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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周汝昌《红楼梦的真故事》下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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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这么久,大家米有等急了吧?呵呵,不好意思。
对了版主,不知道是不是我机器的原因,还是上次一个帖子里塞的太满,反正我现在一打开原来那个帖子就只能看到“时乖玉不光”这里,而且回复栏也没了,所以只好另开一个,版主看能不能连到一起去,省得占地方。拜托了。
好了,现在正式开始。
№0 ☆☆☆鲨鱼 2003-11-16 11:11:5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红楼别境纪真芹
 
我撰此文,是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因此讲的应该是雪芹的书文,雪芹的意旨,而不能是别人的什么。但是目前一般读者仍然误以为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能“代表”雪芹的真正原意,因而总是有一个“宝黛爱情悲剧”总结局横亘在胸臆之间,牢不可破——殊不知这并不是雪芹本来的思想和笔墨。宝黛之间有爱情,并且其后来带有悲剧性,这是不虚的,可是那又远远不是像程刊本的伪续后四十回里所“改造”的那样子,一点儿也不是。
那么,雪芹原书的构思布局,才情手笔,又是什么样的呢?且听我略陈一二。不过也先要表明: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早被消毁了,如今只能根据多种线索推考。
推考就容或不尽精确,不尽得实。但无论如何,也比伪续的那一种“模式”是大大的不同,判若黑白之分了;不管多么不够精确,也足供参考、想象、思索。所以我所要讲的,是“红楼梦”的另一种境界,全不与相沿已久的(被伪续所欺蒙的)印象相似。题作“红楼别境”的意思,即此可晓了。
雪芹原来的境界如何,须首先看一看下面的几个关键之点:——
一、全书主人公宝玉,所居曰“怡红快绿”,简化为省绿留红的“怡红”之院,其间是“蕉棠两植”,蕉即绿,棠即红。试才题额的时候,宝玉早就指明,蕉棠必须兼咏,才算美备。后来“省亲”时应元妃之命所题怡红院五律,也是通首“两两”“对立”于东风里的“绿玉”“红妆”、“绛袖”“青烟”,句句对仗并提,其义至显。
二、红象征史湘云,绿象征林黛玉。黛之所居一片绿色,而湘所掣酒令牙筹,以及许多其他暗示,都是海棠的诗句典故。
三、脂批曾明白点破:玉兄“素厚者唯颦云”。意即平生最亲厚的只有颦儿和湘云两个,别人是数不着的。这一句话是全书眼目。
四、到第七十六回,中秋联句这一重要关目,钗已“退出”园外,只有黛湘是主角人物,通宵赏月吟诗,意义极为深刻,极为重要。是全书布局中一大关纽。五、联句中,至“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被妙玉拦住。鹤影象征湘云,花魂象征黛玉(花魂,原书中数见。程本妄改“诗魂”,全失芹旨)。两句为她们各自道出各人的结局,是含有预示性的手法(这在雪芹,例多不可胜举)。
六、我曾推考,据本书内证十多条,黛玉并非病卒,而系自沉于水,即明年此夜此地,黛玉因多种远因近果,不能再支挣下去,遂投寒塘,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之诗句),亦有隐寓自身的一层兼义。
七、即此可知,黛玉是上半部女主角,中道而玉??殂花凋。湘云是接续她的后半部女主角,唯有她到第二十回才出场,这是一种特笔,盛事一过(省亲、打醮),她这才出现。是全书一大意法。
八,至芦雪庵吃鹿肉一回,已是宝玉、湘云二人为主角了,李婶娘口中特别点出:“一个带玉的哥儿和一个带金麒麟的姐儿”!——这才是真的金玉姻缘(薛家那是假金)。[“金玉”一段公案,也有真假两面,详见拙著《金玉之谜》,载《我读红楼梦》。]
以上八点若已明白,自然就会悟到雪芹原书匠心苦意,全不似程高妄笔改窜续貂之置湘云于“无何有之乡”——那真是彻底歪曲了雪芹的心灵,破坏了雪芹的笔墨。
既然如此,有一事就值得注意了:即很多记载都说有一红楼梦“异本”或“真本”、“原本”,其八十回后,与今所流行之程本全不相同,最后是宝湘结为夫妇。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新证》已罗列了很多条资料,并附有推考之文。又曾有《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首期)论及此义。还有这样结局与湘云的薄命司册子、曲文的关系,我在另处亦有解释。今为篇幅所限,不拟复述了。后来,杭州大学的姜亮夫教授,传述了一则极其引人入胜的宝贵线索(亦载《我读红楼梦》)。我如今全引这节文字,因为本来就不长,以免读者欲窥全豹时检苋之劳:——
我读过一个红楼梦的稿本,里面曾说,宝玉后来做了更夫。有一夜,他过一个桥,在桥上稍息,把他手中提的一盏小灯 笼放在桥边。这时,桥下静悄悄的,有一只小船,船内有两个女 子,其中一个探出头来,看见这灯笼,惊讶地说道:“这是荣国府的夜行灯啊!”就更伸出头来看这桥上的人,看了又问:“你是不是宝二哥?”桥上的答道:“你又是谁?”那女子说:“我是湘云。”“你怎么会在这儿?”湘云说:“落没了,落没了!你又怎么会在这儿?”宝玉答道:“彼此彼此!”湘云哭着说:“荣国府是全部星散了,没有一个不在受苦的。你当更夫,我在当渔妇呢!”便请宝玉下船谈话。船中另一女子是湘云的丫头。“我现在便只这一个忠婢跟着我了!”
[汝昌按:必是翠缕也。]原来湘云也早已无家了。谈了一会,宝玉便坐着湘云的船走了,以后便也不知去向。”[《我读红楼梦》P260。着重点是我加的——汝昌]
姜先生并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也名金玉缘,这湘云身上本也有—块金麒麟,故名。”这本书,吴雨生[按当即吴宓,号雨僧]、张阆声先生都看过,所以都一起谈起过——那还是姜先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看的,但图书馆不是清华的,而可能是北京城里贝满女中或孔德学校的。[1980年2月5日述,姜昆武记为文字]我读到姜文,是1982年7月13日。读后简直高兴极了,因为和我推考的主旨(“金玉”的真意义)全然吻合,而其具体情节,又如彼其动人,则是谁也想象、编造不出来的!
姜先生是学者,态度谨严慎重,故题目称他所见之稿本为“续书”。我早说过,这种异本,纵使不是雪芹佚稿,也只能出自他的至亲至近之人,是代他补撰的,因为局外之人万难有此可能。
现在,我该讲一讲我怎么理解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了。
原来,这段故事的伏脉千里,早在第四十五回中叙写得十分隐约而又显著——可谓奇情奇笔,迥出常人意表!
何以言此?你看“风雨夕”这回书,秋雨淋涔,黛玉正自秋绪如潮,秋窗独坐,已将安寝,忽报:宝二爷来了!这全出黛玉之望外!到宝玉进来,看时,却见他是穿蓑戴笠,足踏木屐——她头一句话便笑道:
“哪里来的渔翁!”
及至宝玉将要辞去,说要送她一套蓑笠时,她又说道:
“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了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
及至宝玉真走时,她又特意拿出一个手灯给宝玉,让他自己拿着。——这一切,单看本回,也就够情趣满纸、如诗如画了,却不知作者同时又另有一层用意。雪芹的笔法,大抵如此奇妙。拿他与别的小说家一般看待,来“一刀切”,事情自然弄得玉石不分,千篇一律了。
读者至此可能疑问:这不对了!原是说湘云的事,才对景,怎么又是“伏脉”伏到黛玉身上去了呢?
须知这正是湘黛二人的特殊关系,也就是我说的,湘云是黛玉的接续者,或是叫做“替身”,她二人各号上各占一个“湘”字,本就是暗用“娥皇女英”的典故来比喻的。晴雯这个人物,是湘黛二人的性格类型的一种“结合型”,所以她将死时,海棠(湘的象征)预萎;及至死后,芙蓉(黛的象征)为诔。因此之故,雪芹巧妙地在黛玉的情节中预示了湘云的结局。这并非“不对了”,而正是“对了”。因为这样相互关联是雪芹独创的艺术的特殊手法。
那么,雪芹书中除此以外,还有别的印证之处吗?
有的。请你重读芦雪庵雪天联句中湘云等人的句子吧。湘云先道是:——
“野岸回孤棹”;
宝玉后来联道:
“苇蓑犹泊钓”;
湘云后来又联道:
“池水任浮飘”;
“清贫怀箪瓢”;
“煮酒叶难烧”。
这之前,湘云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话:
“花缘经冷聚”。
请看,无论孤舟回棹,还是独钓苇蓑,还是花缘冷聚,都暗指宝湘的事。而池水浮飘,是说黛玉的自沉。至于清贫烧叶,则是黛玉在嘲笑宝湘二人吃鹿肉时已经说过的:
“哪里找这一群花子!”
这正是记载中说的宝湘等后来“沦为乞丐”的事了!处处合榫对缝者如此,宁非奇迹?特别有意思的,还在一点:渔翁二字,在“风雨夕”一见之后,也是到了芦雪庵这一回,再见此词:——
“(宝玉)……披了玉针蓑,戴上金藤笠,凳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芦雪庵来。……众丫鬟婆子见他披蓑戴笠而来,都笑道:‘我们才说正少一个渔翁,如今都全了!’……”
你看,雪芹在此,又特笔点破宝玉与渔翁的“关系”,何等令人惊奇——当我们不懂时,都是“闲文”;懂了之后,才知他笔笔另有意在。雪芹永远如此!
末后,我再引一首香菱咏月的诗,供你温习,看看有无新的体会?——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
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阑。
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这首诗很奇特。颈联二句,须联系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在酒令中说的:“鸡声茅店月”,第六十三回黛玉在酒令中说的:“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这关系着他们后来的悲欢离合的许多我们还不清楚的情节内容,须待逐步探讨。腹联二句,上句是指宝玉已明,下句正是指湘云——我在上文不是刚好指明:“凭栏垂绛袖”的那个海棠象征,就是湘云吗?
一切是如此密针细线,又无限邱壑迷离,光景凄艳,实非一般人的才智所能望其万一,慧性灵心,叹为观止!
宝湘二人渔舟重聚,是否即全书结末?今亦尚不敢十分断言如何。“秋窗风雨夕”这回书是第四十五回,“五九”之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都是大关目。(雪芹的独特构局法,每九回为一大段落,全书共十二个九回,即一百零八回。)依此而推,宝湘重聚,似有两个可能:即在第九十九回,“十一九”之数;或者一百零八回,“十二九”之数。但这一点毕竟如何,也还是不敢断言,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推考之词,供读者评判而已。说到此处,这才是我所谓“红楼别境”之意,我们的思路,我们的“境界”,我们的目光和“心光”都要在相沿已久的程高伪续“悲剧结局”的模式之外大大改变一下,这才是逐步接近雪芹本真的必由之路。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之夜
№1 ☆☆☆鲨鱼2003-11-16 11:15: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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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之谜
 
读曹雪芹的书的,谁不记得有“金玉”两个字?对这联在一起的一对儿,印象和引起的感情如何?恐怕不是很妙。这两个字标志着整部书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一切似乎老生常谈,无烦拈举,也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可是,当你在这种已经普通化了的印象和观感之间细一推求,便会发现,事情并不那样简单,有些地方还颇费寻绎。举一个例子来看看雪芹笔下的实际毕竟何似。
警幻仙子招待宝玉,除了名茶仙酿,还有“文艺节目”,你听那十二个舞女演唱的《红楼梦曲》怎么说的?——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雪芹笔法绝妙,他表面是写警幻招待宝玉,实际上却是代表雪芹的自白,开宗明义,指出作红楼梦一书,是他在伤怀寂寞的心情中而自遣衷情的,而红楼梦的“关目”就是“怀金悼玉”。
这,读者早已烂熟于胸了,在那四个字的关目里,“金”指谁?带金锁的薛宝钗。“玉”指谁?和宝钗成为对比的林黛玉。(以玉指黛,有例,如“玉生香”回目)——这样理解,虽不敢说是众口一词,也达到百分之九十几。人们认为这一解释是如此的自然当然,以致连想也没想,如是这样,那“金玉”二字的用法早已不与“金玉姻缘”的金玉相同了。
但是,这支《引子》之后的第一支正曲《终身误》,开头就说了:“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既然如此,那干嘛他又“怀金悼玉”呢?雪芹难道才写了两支曲就自己同自己干起架来?——才说“怀”她,跟着就异常地强调一个“空对着”她而意中不平的思想感情。“怀”大抵是人不在一起才怀念结想不去于心的意思,即“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之谓,那已和“难平”冲突,更何况他们正“对着”呢,原是觌面相逢的,怎么又用着“怀”?如果这是因“泛言”“专指”之不同、情事后先之变化而言随境异,那么,刚才“玉”指黛玉的“玉”,一会儿(紧跟着)就又指宝玉的“玉”了,——这岂不连曹雪芹自己也嫌搅得慌?
不管怎么说,只两支曲,已经“有问题”了。
还不止此呢。下面紧跟着的一支曲《枉凝眉》又说了: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你看,这岂不是乱上加乱?又来了个“美玉无瑕”的“玉”呢!这里幸而没有“金”的事跟着搅合了,可是这第三个“玉”又是指谁呀?“问题”也请回答。也是百分之九十几,都以为“仙葩”就是“仙姝”嘛,“美玉”当然是宝玉无疑啦,这两句自然指的“木石前盟”了,没有可异、可疑、可议之处。无奈,那“石”本以“瑕”为特色,开卷就交代得清楚,脂批也特为指出“赤瑕”是兼用“赤玉”和“玉小病也”两层含义。那如何忽然又“无瑕”?通部书写宝玉,有意尽用反笔,处处以贬为褒,是“板定章法”,一以贯之,怎能在此忽出败笔?弄上这么一句,岂不大嚼无复余味,很煞风景?再说,上文已指明:曲子虽是“警幻”使演,语调全是宝玉自白,《引子》是如此,《终身误》更为鲜明——“伤怀”“寂寞”,“试遣愚衷”,仙姑职掌,警“幻”指“迷”,她会有这种口调和言辞吗?再说“俺”是谁呀?还用剖辩吗?宝玉自家口气,而说出“美玉无瑕”来,可不肉麻得很!雪芹高明大手笔,肯这样落墨吗?我非常怀疑。他断不出此俗笔。反过来,说这是托宝玉的声口了,那他自言是“仙葩”,也同样是太那个了。
所以,“问题”就还麻烦哪。
怎么解决呢?提出来大家讨论研究,或能逐步得出答案。以为自己的解释天下第一,最最正确,不许人怀疑,那只是一种笑话,读者不点头的,我们姑且尝试解答,未必就对。
怎么看“金玉”二字?还是先要分析。
金玉这种东西,自古最为贵重,值钱,世上的富贵人家,要想装饰,先求金玉,自不待言,连神仙也讲究“玉楼金阙”,侍者也是“金童玉女”,金与玉的珍贵相敌,从来配对,可想而知。一般说来,则它们被用来代表最美好的物事。但,正如绮罗本是美品,由于它只有富贵者能享用,所以发生了“视绮罗俗厌”的看法,那金玉也成了非常俗气的富贵利禄的标志。
金玉器皿被弄成富丽恶赖得俗不可耐的讨厌之物。曹雪芹对这样的金玉,自然是认为“不可向迩”的,但是,金玉本身并不可厌,它们是天然物中质地最美的东西,所谓“精金美玉”,代表最高最纯的美质,在这个意义上,曹雪芹并不以金玉为可鄙可厌,相反,评价是很高的。例如,妙玉是他特别钦佩器重的人物,他写她的用语就是“可怜金玉质”。又如,尤三姐对她姐姐说:“姐姐糊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再如写迎春是“金闺花柳质”,写湘云是“霁月光风耀玉堂”。又如祭晴雯则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可见雪芹用金玉来形容最美好的女儿和她们的居止,绝无不然之意。这一层意义,十分要紧。雪芹不但写妙玉用了“金玉质”,并且再一次用了“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这就完全证明,他在《枉凝眉》中所说的“一个是美玉无瑕”根本不是指什么贾宝玉,而分明是指一位女子。
除了这种例证,还要想到,如果认为“仙葩”、“美玉”就是所谓“木石姻缘”,那也实在太觉牛头不对马嘴。何则?“木石”就是木石,所谓“木石前盟”,正指本来体质和它们之间的感情关系,这是不能抽换代替的。石已变“玉”,“造历幻缘”,所以才招来“金”要“班配”的说法,此玉已不再是“石”,不复以石论了。反对“金玉”之论,正是连“玉”也不认——所以宝玉几次摔它砸它。如何能说他自承为一块“无瑕美玉”?!我说那个解释实系一种错觉,稍微细心寻绎剖析一下,就会感觉那样解释是很不贴切的。曹雪芹怎么如此落笔?《引子》、《终身误》、《枉凝眉》三支刚一唱完,曹雪芹就用笔一截一束:“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这在雪芹的笔法上也有用意——下面,才再接唱《恨无常》——已换了有些象是元春的“代言”体了(“儿命……”“天伦呵”),总之,不再是宝玉自白的声口了。这一点也必须清楚。
综上诸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旧解,就并不当然了。
《枉凝眉》并非为“木石情缘”而设,也不是题咏黛玉一人的“颦眉”“还泪”。因为它既然仍是宝玉的口吻,所以那是指宝玉意中的两位女子,她们二人,何以比拟?一个宛如阆苑之仙葩,一个正同无瑕之美玉,……照这样推下去,就明白曲文的原意是说她们二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这里就能看出:枉自嗟呀,就是悼;空劳牵挂,就是怀。这正是“怀金悼玉”一则关目的呼应和“图解”。
如果这样理解了,上文所说的那一切“搅合”和“混乱”,不但不复存在,而且理路越显得清楚了。——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
假设,有读者已能接受这个大前提了,那他可能跟着就要追问:这“二人”,又是哪两个呢?
对此,我再试贡愚意,仍然不一定就对。“美玉无瑕”,在此指黛玉,即“悼玉”的玉。在雪芹用形容比喻时,觉得只有黛玉、妙玉这“二玉”是真正当得起无瑕美玉或白玉的赞辞的人——那是具有最为高尚纯洁的品质的两位女子,所以他两次用了这个“修辞格”。别的少女,都还当不起这四字的比拟。
如果是这样的,那“阆苑仙葩”又指谁呢?
有同志以为是指宝钗。我不同意这个解释,和他辩论过(辩论是我们研红中的一项乐趣,我们并不因此“吵架”、“骂街”,谁说的对,欣然接受,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更自然的事了)。我的理由是:
第一条,宝钗是牡丹,“人间富贵花”,和“仙”沾不上边。
第二条,表面看,好像钗、黛二者总是联举并列,一成不变的格局嘛。其实“林史”才是真正在雪芹意中的并列者,怡红院里蕉棠并植,象征黛湘,我已说过了。这里根本没有宝钗的份儿。她全属另一格局之内。在雪芹笔下意中,这是十分清楚、一丝不乱的。
第三条,“海棠名诗社,林史闹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第三十七回前的这首标题诗已经说得很明白。
第四条,凹晶馆中秋联句,诸人皆去——特别是叙清宝钗更不在局中,独独林史二人结此一局,是全书一个绝大而极关要紧的关目。我也说过的。
第五条,芦雪厅中娇娃割腥啖膻,正如中秋联句,也是为后半部格局上的大关目,预作点睛添毫之笔,在此场面,也是林史二人为主角。
第六条,黛玉的居处、别号是潇湘字样,湘云名“湘”,而且每次来都要住在潇湘馆。
一定还有可举,惮于病目检书之苦,暂止于此,我以为已是能说明,只有黛湘,才是宝玉真正喜欢和爱重的两位少女。别人都得权且靠后。正如脂砚指出的,宝玉“素厚者唯颦云”,最为明白不过了。
那么,我就要说:这阆苑仙葩,实指湘云而言。
我在《石头记人物画》题诗中,给湘云的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
“极夸泛彩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
字改石凉文妙绝,待烧高烛照红妆。”
全篇皆以东坡海棠诗为“主轴”,正因雪芹在初写怡红院时用特笔渲染,大书特书,极赞“崇光泛彩”(即运用东坡海棠句)四字,只可惜偏于棠而漏了蕉——应该看到,宝玉而赏赞“清客相公”们的例子,只此一个,何等重要。湘云掣的签,又正是海棠花,上写“只恐夜深花睡去”,又正是东坡同一首诗(简直妙极了!)。可见海棠代表着史姑娘,没有什么疑义。
然后,我在给“翠缕拾麟”幅题句中,又说:
“极夸泛彩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
葩是丹砂丝翠缕——小鬟真合伴红妆。”
这是点破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为什么湘云的丫鬟单单叫“翠缕”呢?不要忘了,还是初游怡红院一回书中,写那海棠时,大书:“葩吐丹砂,丝垂翠缕”。这些,难道都可以说只是巧合吗?
友人伯菲同志指出了这一点,并说,通部书正文中用“葩”字处,唯此一例而已,湘云的丫鬟正叫“翠缕”,她不就是那葩吐丹砂的海棠吗?
他用这个例证来支持我:“一个是阆苑仙葩”原本是指湘云而说的。
湘云与海棠的特殊关联,还可以在初开“海棠诗社”的情节中寻到消息。谁都记得,这次诗社,是大观园诗社的奠基和首创,不但社即以海棠为名,而且在此一会中,真正的主角也就是最后请来“补作”的史大姑娘。
尽管海棠有春、秋之别,丹、白之差,——这可能暗示着情节发展中人物命运的变迁,但其专为湘云而特设,并无二致。
如果又是这样,那就可以对“怀”“悼”二字重作理解:悼者,悼念早逝的黛玉;怀者,怀念在世而命途坎壈不知下落的湘云。
伯菲同志又认为:关于湘云的问题,比别人更复杂,这是因为,在雪芹的生活素材中,这个人物原型的经历更不同一般,他在开始执笔作书时(写到第五回的曲子时),和他继续写下去、写到后来时,湘云原型的下落和结局有了极重大变化,因此雪芹在八十回前的写湘云和他在八十回后的运用素材上,其间有了变化。这一点留待下文再进一步讨论。
一个是水中月——黛玉,一个是镜中花——湘云。这又是我的解释。
镜花水月,也是陈言滥调了,但雪芹的艺术,常常是用旧语写新思,以常语隐特义。黛玉死于水,我可以举出很多点线索——即雪芹惯用的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
一、黛玉别号潇湘妃子,索隐派在“妃”字上大做文章,以为妃必然是“皇妃”之类,就变成了“顺治之妃”了,不知吾国凡山川之神皆女性,皆以妃名,洛川之神名宓妃,正是曹家的故实。黛得此号,正暗示她是水中之“神”,娥皇、女英,潇湘女神的本事,亦即自沉于湘扛的女性(将黛玉比洒泪斑竹之女,探春曾明白说出)。宝玉被贾政毒打之后,送旧帕与黛玉,黛玉感而题诗,有云:“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更是明白点破。
二、“艳曲警芳心”回末,黛玉自思自忆,所举古人诗词句例是:
“水流花谢两无情”
“流水落花春去也”
“花落水流红”
一连三例,都突出花之落法与水有关。
三、《葬花吟》:“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这段话,有人引来作为“反证”,说这正说明她不是死于水的。殊不知,如根本与水之事扯不上,那她何必说这些废话?——用土埋,这是常情常例啊,有啥稀奇?须知她原话是说,但愿我能身生双翼,飞到天之尽头,去找那个(无缘的)香丘,这正是此愿难遂,终归渠沟——寒塘之内。这种语意本自明白、并无两解。
四、宝玉的奇语:“明儿掉在池子里,变个大王八,与妹妹驮一辈子碑去!”此话怎解?为什么单单要掉在大池子里?池子者,即是寒塘;暗示异日黛玉绝命之处。
五、庆元宵,家宴演戏,特点《相约相骂》,这出戏的情节是婚事波折,女主角曾投江自尽。这暗示宝黛关系的不幸,也是一个沉水的故事。
六、宝玉偷祭金钏,看见洛神的塑像,不觉泪下。表面一层意义是暗悼金钏落水而亡,实又关联着少女投水的情节,全书中还有事故。
七、宝玉祭钏回来,那戏正演的是《钗钏记》,大家看得伤心落泪,黛玉借剧中人奚落宝玉,说:“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哪里祭祭也罢了,必定得跑到江边上去!”其义正同,暗指后来的结局,这话必由黛玉口中点出,并非泛笔。八、黛玉掣得的签是芙蓉,镌着“莫怨东风当自嗟”,暗示“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她与“秋江”的关系也就是与水的关系。
九、宝玉祭晴雯,名为《芙蓉女儿诔》,兼含着预祭黛玉的暗示,人人尽知。在何处祭的?“园中池上芙蓉正开”“猛然见池上芙蓉”,这才特到芙蓉花前举行祭礼——正是在池上水边。
十、黛玉《五美吟》第一句就是“一代红颜逐浪花”(其第二首、第四首皆自尽之例)。(又有同志见告,黛玉咏柳絮首句“粉坠百花洲”亦同此义。)
我想,这些暗示,汇在一起,已把黛玉死于水刻画清楚。“冷月葬花魂”,葬的是“花魂”,即黛玉,即“花魂鸟魂总难留”的花魂,黛玉生于花朝(二月十二),义亦在此。水中月,明写空花幻影之义,实则正切将来中秋之夜月落寒塘、人亡佳节(俗谓团圆之节)。所以她作《桃花行》,结句是“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语义最为清楚。
至于“镜中花”,我以为是暗切湘云。花即仙葩,到雪芹执笔创写《石头记》时,湘云的原型其人的下落尚不能明,所以他比拟为镜中花影,也可能兼含着运用六朝时一对夫妇“破镜”分离的故事:徐德言与乐昌公主知国破家亡,公主才貌必为人所有,因为镜各执其半,作为信物,希望将来犹可以半镜为合符之缘,得以重会。湘云与宝玉同时遭逢巨变,家破人离,各自星散,而金麒麟却略如“半镜”,后来起了重逢证合的作用。
金麒麟的问题,实由双星绾合,说见拙文《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创刊号)。此“白首双星”,恐是冯紫英、卫若兰这一流人的父母。
曹雪芹对金麒麟的出现、离合,笔致甚曲,它出现在五月初一清虚观打醮之日,此际而张道士(国公爷的替身——有“代表”的属性呢)要为宝玉说亲,勾起贾母的心事,说了一席话,大旨是只要姑娘本人好,不论财势,这是说给王夫人听的,合家听的。偏偏这时就又把笔锋还又转到了“玉”上,——把玉传看了之后,由它引出一盘子珍贵的佩器,宝玉都不要,单单只拣了一个金麒麟。而这个金麒麟,首先是由老太太注了意,宝钗点破“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马上为黛玉讥诮“唯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他’越发留意!”宝玉听说是湘云有一个,连忙揣在怀里,——然而他又怕人觉察出他是因湘云之故而揣这个物件,所以一面“瞟”人,看有无理会的人,也巧,单单只有黛玉在那里“点头”“赞叹”呢,他又不好意思,就推说:“这个东西好玩,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带。”黛玉却“将头一扭”,说“我不希罕”。宝玉这才“少不得自己拿着”。
情事已是极尽曲折细致,用笔真是尽态极妍。
还不止此。因张道士一提亲,惹出了一场极少见的风波,宝黛又因“心事”吵起来,这回连老太太都真急了,为全部书中所仅见。跟着,醮事一毕,湘云即又来府小住,——在雪芹笔下,她的出场都不是偶然的。湘云一来,便写她“女扮男装”的往事——此乃特笔,预为后来她在苦难中曾假扮男子而得脱某种危险。
然后,一说明“可不住两天”之后,立即问“宝哥哥不在家么?”以至宝钗说:“她再不想别人,只想宝兄弟……”。黛玉则首先点出一件事:“你(宝)哥哥得了好东西,等着你呢!”湘云问:“什么好东西?”宝玉答:“你信她呢!”这一切都如此好看煞人。
可是,还有妙文。等宝玉听湘云讲话清爽有理,夸她“还是这么会说话。不让人”。黛玉就又说:“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也会说话!”一面说一面起身走了,“幸而诸人都不曾听见,只有宝钗抿嘴一笑”。
紧跟着,就是湘云、翠缕来到园中,畅论了一回“阴阳”之妙理,来到蔷薇架下,却发现了一枚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而翠缕立即“指出”:可分出阴阳来了!
此下的文章,接写湘云主仆二人如何争看麒麟,到了怡红院,宝玉如何说“你该早来,我得了一件好东西,专等你呢!”掏摸却已不见……却到了湘云手中,反是由湘云让他来看:“你瞧,是这个不是?”下面是“丢印”的打趣语,而宝玉却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这话何等重大,岂容尽以戏语视之?
犹不止此。紧跟着,袭人就送茶来了:“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对此如何反应的?“史湘云红丁脸,吃茶不答。”
试看,为此一事,雪芹已然(且不说后半部)费了多少笔墨?这是何等的曲折尽致,而无限丘壑又已隐隐伏在其间。难道雪芹费如此机杼,只为湘云后来“嫁了卫若兰”?我是不相信的。
对于湘云这个重要人物的后来经历和结局,殊费寻绎,我试着作过一些推测,详见《新证》第九章第四节916页、924页,请参阅,这里概不复赘。如今只再补充一二细点。
一是《红楼梦曲》中的《乐中悲》,其词云: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支隐括湘云的曲文,常被引来作为反驳“宝湘”最后会合的一切资料证据和另外的推考结果。这个问题,应当在上文已述的一点上去理解,即真正的关键在于雪芹初落笔时的设计与他后期继续写下去时的素材关系之间有了意外的变化。
单就这支曲文来说,也有一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所谓“幼年时坎坷形状”,值得注意。湘云的酒令是:“奔腾而澎湃,江间波浪兼天涌,须要铁索搅孤舟,既遇着一江风——不宜出行。”可见她的经历是惊涛骇浪,而不是浪静风恬。一般理解,当指父母双亡,无人娇养而言。但是,一个女孩,在“襁褓”中就没了亲爹娘,跟着叔叔婶子长大,不过受些家庭间委曲,不得舒心如意,又因生活而日夜忙于自做针黹……,这一切,都不叫“坎坷”,坎坷是指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崎岖险阻,一个闺门秀女而用上这种字眼,雪芹显然是有寓意。湘云早早就为官媒“相了亲”,为袭人“道了喜”,她过两年出阁了,嫁与贵公子“仙郎”卫若兰了,顺理成章,“地久天长”了——怎么又叫“坎坷”?所以事情不是如此简单的。袭人道喜,湘云不答,——以后在数十回现存书中雪芹对此再无半个字的呼应,此是何理?岂能诿之于偶然?
再就是那条常为人引来反驳“宝湘”关系的脂批:——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一般理解,又指此批分明说出“金玉”关系已定,金麒麟并非主题,只为“间色”,所以只能说宝钗有缘,湘云无涉,云云。
关于这点,拙见也不与旧说相同。“间色法”原是有的,如清人沈宗骞《设色琐论》有云:“八九月间其气色乃乍衰于极盛之后,若遽作草枯木落之状,乃是北方气候矣;故当于向阳坡地仍须草色芊绵,山木石用青绿后,不必加以草绿,而于林木间间(jian四声)作红黄叶或脱叶之枝,或以赭墨间(jian四声)其点叶,则萧飒之致自呈矣。”可知“间色法”即突出法,启发法,正表其虽微而显之气机,绝非一设间色,即是“次要”“陪衬”之闲文漫笔。雪芹仅仅为了一个“间色”,就费却了上文撮叙的那么多那么曲折细致的笔墨,以为“无涉”,说得下去吗?须知雪芹写要事犹不遑尽及,而肯浪费闲墨至于如此乎?
曲文中已说了,“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这止说湘云为人光明磊落,心直口快,事事可见人,绝不是说她“没有”、“不懂”儿女之情——否则何必虚点赘笔?湘云既是官媒相定了的,家长主张了的,她的男人姓“卫”,如此而已,那干嘛还要提“儿女私情”?谈得到吗?于此可知,湘云虽不与黛玉性格同型,“萦心”的程度或表现不同,可是她因见又大又有文采的“阳”麟,也是“默默”出神的。她心目中自有其儿女之情的。
我对“金玉”的理解是,全书中“真假”贯串着一切现象,“金玉”之说也不例外。“和尚送金锁”而且“镌上字样”的那“金”,是假;麒麟(直到清虚观中,宝玉才知湘云有金麟,与金锁的大事宣扬正相背反)的金,才是真。所以,“金玉姻缘”本来不虚,但有真假之分,假的终究不能得遂其实——“空对着”而已,真的百曲千折之后也会重合。这才是“金玉已定,又写一麟为间色”的真含义,意思是说:湘云的金与宝玉的玉,已是(最终)定局,又写一个道友赠给的金麟,乃是“间色”之法,使整个情节更加奇情异采,柳暗花明,而并非是真凭这“雄”的麟才绾合了二人的姻缘——姻缘仍然是“金玉”的事。
宝玉憎恶的“金玉”之说,是人为的。另有目的的假金玉。“怀金悼玉”,所怀的金,不是金锁,正是金麟。《红楼梦曲》的前三支曲中的几处“金”“玉”,本来有其定指,并不“矛盾”“混乱”。
对“金玉”之疑,初步贡愚如上,有若干关联复杂的地方俱不及细说。对于这样的问题,探讨起来不是十分容易,—些看法,焉敢过于自信。惟因这个重要关目被高鹗伪续搅乱已久(至少是被简单化地歪曲了),影响尚在,需要提出来逐步解决了,纵然一人的推断不能全对,如能引出对于此疑的更好的解释,那就深感荣幸了。
1981年
 
[附记]
或以为黛玉应卒于春末,而非中秋,理由即《葬花吟》中有“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等句,《桃花行》中也有“泪干春尽花憔悴,……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等句,是暗示春尽人亡的证据。不知春尽花残是象征性的,冷月葬花魂才是实质性的。《葬花吟》也写“红颜老死”“红颜老”,大概无人拘看,以为指黛玉是“老死”。其实这也就是“花憔悴”之意。《吟》中恰好也有“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钼归去掩重门……”等句,所以也不能理解成为杜宇一声之时,即黛玉命尽之日。应当注意“寂寞帘栊空月痕”,月是秋的象征标志,在雪芹意中,三春与三秋相对待,“春尽”即秋来,所以晴雯之死是正写秋情,亦即隐写黛玉之亡也。
再就是有人说黛玉既是“泪尽夭亡”,是还泪而死,怎会是自沉于水。不知此二者并不构成互相排斥的“矛盾”关系。自沉是泪尽的后果,泪巳偿干,可以离开人世了。否则只能将泪尽解为是病得连眼泪也没有了,这才死亡,这未免太呆相了。
至于仅仅以“玉带林中挂,全钗雪里埋”,其他略无参证,便断言黛是悬梁自尽,钗是冻死雪中,我以为这完全错解了原意:雪芹、脂砚强调他们所写的是一些“生不逢辰”、“有命无运”的不幸少女,寓意甚深;玉带而挂在树丛,金钗而埋于雪下,都比喻,美好贵重之物生非其时,生非其地之义。这和她们的命尽的“形式”有何干涉?雪芹从来没有孤笔单文,了无照应的“形而上学”方法。
 
№3 ☆☆☆鲨鱼2003-11-16 11:1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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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微澜录
 
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甲戌、梦觉、蒙府、戚序四本同)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剩“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但是,雪芹“自谓”的“堕落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长生殿》乎?
《长生殿》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注一]。雪芹作小说,有明引《长生殿》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
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ye四声)。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果。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
神仙来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长生殿》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雪芹为警幻仙姑所设的言词,显然是从这里脱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说几句。其实,雪芹的想象,创造出一位“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女仙来,也还是与《长生殿》有其关联。他所受于《长生殿》的“影响”(现在常用语,以“启发”为近似,旧语则谓之“触磕”),是“证合天孙”(《传概》折《沁园春》中句)的天孙织女,是这位女仙“绾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缘。
原来,在《长生殿》中,是天宝十载七夕,太真设了瓜果向双星乞巧,而明皇适来,二人遂同拜牛女设誓:——
双星在上,……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唱]……问今夜有谁折证?[生指介]是这银汉桥边,双双牛女星!
这样,牵牛向织女说项,织女遂答应久后如不背盟“决当为之绾合”。后来,昉思以《怂合》一折写上元二年七夕,牛女双星重新上场,他们的心愿,表达在一支《二犯梧桐树》里:——
琼花绕绣帷,霞锦摇珠珮。斗府星宫,岁岁今宵会。银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长,岂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转]愿教他人世上、夫妻辈,都似我和伊:永远成双作对。
然后牵牛再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与圆成仗你!”织女这才应允,“没来由,将他人情事闲评议,把这度良宵虚废。唉李三郎、杨玉环,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为着你!”
所以,牛女双星,一到了昉思笔下,早已不再是“怅望银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缘的仙侣了。这一点,在文学史上是个创新之举,值得大书。
那么,雪芹于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说,他不但接受了这个新奇的文艺想象上的创造,而且也“暗用”了这个“典故”:——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当然,到了雪芹笔下,事情就不会是浅薄的模仿,简单的重复。他是在启发触磕之下再生发新意,借以为小说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这句回目,透露了一点鳞爪之外,大约只有传本《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微露一点:——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见炉袅残烟,奠馀玉醴,紫鹃正看着人往里搬桌子收陈设呢[指瓜果炉鼎等]。
但这回书,文笔不似雪芹,出于另手,因此其情节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时尚难判断。八十回书中,对“双星”一语别无呼应,而雪芹是文心最细,绝无孤笔,绝无闲话,何况大书于回目之中,岂有落空之理?——更何况回目者,大约连不承认《红楼梦》为雪芹原著者也无法否认“分出章回,纂成目录”的毕竟还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无犹豫之迹象(即回目颇有变动,而从诸旧抄本中,略不见此一回目有异文出现过),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八个字,总该不是“胡乱”写下的,或者是无可解释的。
许多资料说明,这句回目指的是后文宝玉、湘云最终结为夫妇(参看《红楼
梦新证》页927—940)。对这一点,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论。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颇不乏人。不过在这很多相信者当中,大都把“双星”直接理解为即指宝、湘二人而言。我觉得这却还要商榷。拙见以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并不是径指宝、湘,他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即双星是“证合”“绾合”“怂合”之人,其误会“双星”为径指宝、湘的,原因就在于未能明白这是借用昉思的作意。
当然,这不是说宝、湘的绾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显然,那是一对夫妇。
在《长生殿》中,织女不甚满意于李三郎,认为他断送太真,是一个负义背盟者;经过牵牛的解释,说明皇迫于事势,出于巨变,并非本怀,天孙才同意他情有可原,决意为之证合。宝湘二人所历的变故之巨,非同寻常,也几乎是出入生死,而人们议论宝玉,大抵认为他竟娶宝钗,是为负于黛玉,也是背盟之辈,不肯加谅。绾合者,大约也是“双星”之一认为宝玉背盟负义,而另一即为之解释,说明宝玉之忘黛而娶钗,是迫于命令,并非本怀,而后两人这才共同设法使宝湘二人于历尽悲欢离合,兴衰际遇,尝遍炎凉世态之后,终于重相会合。而这些都是以金麒麟为“因”“伏”的(参看《新证》页916—924)。这样,似乎更合雪芹原著的设计和用语的取义。
《重圆》折中的两支曲,今亦摘引一并观看:——
[五供养]……天将离恨补,海把怨愁填。谢苍苍可怜。泼情肠翻新重建。……千秋万古证奇缘。
警幻仙子说的“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可知这种新名目实在也还是来自昉思。
[江儿水]只怕无情种,何愁有断缘。你两人呵把别离生死同磨炼,打破情关开真面。前因后果随缘现。觉会合寻常犹浅,偏您相逢在这团圆宫殿。
读这些词句,就总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无论雪芹的正文还是脂砚的批语,都能从中窥见一些蛛丝马迹。
更重要的则是,《石头记》并不是《长生殿》的翻板,雪芹不是“请出”黛玉的“亡魂”来再唱“新戏”,那就俗不可耐了。黛玉死后,宝钗“打进”,宝玉无可奈何(他不会搞什么“黛玉复活”之类),遂益发思念黛玉生前与之最好、亡后可作替人的早年至亲闺友——史湘云。睛雯的性格类型,正是黛型与湘型的一个综合型,所以晴雯将死,海棠先萎,亡故之后又作“芙蓉女儿”,盖海棠暗示湘云(“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芙蓉暗示黛玉(“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这里的文艺构思和手法是复杂微妙的。
《长生殿》以中秋节日广寒清虚之府为重圆的时间地点。这一点,似乎也给了雪芹以“影响”。黛湘中秋夜联吟,是前后部情节上一大关目,也可以说是结前隐后之文。众人皆散,宝钗回家,独剩黛湘,中有深意。二人吟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之重要诗句。这上句隐指湘云,下句隐指黛玉甚明,黛玉(次年?)于中秋此夕,即葬身于此(“葬花魂”,是明季少女诗人叶小鸾的句子,见叶绍袁《续窈闻》记亡女小鸾与泐庵大师问答语录)。俗本妄改“葬诗魂”,大谬(“花魂鸟魂总难留”;《葬花吟》中已见,与“葬诗”何涉?)。妙玉旁听,出而制止,续以末幅,试看她的话:——
“好诗,好诗,果然太悲凉了!不必再往下联……”
“……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人之气数而有。所以我出来止住。”
“如今收结,到底还该归到本来面目上去,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脱了咱们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
“依我必须如此方翻转过来,虽前头有凄楚之句,亦无甚碍了。”
她的续句,由“嫠妇”“侍儿”“空帐”“闲屏”写到“露浓”“霜重”,又写到步沼登原,石奇如神鬼,木怪似虎狼——可见事故重重,情节险恶。最后,“朝光”“曙露”,始透晨熹,千鸟振林,一猿啼谷,钟鸣鸡唱,——这就是宝黛一局结后,宝湘一局的事了:
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
芳情只自遣,雅趣与谁言。
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
到雪芹原书后半,大约这些话都可看出,其间多有双层关合的寓意。
本文侧重于从一些语词上窥探雪芹构思上的各种巧妙联系,并非说雪芹是靠“典故”、“触磕”去作小说,他“靠”的主要是生活和思想。这原不须赘说,无奈有一时期绳文者有“必须”面面俱到的一条标准,不无责人以备的故习,还是在此交代一下,可免误会。如果不致发生误会,那我还可以再赘一点,雪芹选取中秋这个重要节日来写黛湘联句,也不止一层用意,除了我上文推测的后来黛玉是死于中秋冷月寒塘之外,恐怕宝湘异日重会也与中秋佳节有关。雪芹全书开头是写中秋节雨村娇杏一段情事,而脂砚有过“以中秋诗起,以中秋诗收,又用起诗社于秋日。所叹者三春也,却用三秋作关键”的揭示,这“以中秋诗收”“用三秋作关键”,必有重大情节与之关合,如非宝湘会合,则又何以处此“团圆之节”?这在我看来,觉得可能即是此意,当然这只是我的思路所能及,因为在《长生殿》中昉思设计的就是双星特使李、杨二人在中秋“团圆之节”来重会,雪芹有所借径于此,联系“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看,或者也不为无因罢。
行文至此,未免有究心琐末,陈义不高之嫌。但我本怀,殊不在此,实是想用这种不太沉闷的方式来提端引绪,使人注意《长生殿》与《红楼梦》在内容方面的关系。昉思制剧,楝亭嗜曲,二人交谊,也还要提到昉思曾为楝亭的《太平乐事》作序,甚为击赏,以及楝亭为昉思说宫调之事[注二]。楝亭有赠昉思七律,我曾于《曹雪芹家世生平丛话》及《新证》中一再引录:——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
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
纵横捭阖人问世,只此能消万古情。
试看,倘若洪、曹二人毫无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只凭“文坛声气”,这样的诗是写不出的。我并曾说:如将题目、作者都掩隐过,那么我们说这首诗是题赠雪芹之作,也会有人相信。由此可见,说《红楼梦》与《长生殿》有关系,绝不止是一些文词现象上的事情。和我屡次谈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是徐书城同志,他早就提出这个话题,有意研讨。我受他的启发,后来也常常想到这个问题。《长生殿》这个剧本,思想水平,精神境界,都远远比不上《红楼梦》小说,但我们不应单作这样的呆“比”,还要从思想史、文学史上的历史关系去着眼。比如,如果没有《金瓶梅》,从体裁上、手法上说很难一下子产生《红楼梦》。同样道理,从思想上说,那虽然复杂得多,但是如果只有临川四梦,而没有《长生殿》在前,那就也不容易一下子产生《红楼梦》。昉思在《传概》中写道:——今古情场,问谁个,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和死。笑人间,儿女怅缘悭,——无情耳!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先圣不曾删郑卫、吾侪取义翻宫徵(zhi三声)。借太真、外传谱新词:情而已。(《满江红》)从这里,既可以看出昉思、雪芹的思想上的不同,又可以看出两人创作上的渊源关系。昉思定稿于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雪芹则在乾隆前期是他创作的岁月,卒于一七□□。昉思身遭天伦之变,不见容于父母,处境极为坎壈。两人不无相似之处,相隔一朝,后先相望。《长生殿》由于康熙朝满汉大臣党争之祸,遭了废黜,掀起一场风波,雪芹岂能不知其故。种种因缘,使雪芹对它发生了兴趣,引起他的深思,对他创作小说起了一定的作用,是有迹可寻的。理解《红楼梦》,把它放在“真空”里,孤立地去看事情,不是很好的办法,还得看看它的上下前后左右,当时都是怎样一个情形,四周都有哪些事物,庶几可望于接近正确。提《长生殿》,其实也只是一个比较方便的例子而已。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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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事见《新证》页417引金埴《巾箱说》。
[注二]我整理《新证》增订本,仍不知曹寅《太平乐事》世有传本之事,书
排就,始知之,已简记于页1122。后得徐恭时同志录示昉思序文及楝亭自序,在
此追志谢忱。
 “双悬日月照乾坤”——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我们中华民族的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曹雪芹,逝世于距今二百二十年前的一个山川为之震动的日子里[注],这个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谨以芜陋之文,敬献于他的诗灵之前。
本文是探索《石头记》重大问题之一的一个粗略纲要的性质。它不美不备,只是将问题揭示出来的最简单的一个步骤。
“双悬日月照乾坤”这句话,是由谁口中说出的?是史大姑娘湘云小姐。在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时,除了贾母和薛大姨妈两位老太太之外,姑娘们当中参加这次盛会、第一个行令的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双悬日月照乾坤。
这句话出典来自何处?来自大诗人李白,他作的《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其第末首云:
剑阁重关蜀北门,上皇归马若云屯。
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
这写的什么内容?是“天宝十五载六月已亥,禄山陷京师。七月庚辰,[明皇]次蜀郡。八月癸巳,皇太子即皇帝位于灵武。十二月丁未,上皇天帝至自蜀郡;大赦,以蜀郡为南京”。
请注意:这是“两个皇帝”的一则典故,所以比作“日月双悬”,非常之奇特。
雪芹为什么要运用这个典故?原来,书申正隐含着一层“两个皇帝”的政治事件,这事件与贾府生死攸关。雪芹用笔,从无“单文孤证”之例,处处皆有起伏映照,前后呼应。如有人认为湘云开口说了那一句诗是单文孤证,偶然现象,并无意义可言,那么请他看
看这一串词句吧:
双悬日月照乾坤;
日边红杏倚云栽;
御园却被莺衔出(以上湘云所说)。
双瞻御座引朝仪;
綵仗香挑芍药花(以上黛玉所说)。
我要着重地提醒读者诸君:你看,全部书中什么时候雪芹曾用过这么些一连串的涉及皇帝的事情的故实?如今一大回书中写黛湘这二位最关重要的女主角的酒令时,却集中地使上了这么些皇家词藻,凡稍能知悉雪芹之超妙笔法的,难道还会不明白这儿定然有他的用意存焉吗?这可不是什么单文孤证、偶然现象等等可以为之辞的事情。“双悬日月照乾坤”为始,“处处风波处处愁”为继(宝钗酒令),尤其令人注目。所以我们该当思索推求其中之故了。
我打算从小说本身和历史事实两方面来阐释这一缘故,但本文只能略陈主旨,不作详述。
雪芹的笔,绝不苟下,处处有用意,句句有牵引,不过粗心者往往视而不见,见而不明罢了。总是用读别人的小说笔法的眼光来读雪芹的书,就更难理会这种高明超妙的艺术手法。《石头记》有一个特点,就是凡在前面只予东一鳞西一爪,粗笔钩勒点染,隐约于“幕后”为多的人物,其作用与重要性不显于读者心目中,以为“次要”“陪衬”“杂见”“偶及”的笔墨角色,愈到后半部才愈加显示明晰。这类人物有一大串,本文也不及逐一详叙,如今只从一个北静王说起。
北静王,他有甚重要?他的重要,全在他与宝玉的关系。昔者大某山民[姚燮]之评语曾说过:
北静王为玉哥生平第一知己。
这句话可谓一矢中的,洞穿七札,山民是有眼力的。宝玉一生的好友,如蒋玉菡,如秦锺,如柳湘莲,如冯紫英,身份贵贱虽各不同,但最“高级”的也只是少爷公子之流;若论王侯,其贵势威权仅次于皇帝的,则唯有北静王一人。是为特例特笔,而凡写北静王的地方,读者却又多是轻轻看过,常在“似注意、不注意”之间。
北静王何等样人也?这个你得细玩雪芹文意。他的“介绍”著墨也是不肯多的,只言:
“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
“小王虽不才,却多蒙海上众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颇聚。”
再不用多,只这两条,熟悉清代史的,大概就已明白其中有事了:盖宗臣旧勋,功愈高,得祸愈速;而家里“高人常聚”的,最是一种不安静,不守分,犯忌惹事的祸端。这种情形从康熙朝就已成为诸王的风气,到雍、乾之际,更是如此。
其现象是常聚高人,其实质是招致人材,培植势力,内核是政局上的斗争。——再看雪芹怎么写宝玉和静王的关系,事情就一步步地显示清晰了。如今我再提醒读者一下,你有没有注意过书中所写“王爷一级”的种种事故?如果你未曾留心或者根本看不出什么,那就证明你对雪芹的笔法还缺少理会,那样而读《石头记》,常常是买椟还珠。
雪芹在全部书中,早早地设下了一条关系重大的伏线,其事恰恰就在“王爷一级”上。第一次是因书中第一名贾家先死的少妇秦可卿之病,之卒,之殡,伏下了许多事故。秦氏是什么人?是向王熙凤宣示不久即将有大祸临头的人,也是第一次念出了“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人!她之一死,先就因选觅上好棺木而引出一个“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然后就来了这位特别亲自路祭的北静郡王!第二次是因荣府死去的第一名丫环金钏事件以致宝玉被笞,几乎丧生的大风波中出现的一个“忠顺亲王府”!
事情的麻烦由哪里可以窥悟一二呢?
贾政,听说是忠顺王府来了人,就惊疑不小,心中暗忖:素日并不与他来往。
少刻,他斥骂宝玉说:
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
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
毫无疑问,这个“忠顺”王爷实是宝玉一生的一个凶煞恶神,命运之仇家,精神之敌对。但令人吃一大惊的是,那蒋琪官初与宝玉相会,赠与他的那件奇珍:茜香国女王所贡的那条大红汗巾子,却是“昨日北静王给我的”!
原来,北静王才是“勾引”忠顺王驾前宠幸之人的“先进”!琪官胆敢逃离本府,原是有“后台”的呢!
如今,就可以看看这个北静王与宝玉的关系,又是如何了。
首先是北王与贾府的关系也应理解清楚:原来他们两家“当日祖父相与之情,同难同荣,未以异姓相视”。这是什么话?懂得清代历史的,不是立刻就又会明白,这说的正是满洲皇族中有与汉姓人氏曾经生死与共的情谊吗?“异姓”正指满汉主奴之别,是清代特用语。——由此也就明白:他们之间的要紧人物如果“坏了事”,也定然是一案相连,彼此“同难”的!
书中写北王家与贾家之密切,还有特笔,就是当一位老太妃去世办丧之时,在“下处”寓居的,独独北王家与贾家两院相邻,彼此照应。也就是说,他们的命运总是连在一条线上。
至于宝玉,对现下袭爵的“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谦和”的北府小王,“素日就曾听得父兄亲友人等说闲话时,赞水溶是个贤王;且生得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每思相会,只是父亲拘束严密,无由得会……。”那北王对宝玉恰好也早已“遥闻声而相思”——正说明是一流人物,“正邪两赋一路而来之人”也。北王亲口向贾政说了话,要宝玉常去相会,自然不敢违拗,从此宝玉就是北府之小客人了,形迹日亲日密,——不过雪芹在书中总是东鳞西爪,点染钩勒,不肯以正笔出之罢了。
在雪芹原书中,“虎兕相逢”,两雄较量,元妃致死,贾府败亡——正是“王爷一级”的政治巨变的干连结果。
有一位读者向我说,“北王写得就象个小皇上”。一点不差。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时,正有这样一件特大事故发生,我在《新证》中已加叙列,那一次,废太子胤礽之子弘皙,已经成立了内务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机构,实际上自己登了皇位——要与乾隆唱对台戏,并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际布置行刺。怡亲王之子弘晈(宁郡王)等也在内。很多人都在案内牵连,并且也涉及到外藩。这恰恰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惯用闲笔,于漫不经意之处特加逗漏的,还有一回书,即第七十二回叙凤姐因理家事重、财力日艰,自言恐不能支,说做了一个梦,梦见另一个娘娘派人来向她索要锦匹,并且强夺。这也是“两处宫廷”的暗示。
在雍正时,他回顾往事,就说过诸王作“逆”时,是罗致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绿林、优伶、外藩、西洋人……。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明乎此理,则仔细体会一下雪芹之笔端的蒋玉菡(优伶)、柳湘莲(强梁)、冯紫英、倪二、马贩子王短腿……隐隐约约,都联在一串,都是后来“坏了事”的北王这一面势力旗帜下的人物。宝玉、凤姐落狱,一因僧,一因道,又颇有下层社会人等前往探望营救。
“三春去后诸芳尽”,正是这个“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总结局。
雪芹原意在于传写闺友闺情,本不拟“干涉朝廷”——但写这些闺友的惨局,又无法避开朝廷时世,所以他才在书的开端再四声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实于生活经历,就不能不用隐约之笔也让读者看出这层缘故。——此意历来评者也并未能见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后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获胜者)当然是不许不容的。将八十回高高唱赞歌,打抱“不平”的,当此纪念雪芹二百二十周年祭的时候,也许还在庆幸:多亏程高,关切雪芹残书,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
谨以此意,敬献于雪芹诗灵之前:你是伟大而不朽的,想毁坏损害你,是一种妄想,迟早会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普遍认识到的。
写于六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结束之际,
时为一九八三年之六月末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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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我当然还是认为雪芹实卒于癸未除夕(一七□□年二月一日),因为敦诚挽诗说得清楚:“晓风昨日拂铭旌”。诗是甲申开年之第一篇作品,可证“昨日”者不可能是壬午除夕去世的了。
№4 ☆☆☆鲨鱼2003-11-16 11:18: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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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知道还会不会有问题。就先贴到这儿,如果没问题的话再继续。
5先撤了
*_*
№6 ☆☆☆鲨鱼2003-11-16 11:21: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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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鱼,我也打不开第一帖!
 
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写的得也极好。(三联出版,40年代作)
打一些下来——
《花袭人论》:“掩旗息鼓,攻人不意者,曰‘袭’。”
              “这位袭人姑娘生来精细,既看透环境困难,又不放弃自己的抱负,她只得一千个小心,一万种涵养,事事求其妥帖,人人求其和好。……”
 
不过,我看的是繁体竖排版。
№7 ☆☆☆大寒2003-11-16 11:42: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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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又开了几次没开开,吓得都不敢贴了,恐怕有是无用功。要不版主给留个E吧,我发给你们,看看该怎么弄。呵呵,本人比较菜的说~~~~~
□□:32417182
№8 ☆☆☆鲨鱼2003-11-16 14:33: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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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板的奥秘
 
儿时夏夜,庭院中一家人围坐乘凉之际,最爱听母亲或带我的妈妈给我讲故事、“破谜儿猜”。那些有趣的民间谜语中,有一个是:“青石板、板石青——青石板上钉银钉。”大家伙儿你思我索地纷纷猜度。最后谜底揭开:“是天上的星星!”那时孩童的心灵上十分信服地记住这个生动如画的“画面”:青石板——那天空原来是石头做的!我仰着头竭力地想要看穿那青空碧落,只见它明净如洗,象半透明。心里想:那青石多美啊!——可不知道它有几尺厚?(应当在此说明:那时候讲的是中国的寸、尺、丈,没有什么“米”、“码”、“公分”……等等之类)
我问妈妈“几尺厚”,她没答上来。
我长大了以后,自己才找到了答案。
天,到底有多“厚”?——十二丈!
这个答案在哪儿找到的呢?是在《石头记》里。这并非僻书秘笈。原来曹雪芹早给此问预作了回答。
你看他是怎么写的——
“原来女娲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大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好了!你看他说得那么精确,这“高”是十二丈,就正是我在孩童时所想的那“厚”了。妙极!
顺便说一句:这个“经”,就是指“尺度”的“度”字之义。有的本子作“径”,是不对的,因为“周三径一”,直径半径,只发生在“圆”里,与“经”并非一回事。
由此我才恍然:原来那碧落青空是用许许多多的四角见方的大石头“铺”成的或“架”成的,那巨石的厚度是“边长”的一半,如打个比方,就是那形态好象一块块的豆腐或“绿豆糕”的样子。
然而,曹雪芹虽然也解答了我童年的疑问,但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百科家”,他还精于“数理”,他所采用的数目字都还隐藏着一层妙用。
这种妙用,本来是超越我们的“常识”和“正规智力”之外的,幸而批书人脂砚斋却指点了内中的奥秘,且看——
“高经十二丈”句下,批曰:“照应(一本作总应)十二钗。”
“方经二十四丈”句下,便又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这真使我们洞开心臆!
无人不晓,《石头记》共有好几个异名,雪芹自题则曰《金陵十二钗》,是指书中最重要的女子十二人:黛、钗、湘、元,迎、探、惜、纨、凤、巧、妙、秦。但在第五回中,宝玉在警幻仙姑处看册子,还有“副”钗册、“又副”钗……,他没得看完便放下了,又去听曲文了。
这好象是只有正、副、又副三层的群钗之数吗?答曰不然。证据在于另有一条脂批,说是直等到看了末回的《情榜》,才知道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
……的全部“名单”。
说到此处,我才敢提醒大家注意:那“副”是有很多层的,由此可以确证:上引“照应副十二钗”的那“副”字,是个广义用法,是统包正钗以外所有诸多“副层”而言的。
那么,接着新问题就是: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
答曰:八层。
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
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的四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
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
这就表明:雪芹作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其意若曰:施先生,你写了一百单八条绿林豪杰,我则要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正与你的书成一副工整的“对联”!
108,这是我们的民族喜爱的数字,其实它也还是个“象征数字”——象征着“多”。
为什么单要用108来象征多呢?
讲这种十分通俗的数字的数理,须推源到我们的古《易》之学。因为说起来很费篇幅,如今姑且只讲一点吧。《易》是由阴阳构成的,而我们的数字也有阴阳之分,即“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故在《易》中阳爻以“九”为计爻之辞,阴爻以“六”为计爻之数。“六”的两倍(叠坤卦)即是“十二”。所以在我们中华文化上,“九”是阳数之极(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十二”为阴数之最(太阳历的月份是十二)。因此,我们是将此两个“代表数字”运用起来,“乘”出来一个“一百零八”的——雪芹也正是如此!
雪芹是以这个代表或象征的数字,写了他书中的“诸芳”“群钗”“千红”“万艳”,为这些女子的不幸命运同悲(杯)一哭(窟)!
这是一部极伟大的中华新妇女观的文学巨著——也是文化奇迹。
雪芹不但写人是一百零八位,连全书的回数也是一百零八。全书分两大“扇”,前扇写盛,后扇写衰,前后各为五十四回书,总是盛衰、荣辱、聚散、欢悲……互相呼应、辉映——那大对称的结构格局,异常精严细密。
书的总精神意旨,只用了两个字来标题概括,曰“沁芳”。此二字实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浓缩”“结晶”,说的是这多不幸女儿的可怜可痛结局命运。沁芳二字最为沉痛不过,但世人当“闲文”视之,不解其味。
小说会有108回的吗?此说太怪。
答曰不怪。与雪芹同时微晚的一部小说叫《歧路灯》,就是108回。
但雪芹的108更精密:以每9回为一段,共为12段——仍是奇数偶数的妙理的巧用。
试看:第9回闹学堂(总写男子之不材,引起秦可卿之病),第18回元春省亲,点),第63回群芳寿怡红,……请问哪一个关键不是落在“九”上?不理解(或不承认)这种大文学家的结构法则,对于认识雪芹的思想与艺术都会造成巨大的隔阂与损失,那不实在太可惜了吗?
壬申夏至节后草讫
№11 ☆☆☆鲨鱼2003-11-17 11:19: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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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
№13 ☆☆☆妈妈2003-11-21 16:15: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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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呵,大家研究得好透彻
№14 ☆☆☆流年2003-11-21 23:13: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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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
№15 ☆☆☆菟丝花2003-11-22 04:29: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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