地笑了一声,“他哪有心思想那么远的事。读书,打工,有点闲工夫还不够他玩的呢。”
  我无语。小敏忽道:“这口红颜色很好。我送你这个吧——别推辞,这又不是粉底什么的,才涂那么一点面积,伤不了你们家孩子的。”
  我望着她纤纤玉指旋开那支亮光唇膏。妩媚的酒红色——也许不是,比酒红色更鲜艳明亮,我对口红的颜色向无研究。售货小姐道:“这款是今季的最新品,效果挺好的。小姐你看,模特儿用的就是这款。多漂亮。”
  她指着专柜内那巨大的广告画,美女笑容灿烂,一张红唇发出水晶般的璀璨光芒。尤其画在灯箱上,内里灯光一打,的确漂亮。漂亮得简直刺目。
  我一生都没有用过这么夸张的口红。想都不敢想这种颜色出现在我脸上会是什么模样。
  但小敏已自说自话地叫小姐开了单子,跑去银台结帐。
  “别再罗嗦,这口红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这丫头今晚似个小霸王,我只好将口红放入提包。虽然预计它今后将永久性地躺在抽屉最里面。
  “现在陪我去跳舞吧!今晚一定热闹得很。”
  我瞪大眼睛:“你疯了?今天去跳舞会被挤死的!我们哪挤得过那批孩子!”
  “为什么挤不过?难道我们很老了么?——这世道,谁怕谁啊!”
  “你今天一定是疯了。我可不能陪你再疯下去了,我得回家睡觉。”
  她看看我的肚子,歉意的表情。穿着粉红长裤的小敏看上去忽然显得年轻了许多,年轻得甚至有些弱小。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像个犯错的孩子。
  “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是重点保护动物了。那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现在已经很晚,你自己早点回家吧。我不用送。”
  “是我把你约出来的,我一定要把你安全地送回家去。我怕你老公杀了我!嘻嘻。”
  于是大包小包出得商场。街上的人潮仍然汹涌,或许平安夜的狂欢尚未来临,一点点逼向高潮。我们打了辆出租车,满载而归。
灿烂的灯火掠过她的脸。一明一暗。这疯丫头在车里总算安静下来,她也该累了。她将头靠在车窗上,似乎要睡着了。
  “酥糖,他和我分手了。”
  ——车子拐了个弯,她忽然转过头来,安静地说。
  我惊讶,她面上一片平静。只好笨拙地接口:“怎么会这样?没那么严重吧,估计是闹闹别扭……”
  “三天前他打来电话。他说想得很清楚。我们已经有好几年不在一起,他说感情不是互相喜欢就可以的。他见都见不到我,怎么爱?而且我比他大,他说,现在对我的感觉只是一个关心他的好姐姐。挂念他,对他很好。但仅此而已。我知道他是真的决定了。”她对我笑笑,“他已经和一个女孩同居了好几个月。也是从中国去读书的,今年23岁,据说很漂亮,是他们学校的校花。他们打算今年暑假回国时结婚。”
  我张口结舌。小敏低下头去,轻轻地把垂落胸前的长发捋到背后。那弯薄唇的笑容依然温柔动人,仿佛被镌刻在嘴角。我伸出手去抱住了她。
  “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这是没有办法的。”我喃喃地说。
 
  我想起来了。这句话是我曾经看过、而至今仍没找到的那部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它出自那名叫樊文滨的男主角之口。在一间破旧的小酒馆浇愁,喝得酩酊大醉后拉着堂倌絮絮叨叨。那时他刚从国外回来,落魄潦倒,又在码头的审查室里被打了一顿,钱也不见了。他徜徉上海,找不到他的女人。
  奇怪我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它似乎对小敏并无安慰作用。但脑子一片空白,任什么劝慰也想不起来了。车窗外哗哗地流过变幻的灯河。
  我唯有沉默。紧紧搂着她瘦削的肩膀,在背上轻拍。小敏把脸埋在我脖子上,有温热的东西,渐渐浸湿了皮肤。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刻,当我最好的朋友因为失恋而哭泣,我却奇怪地感觉到一些幻影……啊像一部胶片磨损的电影,那些错乱颠倒的片段被剪刀剪碎,纷纷抖散在我的脑子里。
  像蝴蝶追着花不肯离去。逐渐穿越幻想边界。
№15 ☆☆☆小青2004-06-23 21:03: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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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可。她像我一样地沉默。她什么也不说,有天她重施脂粉,对着缺了边角的镜子,把嘴唇涂抹得艳红。吹熄了火柴头,描出两钩黛眉。她翻出唯一不曾典当的缎子旗袍,用茶杯装了开水熨平。腰身,眼神与卷发。一刹那,她的妖娆又回来了。
    一个江湖打滚过来的女子。花团锦簇之下是明净的容颜,明净容颜之下,是超乎年龄的精明心计。她眉解语,目传情。
    她是不夜天的台柱曼可小姐。一切犹如当年。当他找到她的时候,台上风情妩媚,她的沧桑不露痕迹。
    他在角落里,怔怔地望着那个女子扭动着腰肢唱,难为情,难为情,什么叫做难为情。想爱我,要爱我,你就痛快地表表明。
    有个男人送一只大花篮到台上去。她走下来坐在他桌旁,绿酒荡漾红灯,鲜艳得像有毒。一口仰尽。那人俯耳说句什么,她笑得前仰后合,伏在桌上颤抖。男人捋下一只金戒指,戴在她指上。便就势让手被那肥胖的男人持着,软软垂落,没骨头一般。待他拉到嘴边去吻,却疾如电闪地轻轻给了他一下,抽回手来又放声大笑起来。那人一怔,随即也陪着嬉笑,嘟嘟哝哝说个不了。她只是转动着那只戒指,懒懒地笑望着他。
     ……他在黑暗的角落里,攥紧了拳头。然后颓然松开。人像断线的木偶般痹绝,要一动也不能。
     原来台上风情,台下风骚,此刻让他在地狱里望见。她的万种娇媚,都是酷刑。
     彩灯满场飞旋。这目迷十色的欢乐,举国挣扎在铁蹄之下而有人病态地癫狂。是一条脓血腐烂的伤口,红绿黄白,越是五颜六色越是疼痛。冲鼻的腥臭,击晕了头脑也会以为是种异香。飞旋的彩灯里他看见曼可的一头卷发,随俯仰剧烈地张牙舞爪,被每一分闪光定格。千万条飞扬的灵蛇。
    ……她在他身下轻轻摇首。醇酒一样的眼神。她双手钩住他的脖子,辗转唤着文滨。……一枕的卷发。
    他闭上眼睛。
    原来她洗净铅华,洗不净这风尘的骨。骨子里的堕落与放荡。
    陡然间想起她曾说过,污泥中哪里会有莲花。
 
    他等在凌晨的马路上。半明半昧中,听得她一路笑语,高跟鞋咯咯地敲打着地面走近了。有人跟在身后缠夹不清,要她上他的汽车去,许下百般誓愿。她只是笑。又滑,又媚,三分拒绝,听了越发勾的人心痒难搔。
    “曼可小姐……曼可小姐!曼可小姐,你听我说……别走呀,好歹给点面子……”那男人一路小跑亦步亦趋。
    他突然闪身挡住去路。黑糊糊的似个幽灵。
    “曼可,跟我回家。”
    她抬起水意迷蒙的眼睛看着他。两颊酡红。她醉了。她怎能不醉,这样一杯一杯,饮鸩一般的痛灌……不堪入耳的男女调笑……然而她定定地望着他,脸上红潮褪去。
    卷发在寒风中张狂。她动动嘴唇,几乎无声地说了句:“太冷,你穿得这样少。”
    那矮胖男人兀自纠缠。走上来斜视着他:“去去去,路倒尸,别讨人嫌。要饭上别处要去——你哪根葱啊?”
    他发狂般地一掌推在他胸口。
    “她是我太太,你他妈的给我滚!”
    男人踉跄了几步,惊诧得张大了口。他又转头吼道:“滚!别让我再看见你缠着我老婆,宰了你!”然后一把扭住曼可的手腕,拖了便走。
    她静静望着他清秀的脸孔。乱蓬蓬的浓发。此时像头咆哮的狼。她一言不发,抛下那跳脚大骂的男人,顺从地被他拖了走。他这样用力,手腕上一圈紫痕。
    她的眼睛平静若冰。苍白的脸,渐渐漫成淡青。太冷了。
 
    我样样都记得。从此后是六个月的折磨。一把锯子,各持一端,推拉来去的疼痛。
    她不作任何解释。任凭他是如何的发狂,自相识至今从未有过的厉声呵责。她半掩的眉睫是偃息的蝴蝶,一任风狂雨暴。有种认命了似的安静。然而她还是去。不夜天,生意日益红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曼可小姐的缘故。她的艳名再次掀涌了上海滩。
    她在家里给他烧饭。系着围裙,驯良的,平常的。然后肥皂洗了双手与脸上的油烟,一转眼一个风骚绝世的红歌女。像个妖精,随时摇身蜕去人的躯壳。
    她踏着笃笃的高跟鞋走出天源里窄脏的小巷。一撇左邻右舍侧目的浓香。
    他管不住她。除非用绳子绑起来。他舍不了她。即使日日夜夜争执、伤害、哭泣与原谅的轮回。他一人在家抱头,看着手上未愈的冻疮。抄写的差事早已丢了,纱布里透出的红迹子还湿着。新伤旧伤,层层叠加。
    他发狠般握住笔,掀掉了疮痂。新的血殷出来。旧报纸上她的名字写不完回环的笔画。那疼钻心,不抵她在他心里。
    她是他心头骨上一颗盐粒。磨着,咸涩往伤里渗。嘶嘶沥沥。仿佛要他焚骨为灰,也逃不开她的味道。
 
    不夜天受到日本人的赏识。他们去那里,特为听她唱歌。学着李香兰,青出于蓝。
    日本人在上海的人物带了随从和朋友坐在台下,齐崭崭为她鼓掌。她陪他们喝了酒。那张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她与留着人字胡的日本军官,酒杯双碰,眉眼间艳光四射。一条大字标题:上海新星——皇军特别赏识之曼可女士。底下密密赞颂,女士青春貌美,歌舞俱臻佳妙,深得日本驻沪要人称悦,前途未可限量。那天他第一次打了她。
    她唇边的血迹,沾在他青筋暴起的手背上,格外刺目。
 
    “曼可!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
    他双手捧着头,满脸挣得通红,却早已没有眼泪。她跌在地上,面颊上五条指印渐渐肿起来。只有一双眼睛,依旧平静若冰。
    她始终不作任何解释。满屋刺鼻的浓烟,是她身上一件日本人赠送的黑貂大衣。被他剥下来剪成了碎块,一把火烧得吱吱作响。地上熊熊融化,一室毛皮燃烧的焦臭。呛得人涕泪横流。
    浓烟里她的眼睛熏红了。她挣扎起身想要去开窗子,他揪住了头发又是一记耳光。
    “我为你什么都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想不到你却是这样的!——”他嘶声嚎叫。嗓子哑了。
    他以为她会逃出屋去。然而竟没有。那夜,他在未散的焦臭气味中醒来,伸手摸到灰烬中是她蜷卧的身子。一把卷发,混在皮毛死灰之中,一时竟辨不出来。听到浅浅的呼吸声,眼泪登时便下来。
    “曼可,我求求你!……不要再这样了……我求你!”他爬过去将她的头颅压在胸口。已是嘶哑难言。而她只是静静地说:“我所作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从头到尾,都跟你没有关系。随你爱信不信。”
    她的声音比灰还冷。
 
    我记得。那天,是她第一次讲这句对白。
№16 ☆☆☆小青2004-06-23 21:15: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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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N次修改断肠红。其实现代部分等于全部重写,某人说得对,现代部分的两个主角太无血肉,像两个自说自话的小纸人。这次把他们写得生活化一些,可是似乎又太碎了。过段时间再看吧,总是还需要改的。
  前年就开始写这东西,一次一次地报废。从来没有改一个东西改这么多次过。它藏在我心里,就是表达不出来。
  这次的苏叶变成了一个渴望安稳生活的孕妇。但她心里未必没潜伏着另一个自我。被鬼缠上,也许不只归咎于前生。即使她的前世不是那谁,大概也逃不脱。现在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究竟是不是一个鬼故事了。
  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悲从中来。
  人生原本苦短。曼可对于我,更为熟悉。那个永远安静不下来的女人,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直到最后。不知道我能不能抖好这个包袱。
  既然人生苦短,倘能要求更多,千万不要放过。
  现在听歌的口味趋于两端。花天酒地、老得掉渣的夜总会老歌,或者蔡依林、周杰伦、SHE他们唱的。因此我被某人强烈地鄙视。
  AK向我推荐了一首《蝴蝶姬》。周杰伦与陶晶莹的,前奏的感觉很像以父之名。那种说不出的迷离。背景音还有呼啸的枪声,浮想联翩。我听歌一向先听旋律好不好听,但如果歌词中了意,听起来加倍的有感觉。
  两个女人,两个世界的寂寞,一左一右在等待着什么。写着断肠红的时候觉得这歌真是合适不过。
  ——站在镜子前面转身 眼前多了一个分身——
  
№17 ☆☆☆小青2004-06-24 17:53: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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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不知道这里可不可以回贴子的说……我在版规里没看到相应的规定……
今天在JJ看了小青大人的这篇文,在点了JJ主页上的专栏链接N次无效之后脑袋突然灵光的知道从论坛主页进了……- -|||
很喜欢小青大人的文,文笔超赞~~
只是想知道哪里更新的是最快的……我刚才来了这里才看到这里比书库的还快……
期待~蹲坑~^O^
№18 ☆☆☆蔬菜罐头2004-06-24 22:31: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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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关心这个坑了,我激动……
 
恩,这里是写点贴点,书库那边一般是完成一章后才贴一章,不然太碎了。
 
8过今天我玩了一天,一个字也没有写……西西。从明天开始继续填吧……挖土啊挖土~
 
这里可以随便回贴:)
№19 ☆☆☆小青2004-06-24 23:02: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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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最近忙不?
№20 ☆☆☆沉醉东风2004-06-25 00:21: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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