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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敬告"路過"先生,如果你是對自己言論負責的成人,請內閱本文,並作出回應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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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先生:

根據台端之前的發言(<噱>一文),阿夢有幾點同情,更有幾個建議。阿夢本人是走學術研究的,在學術期刊上或因立場不同,或因學派不同,對同一實驗發現可能就產生不一樣的詮釋,筆戰是司空見慣的事。研討研討,就是既研究又討論,好讓不夠周延的觀點更周延一些。在另一方面,提出批判的作者也就在發表批評的當下給予別人批評自己的權力。以下是阿夢對台端<噱>文的看法。同樣歡迎你的指教。

首先:路先生說:"说武侠历史文笔吧,坦率说,作者也就老庄墨韩,红猪侠一个层次的"

從文中語氣看來,路先生對慕容,老莊墨韓和紅豬俠三位作者很不以為然,但是台端評斷慕容的寫作缺點即可,不必打翻一艘船。在慕容專站批評其他作家有何意義?他們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只顯得路先生涵養極差。

而且“一個層次”是哪個層次?建議路先生宣洩情緒之餘,把話說清楚才是。也好讓慕容的改進有著力點。

慕容並不是無法接受指教的人,恰相反,她時時期待讀者指出缺失而非一味捧場,舉例而言,<斷章8>的末尾慕容有言:

"请各位看文的读者发表一下意见,你们对现在的燕歌行有何感想,是否觉得它节奏太慢,人物太多,感情太少?不必客气,我虚心接受所有意见,当然,不一定改。汗。。。。"

這樣的氣度,阿夢也曾見過,那是在金庸在台北與讀者見面時他對讀者提問的一些期待也是他對"金庸茶館"網站的期待,他想要讀者發掘作品中的缺點。除了廣徵指教之外,每一位嚴謹的作家都有自己的寫作原則,金庸在回應王朔一文有言:“至於王先生說我的文字太老式,不夠新潮前衛,不夠洋化歐化,這一項我絕對不改,那是我所堅持的,是經過大量刻苦鍛鍊而長期用功操練出來的風格”(九九年十二月號的香港《明報月刊》)。

假使慕容只要讀者看了喜歡,書賣得出去就好(路先生後來的語意),何必加一條"不一定改"?對於已經如此自我要求的作家,鼓勵尚且不及,如此尖酸的批評顯得路先生實在不厚道。


第二,路先生你說;
"论耽美,《燕歌行》连门都摸不到。写了几万字,感情线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历史武侠的一本流水帐而已。"

關於寫情這一點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路先生有仔細讀的話必然已經發現,《燕》是從主角祈越的第一人稱寫成的,阿夢之前曾經發表<滄桑人世,理型人格>一文論祈越:

“祈越的思考有絡可循,大致上按照‘事前搜集的情報+常理--作出暫時性的結論--不斷觀察搜集資料+常理--修改結論’這個規律。所謂的“常理”在祈越而言即是時間、場合、身份、該身份持有者的慣常性思惟…由此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他解讀仰慕者們的思緒如此遲緩了。”

也就是說,男男/男女之情的描寫不露骨兼比例不高是《燕》的必然性。這就好比路先生將來有一天代表公司談案子的時候,在談判桌上雙方爭執不下,互相瞪視的熱度可以煮沸桌上那幾杯原本是熱的可是已冷掉的茶水,當談判失敗,老板要求你報告細節,路先生你總不會把對方的眼神描寫成"他/她看著我的眼神熱情得讓我也燥熱起來"或"他/她饑渴地望著我"吧?


第三,路先生你說:"说透彻点作者本身就不擅长内心活动"

前已言之,由於時空背景使得<燕>不是慕容最"明顯"的言情作品(阿夢自評:廢話!)建議路先生讀《追獵》和《水龍吟》等慕容其它作品再下此結論。否則,即是以一本作品--對了,《燕》尚未出版,所以是半本作品--也就是說路先生以半本書論定一位作者,實為不當。

而且忽略該本書的特色,專門功擊其不可為之處更是荒謬,這就好比拿著科幻小說笑稱"唉呀,感情戲寫得好爛",沒有抓住作品的精神。

其實說內心活動是《燕》"不可為之處"也不。首先,情也者,七情六欲之謂,貪、嗔、痴、慢、疑、食、色、睡、名利、愛、恨、情、仇之總稱。當人物以江山為舞台的時候,難道路先生只期待著讀“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的情嗎?

其次,慕容獨特的"從細微處寫起"的白描,容易使匆促流印具^的讀者忽略掉重要的感情暗示,例子俯拾即是,例如,早在第一部:“拓拔弘怔了一下,用奇异的目光盯着我的脸上的笑容,似乎有一刻轻微的失神。”這是拓跋對祈越的感情由猜疑到好奇到戀情的 “看得見的轉折” (白描)。到了第二部,“这样看来,我的状况还是没有瞒得过他[拓跋弘】,到底是被他看了出来。也罢!被他知道便知道吧……我轻轻苦笑一下,然而不知为什么,心中竟不觉得如何担忧。”這是祈越對拓拔的感情由處處防備轉為信賴的指標。又有:“当我从昏睡中醒来,就发现自己正躺在我熟悉的帐篷里,外衣和鞋子都脱掉了,被子也盖得好好的,温暖而舒适。而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满天星斗闪闪发光。身上仍然没有力气,胸口也还是有些隐隐闷痛,但比起在车上那时的情形来,已经是要好得多了。口中泛起微微的苦味,还带着几分残留的药香,却不象通常喝过药后那般苦涩难忍,象是已经漱过口的样子。”

路先生你是否能猜出是誰為祈越細心做這些僕役的差使呢?


第四,路先生你說:“让读者一等快1年,在美国1部大片都拍完了。1年,读者也不能指望你写出一部乱世佳人吧。”

讀到這句,阿夢不知該笑還是該哭,敢情路先生曾是慕容的讀者,苦等不至由愛生恨來著?

每一位作家的寫作速度不一,李白快,杜甫慢。即使是全心從事寫作的作家,能既快又好的其實已可稱為天才,但是非天才一樣可以成為優秀作家。能“優秀”已屬難得,不必求快。

路先生你在寫完<噱>之後,該很明白速度與品質很難兩全才對。如果你本人做不到寫得既快又好,請你別要求別人,難道只有天才能逃得過閣下的筆伐麼?

第五,路先生你又說:“故意贴一半,吊读者的胃口。等大家买书。有这个必要么?学学露其他写的好的人的胸襟吧。要么你就直接出书好了,没必要利用露和其他耽美站点给你打免费广告。别说些你写文只是自娱娱人的门面话,要真是这么不在乎,何必换来换去出版社呢。不就是盯着那点钱么。爱钱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坏事,可悲的是还要为自己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

要求作者無條件貼文這個論點是阿夢最最痛惡的!

請問路先生:露上或任何耽美站點那一位作家作品過稿後再續貼?
請問路先生:露上或任何耽美站點那一位作家作品過稿後不要求撤稿?

在解釋我的論點之前,我要強調,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往惡意方面解釋別人的行為即是誣告!如果你有証據,那麼證據何來?你是被慕容換掉的出版商嗎?

雖然你沒有證據證明慕容換出版社的動機,但是我有證據證明慕容沒有你惡意解釋的動機:《燕》第一部作成電子書的時候,是要花錢購買密碼下載的,可是慕容自己公告密碼讓讀者下載。

換作是你,你做得到嗎?空口無憑,以行動證明給我們看吧:

----寫一部每一帖點擊率上千,並且有出版社樂意在無法百分百保證銷售量(阿夢自評:廢話,不然怎麼叫作商業?)的前提下花錢替你出版吧,並且真的做到繼續續貼並且舊文不撤稿,並且該出版社得知後仍然同意為你出版----

這時請回來昭告天下,阿夢保證寫一封萬言書在晉江承認有眼不識泰山,並且留下通訊電郵,煩請路先生每出書必通知阿夢,我好將如此大作買它5本以藏諸名山!

凡投稿並過稿的作家必定被出版社要求不續貼並撤稿,只有從不投稿和稿不過的,才不必撤/刪稿,請問你是那一種?好,或許你要說你只是單純的讀者,那麼現在我要問路先生:
你說 “没必要利用露和其他耽美站点给你打免费广告” 那麼我要問:“你有資格要求別人免費娛樂你嗎?”人人都喜歡免費,可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憑什麼得到那唯一的例外!

慕容並不強迫別人買書,你不喜歡,覺得寫得不好,不必買!你覺得寫得好,想讀完這本書,請以行動(金錢)表答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


最後,路先生你說:耽美的纯真始终还是在某些人的铜臭腐蚀下逐渐退色,这样的作者少一个,也能还耽美一分纯净。

阿夢真的失笑了。首先,路先生你自相茅盾了。你之前說“爱钱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坏事”,意思是贊成賣文,與現在的“某些人的铜臭”,意思是不贊成賣文,請問你的立場到底是什麼?

其次,我已經相信路先生不是被慕容拒絕的書商,因為路先生是看輕金錢的人,而看輕金錢的人必然不會從商,也必然對文化發展史無知,更是位不必擔心生活的天之驕子。

因為從路先生這句話看來,路先生大約是肯定這3點:1.“沒有出版的作品(依路先生的話是”無銅臭”的作品)才是好作品”;2.“出版了作品,它所屬文類就漸漸衰退了” 3.偉大的文學家、藝術家、發明家是不談錢的!而我可以證明這3點錯誤。有時阿夢無法舉正證,但是只要有一個反證就足夠證明假設錯誤。

1.“沒有出版的作品(依路先生的話是”無銅臭”的作品)才是好作品”。阿夢無法舉正證,因為在網上沒有出版的作品太多了,無法一一讀遍。但是有一個反證,那就是:我不會出版這篇回應,但是這篇比不上《燕》的水準。路先生你應該不會出版你的<噱>,而<噱>比起《燕》又遠為不如。不服氣的話你可以請第三者品評。好,現在證明觀點1.錯。

2.“出版了作品,它所屬文類就漸漸衰退了”。同樣也不能舉正證,因為褪不褪色要以時間評定,而“沒出版又歷久不衰”的文類…不存在於 “大部份”當代人的知識範圍!哈!哈!(不是故意看不起你,而是要對應你那”哼哼”)你可知英國的戲劇自莎翁以降,除了歷經幾個宗教打壓階段和週期性的停滯,300多年以來(他死於1616年)蒸蒸日上!例子還很多,可是僅此一個就證明你又錯了。

3.偉大的文學家、藝術家、發明家是不談錢的!嘻嘻!(回應你的“呵呵”)這我可舉正反證!先反證吧!莎士比亞,夠偉大了,可你道莎翁(文學界)不談錢?他可是劇場大商人呀!何止出版劇本?算錢無人能及!蕭邦(音樂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直到他能“狡獪地和樂譜商議價,才能有充足的時間專注寫音樂,終於開啟他的成熟期”,他最膾炙人口的音樂多在這時期寫成,少數廣為流傳的珠玉小品是在華莎音樂學院,不必養活自己的時期完成。是的,是有正例,從蒙田(法國散文家),到盧梭(英國哲學家),不斷地有人免費出版作品,可是蒙田是誰?蒙田家世代受襲,是法國中南部大貴族。盧梭本人承襲兩個爵位:公爵第三代(母系),伯爵第二代(父系),他的外祖父是十九世紀的大英帝國的首相!如果再不服氣,我可以告訴你一個數字,諾貝爾文學獎103位得主中(截至2004年4月26日止),除了俄國的2位,大多是鬻文為生之徒,以路先生的觀點就是充滿銅臭氣。剩下的必定討個有錢的老婆或嫁個有錢的老公,以婚姻換取經濟保障,專心創作。再不服氣,請你也去得個獎罷!

所以,路先生,你又錯了!錯到底也。

最後,我的結論是:要達到爐火純青的技藝,就須要大量的時間來磨練,對於必須養家活口的平民創作者而言,換取時間的方式就是金錢。阿夢曾經也在本版發表過<虎頭蛇尾的但書>,我認為:

文體興盛的三大要素:作品/作者 流通媒介 讀者群 三者缺一不可
既然我們需要如此龐大數量的人群 就不該倚賴那千分之三的機率 而是觀察那千分之九百九十七的行為模式:

流通媒介如何生存?利潤
利潤何來?售書營餘+廣告
書如何能招睞廣告?買廣告版面的人知道很多人買書
誰買書?讀者  
為何讀者掏錢買書?書吸引人+不買看不到+買了不受騙
書要怎樣才吸引人?作者天才
怎樣讓大家知道作者天才?天才作者貼作品的前幾章
作者怎樣才天才得起來?磨筆十年
作者為何能撐住十年?稿酬+上班薪水
為什麼讀者不買看不到?因為只貼前幾章
為什麼有讀者會覺得受騙?不掏錢一樣看得到文 掏了錢還是只能看到那些文...
受了騙的讀者會怎樣?再也不掏錢買

所以,即使貼文有打廣告之嫌,也請諒解。

路先生,不論你是否為耽美創作者,可否請你冷靜承認:不出版文章的作者,漸漸停止創作?

耽美小說和任何文體一樣,都需要作者千鎚百煉才能成氣候,如果年青有潛力的作家由於經濟因素無以為繼,那才是扼殺耽美文體的最大原因。你的故作清高才是扼殺耽美的原音.

路先生,不論你是否不食人間煙火,可否至少對大部份出身平民的、不荒廢創作的耽美寫手一掬同情之淚?
№0 ☆☆☆冷靜候教夢旅人 2004-04-27 01:48:49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真是的
我是不是對這位"路過"太認真了
№1 ☆☆☆夢旅人2004-04-27 02:04: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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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真面目,连网上常用的ID都不敢用,这个“路过”,不理也罢。
№2 ☆☆☆星际飘雪2004-04-27 04:2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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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对这等自命清高实则厚颜无耻的小人还如此较真
大人也太看得起他了
不过大人写得实在是出色
应该和始作俑者的东西一起列入精华
 

看到最后
还是觉得大人真的没有必要……太令偶们钦佩拉
 
说到底 还是因为偶们太喜欢慕容大太喜欢燕歌行拉
 
慕容大 你看到这篇东西应该会很感动吧~偶看了真是觉得出了口恶气
№3 ☆☆☆ss2004-04-27 08:03: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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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文 看 了 真 叫 痛 快 .大 人 真 是 淵 博 , 我 很 同 意 大 人 的 觀 點 ,不 過 沒 可 能 說 得 這 麼 透 徹 .好 文 .而 且 我 也 覺 得 很 有 必 要  ,至 少 可 以 曝 露 ’路 過 ’之 流 的 嘴 臉 .
№4 ☆☆☆cats2004-04-27 10:30: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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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帖子实在太难看了。替你转换一下。
 
 
"路过"先生:
 
根据台端之前的发言(一文),阿梦有几点同情,更有几个建议。阿梦本人是走学术研究的,在学术期刊上或因立场不同,或因学派不同,对同一实验发现可能就产生不一样的诠释,笔战是司空见惯的事。研讨研讨,就是既研究又讨论,好让不够周延的观点更周延一些。在另一方面,提出批判的作者也就在发表批评的当下给予别人批评自己的权力。以下是阿梦对台端文的看法。同样欢迎你的指教。
 
首先:路先生说:"说武侠历史文笔吧,坦率说,作者也就老庄墨韩,红猪侠一个层次的"
 
从文中语气看来,路先生对慕容,老庄墨韩和红猪侠三位作者很不以为然,但是台端评断慕容的写作缺点即可,不必打翻一艘船。在慕容专站批评其它作家有何意义?他们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只显得路先生涵养极差。
 
而且“一个层次”是哪个层次?建议路先生宣泄情绪之余,把话说清楚才是。也好让慕容的改进有着力点。
 
慕容并不是无法接受指教的人,恰相反,她时时期待读者指出缺失而非一味捧场,举例而言,的末尾慕容有言:
 
"请各位看文的读者发表一下意见,你们对现在的燕歌行有何感想,是否觉得它节奏太慢,人物太多,感情太少?不必客气,我虚心接受所有意见,当然,不一定改。汗。。。。"
 
这样的气度,阿梦也曾见过,那是在金庸在台北与读者见面时他对读者提问的一些期待也是他对"金庸茶馆"网站的期待,他想要读者发掘作品中的缺点。除了广征指教之外,每一位严谨的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原则,金庸在响应王朔一文有言:“至于王先生说我的文字太老式,不够新潮前卫,不够洋化欧化,这一项我绝对不改,那是我所坚持的,是经过大量刻苦锻炼而长期用功操练出来的风格”(九九年十二月号的香港《明报月刊》)。
 
假使慕容只要读者看了喜欢,书卖得出去就好(路先生后来的语意),何必加一条"不一定改"?对于已经如此自我要求的作家,鼓励尚且不及,如此尖酸的批评显得路先生实在不厚道。
 
 
第二,路先生你说;
"论耽美,《燕歌行》连门都摸不到。写了几万字,感情线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历史武侠的一本流水帐而已。"
 
关于写情这一点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路先生有仔细读的话必然已经发现,《燕》是从主角祈越的第一人称写成的,阿梦之前曾经发表一文论祈越:
 
“祈越的思考有络可循,大致上按照‘事前搜集的情报+常理--作出暂时性的结论--不断观察搜集资料+常理--修改结论’这个规律。所谓的“常理”在祈越而言即是时间、场合、身份、该身份持有者的惯常性思惟…由此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解读仰慕者们的思绪如此迟缓了。”
 
也就是说,男男/男女之情的描写不露骨兼比例不高是《燕》的必然性。这就好比路先生将来有一天代表公司谈案子的时候,在谈判桌上双方争执不下,互相瞪视的热度可以煮沸桌上那几杯原本是热的可是已冷掉的茶水,当谈判失败,老板要求你报告细节,路先生你总不会把对方的眼神描写成"他/她看着我的眼神热情得让我也燥热起来"或"他/她饥渴地望着我"吧?
 
 
第三,路先生你说:"说透彻点作者本身就不擅长内心活动"
 
前已言之,由于时空背景使得不是慕容最"明显"的言情作品(阿梦自评:废话!)建议路先生读《追猎》和《水龙吟》等慕容其它作品再下此结论。否则,即是以一本作品--对了,《燕》尚未出版,所以是半本作品--也就是说路先生以半本书论定一位作者,实为不当。
 
而且忽略该本书的特色,专门功击其不可为之处更是荒谬,这就好比拿着科幻小说笑称"唉呀,感情戏写得好烂",没有抓住作品的精神。
 
其实说内心活动是《燕》"不可为之处"也不。首先,情也者,七情六欲之谓,贪、嗔、痴、慢、疑、食、色、睡、名利、爱、恨、情、仇之总称。当人物以江山为舞台的时候,难道路先生只期待着读“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的情吗?
 
其次,慕容独特的"从细微处写起"的白描,容易使匆促浏览过的读者忽略掉重要的感情暗示,例子俯拾即是,例如,早在第一部:“拓拔弘怔了一下,用奇异的目光盯着我的脸上的笑容,似乎有一刻轻微的失神。”这是拓跋对祈越的感情由猜疑到好奇到恋情的 “看得见的转折” (白描)。到了第二部,“这样看来,我的状况还是没有瞒得过他【拓跋弘】,到底是被他看了出来。也罢!被他知道便知道吧……我轻轻苦笑一下,然而不知为什么,心中竟不觉得如何担忧。”这是祈越对拓拔的感情由处处防备转为信赖的指标。又有:“当我从昏睡中醒来,就发现自己正躺在我熟悉的帐篷里,外衣和鞋子都脱掉了,被子也盖得好好的,温暖而舒适。而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满天星斗闪闪发光。身上仍然没有力气,胸口也还是有些隐隐闷痛,但比起在车上那时的情形来,已经是要好得多了。口中泛起微微的苦味,还带着几分残留的药香,却不象通常喝过药后那般苦涩难忍,象是已经漱过口的样子。”
 
路先生你是否能猜出是谁为祈越细心做这些仆役的差使呢?
 
 
第四,路先生你说:“让读者一等快1年,在美国1部大片都拍完了。1年,读者也不能指望你写出一部乱世佳人吧。”
 
读到这句,阿梦不知该笑还是该哭,敢情路先生曾是慕容的读者,苦等不至由爱生恨来着?
 
每一位作家的写作速度不一,李白快,杜甫慢。即使是全心从事写作的作家,能既快又好的其实已可称为天才,但是非天才一样可以成为优秀作家。能“优秀”已属难得,不必求快。
 
路先生你在写完之后,该很明白速度与品质很难两全才对。如果你本人做不到写得既快又好,请你别要求别人,难道只有天才能逃得过阁下的笔伐么?
 
第五,路先生你又说:“故意贴一半,吊读者的胃口。等大家买书。有这个必要么?学学露其它写的好的人的胸襟吧。要么你就直接出书好了,没必要利用露和其它耽美站点给你打免费广告。别说些你写文只是自娱娱人的门面话,要真是这么不在乎,何必换来换去出版社呢。不就是盯着那点钱么。爱钱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坏事,可悲的是还要为自己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
 
要求作者无条件贴文这个论点是阿梦最最痛恶的!
 
请问路先生:露上或任何耽美站点那一位作家作品过稿后再续贴?
请问路先生:露上或任何耽美站点那一位作家作品过稿后不要求撤稿?
 
在解释我的论点之前,我要强调,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往恶意方面解释别人的行为即是诬告!如果你有证据,那么证据何来?你是被慕容换掉的出版商吗?
 
虽然你没有证据证明慕容换出版社的动机,但是我有证据证明慕容没有你恶意解释的动机:《燕》第一部作成电子书的时候,是要花钱购买密码下载的,可是慕容自己公告密码让读者下载。
 
换作是你,你做得到吗?空口无凭,以行动证明给我们看吧:
 
----写一部每一帖点击率上千,并且有出版社乐意在无法百分百保证销售量(阿梦自评:废话,不然怎么叫作商业?)的前提下花钱替你出版吧,并且真的做到继续续贴并且旧文不撤稿,并且该出版社得知后仍然同意为你出版----
 
这时请回来昭告天下,阿梦保证写一封万言书在晋江承认有眼不识泰山,并且留下通讯电邮,烦请路先生每出书必通知阿梦,我好将如此大作买它5本以藏诸名山!
 
凡投稿并过稿的作家必定被出版社要求不续贴并撤稿,只有从不投稿和稿不过的,才不必撤/删稿,请问你是那一种?好,或许你要说你只是单纯的读者,那么现在我要问路先生:
你说 “没必要利用露和其它耽美站点给你打免费广告” 那么我要问:“你有资格要求别人免费娱乐你吗?”人人都喜欢免费,可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凭什么得到那唯一的例外!
 
慕容并不强迫别人买书,你不喜欢,觉得写得不好,不必买!你觉得写得好,想读完这本书,请以行动(金钱)表答对智慧财产权的尊重。
 
 
最后,路先生你说:耽美的纯真始终还是在某些人的铜臭腐蚀下逐渐退色,这样的作者少一个,也能还耽美一分纯净。
 
阿梦真的失笑了。首先,路先生你自相茅盾了。你之前说“爱钱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坏事”,意思是赞成卖文,与现在的“某些人的铜臭”,意思是不赞成卖文,请问你的立场到底是什么?
 
其次,我已经相信路先生不是被慕容拒绝的书商,因为路先生是看轻金钱的人,而看轻金钱的人必然不会从商,也必然对文化发展史无知,更是位不必担心生活的天之骄子。
 
因为从路先生这句话看来,路先生大约是肯定这3点:1.“没有出版的作品(依路先生的话是”无铜臭”的作品)才是好作品”;2.“出版了作品,它所属文类就渐渐衰退了” 3.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发明家是不谈钱的!而我可以证明这3点错误。有时阿梦无法举正证,但是只要有一个反证就足够证明假设错误。
 
1.“没有出版的作品(依路先生的话是”无铜臭”的作品)才是好作品”。阿梦无法举正证,因为在网上没有出版的作品太多了,无法一一读遍。但是有一个反证,那就是:我不会出版这篇响应,但是这篇比不上《燕》的水准。路先生你应该不会出版你的,而比起《燕》又远为不如。不服气的话你可以请第三者品评。好,现在证明观点1.错。
 
2.“出版了作品,它所属文类就渐渐衰退了”。同样也不能举正证,因为褪不褪色要以时间评定,而“没出版又历久不衰”的文类…不存在于 “大部份”当代人的知识范围!哈!哈!(不是故意看不起你,而是要对应你那”哼哼”)你可知英国的戏剧自莎翁以降,除了历经几个宗教打压阶段和周期性的停滞,300多年以来(他死于1616年)蒸蒸日上!例子还很多,可是仅此一个就证明你又错了。
 
3.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发明家是不谈钱的!嘻嘻!(回应你的“呵呵”)这我可举正反证!先反证吧!莎士比亚,够伟大了,可你道莎翁(文学界)不谈钱?他可是剧场大商人呀!何止出版剧本?算钱无人能及!肖邦(音乐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直到他能“狡狯地和乐谱商议价,才能有充足的时间专注写音乐,终于开启他的成熟期”,他最脍炙人口的音乐多在这时期写成,少数广为流传的珠玉小品是在华莎音乐学院,不必养活自己的时期完成。是的,是有正例,从蒙田(法国散文家),到鲁索(英国哲学家),不断地有人免费出版作品,可是蒙田是谁?蒙田家世代受袭,是法国中南部大贵族。鲁索本人承袭两个爵位:公爵第三代(母系),伯爵第二代(父系),他的外祖父是十九世纪的大英帝国的首相!如果再不服气,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数字,诺贝尔文学奖103位得主中(截至2004年4月26日止),除了俄国的2位,大多是鬻文为生之徒,以路先生的观点就是充满铜臭气。剩下的必定讨个有钱的老婆或嫁个有钱的老公,以婚姻换取经济保障,专心创作。再不服气,请你也去得个奖罢!
 
所以,路先生,你又错了!错到底也。
 
最后,我的结论是:要达到炉火纯青的技艺,就须要大量的时间来磨练,对于必须养家活口的平民创作者而言,换取时间的方式就是金钱。阿梦曾经也在本版发表过,我认为:
 
文体兴盛的三大要素:作品/作者 流通媒介 读者群 三者缺一不可
既然我们需要如此庞大数量的人群 就不该倚赖那千分之三的机率 而是观察那千分之九百九十七的行为模式:
 
流通媒介如何生存?利润
利润何来?售书营余+广告
书如何能招睐广告?买广告版面的人知道很多人买书
谁买书?读者  
为何读者掏钱买书?书吸引人+不买看不到+买了不受骗
书要怎样才吸引人?作者天才
怎样让大家知道作者天才?天才作者贴作品的前几章
作者怎样才天才得起来?磨笔十年
作者为何能撑住十年?稿酬+上班薪水
为什么读者不买看不到?因为只贴前几章
为什么有读者会觉得受骗?不掏钱一样看得到文 掏了钱还是只能看到那些文...
受了骗的读者会怎样?再也不掏钱买
 
所以,即使贴文有打广告之嫌,也请谅解。
 
路先生,不论你是否为耽美创作者,可否请你冷静承认:不出版文章的作者,渐渐停止创作?
 
耽美小说和任何文体一样,都需要作者千锤百炼才能成气候,如果年青有潜力的作家由于经济因素无以为继,那才是扼杀耽美文体的最大原因。你的故作清高才是扼杀耽美的原音.
 
路先生,不论你是否不食人间烟火,可否至少对大部份出身平民的、不荒废创作的耽美写手一掬同情之泪?
№5 ☆☆☆我多事2004-04-27 10:38: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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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字看的清楚多了。梦大超强啊!俺五体投地。
№6 ☆☆☆星际飘雪2004-04-27 10:47: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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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梦大认真的回应方式
路过的话或许不中听,或许没有道理,或许让我们根本无法忍受
但作为慕容的fans,以何种态度回应,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梦大很冷静,没有粗口,没有无谓的人身攻击,搬出道理一点一点分析
有这样的读者在,相信慕容姐姐也是非常欣慰的吧
№7 ☆☆☆violetsmil2004-04-27 11:59: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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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的大人幫我轉體
 
謝謝各位大人的回響
№8 ☆☆☆夢旅人2004-04-27 13:06: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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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谢谢阿梦的支持。也谢谢每一位大人的支持和鼓励。楼上的大人说得好,做为一个作者,能有这样的读者在,真的是非常感动和欣慰,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会有动力继续写下去的。
№9 ☆☆☆慕容2004-04-27 13:43: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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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大,抱抱~~~~
 
不要氣餒,阿夢的肩膀借你哭.
№10 ☆☆☆夢旅人2004-04-27 13:52: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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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梦厉害,有理有据,进退有度,佩服:)
№11 ☆☆☆wuwu2004-04-27 14:32: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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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大人,我觉得你有被虐倾向,蒙面污辱别人,明摆着皮痒欠踹。
№13 ☆☆☆星际飘雪2004-04-27 17:58: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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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实在没有想到,路过大人居然还保留着裹脚习俗,大人别是趁着裹脚间隙看文的吧?您自个儿身上味道不要赖到别人身上。
 
大人居然会说到更改历史……千万别说不知道架空是怎么回事,奇怪了,您从哪个空间来的呢?
大人说俺们都是些盲目的fans,(差点成了盲流了,汗),还需要大人教育……您还真的看得起自己。自恋的话每天对着镜子联系好了。而且,大人知识审美层次巨高,俺们fans和慕容大都不在您眼中……那您上这儿来干吗?不怕辱没了您?而且明知道俺们这些低眼光差素质的fans死不改悔,还要来教训,扯着喉咙叫嚣,为了什么?所以我说你是被虐狂嘛,不被骂不被踹就千方百计找机会甚至于创造机会。不过说句实话,骂你踹你只能奉陪一次,实在没有那个闲工夫陪你玩,俺们还得去看那么多没水平的文文呢!
大人对慕容描写的评判,嗯,俺觉得大人水平可以和王朔相比了。不过还比不上王朔当初骂金庸的档次,再接再厉啊。
慕容在大人嘴里成了天真的小姑娘。不错。年龄是相对的,看慕容是小姑娘,那么大人成熟衰老到几岁?俺看心理年龄至少可以让寿星老让位了吧?自然更不用提心理灰暗度。
接下来实在不好意思说了,大人连带着婊子的字眼都骂出来了,您多长时间看一次心理医生?众人都是迷醉的,唯独大人清醒,不容易啊,您累不累?孤独不?
大人还能把这漫天泼向慕容连带俺们fans的污水说是良药…………俺实在服了你了!这良药拜托大人您先亲口尝尝再说。
 
№14 ☆☆☆星际飘雪2004-04-27 18:37: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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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本不想多嘴,因为一直觉得一部作品不会让所有人喜欢,所以,愿意看的当然就是喜欢的,不过也不排除为了别的目的,如研究之用勉强自己认真下看下去的人。
偶觉得网络时代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大浪淘沙,随手点开一个,觉得好看就一直看下去,觉得不好看就关闭页面。这有何难?
慕容的《燕歌行》可能不是什么写得特别好的作品,甚至在耽美中也不是最出色的作品。但是,从路过大人的话来看,应该也赞同这不会是一部□□作品吧?
而能获得一批相对稳定的fans,这是不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慕容作品自有其独到之处呢?
不过,不要误会,偶不是要为慕容的作品摇旗呐喊些什么。
因为我本人就是一个阅读爱好很广泛的人,一直觉得对某些作品来说,喜欢的人尽管去喜欢,不喜欢的人大可以走开,不必勉强。众口难调,
实在也不必调。
记得以前看人说过一句话,大意好像是说彼之甘露,此之毒药(呵呵,原话一定不是这句,但大概意思不会相差很远)大凡兴趣爱好,多半如是,阅读也应不例外吧?!
 
正因为如此,看到路过大人的贴子时,偶这个常常偷看霸王贴的超级大懒虫并没有回帖的冲动。意见相左很正常,虽然话语激愤了些,也稍嫌偏颇了些,但看得出大人也是一位爱看书之人,所以只是一笑了之。
 
可今天看完了梦旅人的一席回评,大人的回贴却把原来正常的摆事实、讲道理变成人身攻击,一副“我说不对可以,你说不对就不行,何况还这么郑重其事的条分缕析,就更只能说你是狂热的头脑发热的幼稚的fans了”的样子,偶只插一句话:
想挑衅,为什么只找慕容?
 
如果真是想说理,请从道理上去驳人家哪里写得不够好,不要一副懒得理你的大人物嘴脸,更不要骂人家写得长就是“自欺欺人”就是“老太婆的裹脚布”等等,好吗?
 
当然,如果你本身就不喜欢这一类作品,那就更不用说了,没人会勉强的。
 
是不是也要被说“唐僧功力”了?
哈哈,偶闪……
№15 ☆☆☆新晴2004-04-27 21:10: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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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们,不要气,狗来咬人,我们人不能咬狗.
№16 ☆☆☆jjyy2004-04-27 23:26: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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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说的语气太过火,但以下两点还是正确的,史书读多一点的人都知道那不是真正的架空,其实不过把中国历史上某一段的框架照搬,只是变了个人名和所谓朝代名,这在写小说中也常用。。。但给人的感觉确不太好。。。。。。。。。。。。。。现在人读三书五史的少了,但读者中还是有不少是有这个喜好的。。。所以明眼人都知道在写什么?五代十国,春秋战国,汉代的各种国与国或朝代更替间的事件重新组装成架空,但如果能更吃透化成自己的才是成功。让眼明的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总觉这是似曾相识的历史片段重演,不过换了些演员和摆设,就不美了。
 
各位不要骂,偶是觉得这两点比较对的,慕容应该认真对待思考。
如果说非要举例来说明,这很难举,但相信慕容大大及读过这些史书的大人们心中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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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说她的水平和老庄,红猪侠一个层次其实还是相对褒义了。论历史的功底,武侠的行文风格,那二位还在慕容之上。这个呢,多阅读些历史武侠的人自然能分辩。更不用说蓄意编造的国家历史了。
这个我也懒得细述,我可没有义务和时间教育一批盲目的fans。另外,作者很会讨巧,基本的故事框架都是照抄的。至于抄的哪里,读书多的朋友自然不难看出。当然,个人知识审美层次差异,指望那些眼光水平和盲目崇拜的fans听取一点逆耳的声音也不见得是现实的事情。这我并不在意。至于接受意见的胸襟,不提也罢,写文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而已,犯不着大吹法螺的。
 
其次,对于感情的描写,作者真的很差。不是说写的不够hot,不够直露,而是写不清楚,不会写。遮遮掩掩似乎想玩弄一种暧昧情调,却弄巧成拙地把主角弄成一个情商250,好歹一个有过三宫六院的国君,却对感情敏感迟钝的有如250。一方面刻意藏拙,一方面刻意显山露水,还做出一种形势逼人不得已为之的样子,放弃与相守,理智与感性,微妙的心理变化随着人物的的情节的发展不断交替,这才是感情描写的高境界。可惜,文中的双方,一个沉默似金,一个呆傻迟钝,看文的时候,我简直想笑。也就充满天真幻想的小女孩能写出这种主角。
№18 ☆☆☆2004-04-28 04:29: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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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相信路过大人仅仅是探讨慕容文笔写作方面问题?我是不相信。之所以有谈论到写作,只不过一个幌子而已。而且,我也是一样的问题:为什么只针对慕容大?
№19 ☆☆☆星际飘雪2004-04-28 06:34: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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