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空剑峰
主题:6月2日晴空洁尘情定MSN,结为夫妻^-^ [45]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哈哈哈,苦等1年半,终于抱得美人归!
№0 ☆☆☆晴空 2003-06-02 19:34:54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嫁个才华横溢,文武双全,玉树临风,又可人儿疼的相公也是我的梦想
: )
№1 ☆☆☆洁尘2003-06-02 19:36: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娶个聪明伶俐、兰心蕙质、温柔典雅,楚楚动人的老婆也是我的最大荣幸!^*^
№2 ☆☆☆晴空2003-06-02 19:38:2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恭喜恭喜!!!!
№3 ☆☆☆流云2003-06-02 19:39:3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老大终于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
№4 ☆☆☆流云2003-06-02 19:40:5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笑,恭喜,只要晴空不以新婚为由偷工减料放慢挖土添坑的进度就好,娶得美娇娘是不是更有动力加紧施工那?嘻~~~
№5 ☆☆☆嘀咕2003-06-02 20:07:5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恭喜,不过点击前偶还真没想好那一位是天那一位是地.是孟天戈的功劳引来了凤凰么?
 
两位新人可不要放水哦,还等着看一看可惊天地的决战了.
 
BTW,流云妹妹是什么身份哪?现在.........
№6 ☆☆☆dancelord2003-06-02 20:12:0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活活,GL大军中又添了两名猛将啊,可喜可贺...
№7 ☆☆☆BT2003-06-02 20:23:0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赶巧了,恭喜!
№8 ☆☆☆晴空的读者2003-06-02 21:02:3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泪~~~
 
老大~~
 
你如此对我...........................
 
要我明天见洁尘叫她什么?
 
 
不行~~~
 
你们要离婚~~!!!!!!!!!!!!!!!!!!!!!
№9 ☆☆☆无名2003-06-02 21:04:3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她们不是女的吗????
№10 ☆☆☆歌玄2003-06-02 21:44:2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呵~~~恭喜恭喜~~~
№11 ☆☆☆青眉2003-06-02 21:55:1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神啊~~~救救我吧!
一把年纪了,一个爱人都没有,看着别人结婚,心都碎了!
 
哦,还有正事——恭喜两位新人喜结良缘~~~(可不可以闹洞房?)
№12 ☆☆☆影枫2003-06-02 22:08: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恭喜贺喜,我也来锦上添花。哈哈,这样以后晴空可要乖乖的,不要来挑唆我们家猫猫了
№13 ☆☆☆形影2003-06-02 23:11:4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晴偶哪里去了,莫不是已经入了洞房?待我蹑手蹑脚的前去探听
№14 ☆☆☆流光飞舞2003-06-02 23:13: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恭喜恭喜,不过某空啊,你不是答应了我家休休……了吗?怎么现在又……奸笑中,你准备怎么样堵我的嘴巴?
№15 ☆☆☆阿故2003-06-02 23:36:5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某空,那是,人人都知道的啦,摇头,唉,但是还要说恭喜恭喜
№16 ☆☆☆花雕2003-06-02 23:39:0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晴大~~~狂擦汗~~~揮汗如雨~~~~~
 
偶家某青呢????人呢??? 汗~~~這個....這個.....
 
 
莫非?????
№17 ☆☆☆穎兒2003-06-02 23:52:1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大跌眼镜!!!!!想不到一向洁身自好的洁尘也落入了凡尘!从此恐怕成为灰尘了。555555555555555,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抖索的拿起掉在地上的眼镜趔趄而去,HOHO~~~~~
№18 ☆☆☆落英缤纷2003-06-02 23:58:2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昨天还在下战书,今天就喜结良缘啦。。。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哦。。。。
№19 ☆☆☆水丁儿2003-06-03 01:34: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恭喜,唔……我等着看什么时候离婚。
№20 ☆☆☆星星2003-06-03 01:46:3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